第124章 大娘就稀罕你这样式儿的闺女 (第2/2页)
那妇女立刻盖上干粮筐,朝地上啐了一口,转身大步走了。
张春梅对着林自在竖起个拇指,“够意思,一会儿我嘎完就回来接你!”
**
林自在第一百二十三次抬头去看地头,前面全是弯腰干活的生产队员,远远看着只是一个个灰扑扑的半截身影,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割到地头了,她的右手腕疼得一点也不比后腰轻,还被豆荚划了几道凛子,火燎燎的疼。
她瞄了一眼空间里的绿舌头雪糕,久违了几十年的小东西。
换了年轻身体,她不像上一世最后那些年,一点凉的都不能吃了,现在她燥得厉害,就想喝冰镇可乐和雪糕。
现在的林自在,已经完全懂得,当年林秀娥说的不许吃生冷,不许露后腰,不许露脚脖等等规矩,全都是对的,但是重回青春,她似乎又变成那个有点逆反、又菜又矫情的林自在了。
是的,她退休以后,帮长子带了一段时间孩子,那小孙子,才三岁就开始逆反了。这让她也回忆了一下自己当年的逆反,顺便回顾了前面六七十年的人生,最后,就给自己的年轻时代,得出上面的结论。
人就是这样,拥有青春的时候,情商和阅历总是不足,当有了人生经验足够金钱之时,又没了一颗青春之心。
这辈子要如何度过?
就在这里一直割豆子吗?她迫在眉睫地需要结论。
可惜,目前的现实就是,她的身份是知青,无法离开这个村子、这个县城。走到哪儿都要介绍信的年代,她已经经历过一次,知道想以个人名义去旅游,或者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租个房子住,——难了!无论是街道大妈还是公社生产队,都能将你查个底儿掉。
回齐市?那个家的女主人,原主的亲妈十二分地不待见她。
她的户口已经迁到双丰生产队,她现在就是双丰村的农民,除了这里,无处可去。
无处可去,就得留在村子里。
人要脸树要皮,留在这个村子,就不能让人说得太难听,比如,怎么也不能让人说这个女知青连一根儿垄都割不完吧......活了一百年的林自在要强地想。
九点钟以后,太阳越升越高,气温也上来了,她把外套脱下顶在头上遮阳,只穿里面的长袖衬衫干活,身后的水壶发出逛荡逛荡的水声,显示里面的水已经不多了。
林自在累得恍恍惚惚,她觉得这回的知青比民国还要难,那时候起码接触到了当时最优秀的一批人,可现在呢,生产队里三十岁以上,识字的没有几个。
麻木地又割了一会儿,林自在忽然发觉前方有十来米距离的黄豆已经被人割完了,她惊讶地四处看,只见张春梅的第二垄已经快和她会和了,在前头冲她挥手,她立刻两手抱拳,表示感谢。
一下子前进了十米,感觉就好像占了个天大便宜一样,连心情都好了起来。
再往前,每隔上一段距离,就有十来米这样的空地,就这样,林自在把这样的空地,当作一个又一个小目标,逐渐有了动力。
——足足花了四个小时,林自在终于割完了一根垄,当最后一根黄豆被割倒,林自在一屁股坐在地头:我终于完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在老知青的帮助下,新知青上午的任务总算是完成了,大家默默地吃着大饼和大葱,林自在直接干掉了一整张饼。
吃完饭又暗暗叫苦,肚子吃太饱,恐怕都弯不下腰割豆子了。
她学着老知青的样子,把衣服铺在地上,侧身躺在地头的树荫下,微风徐徐吹过,树影像跳舞的精灵,她看了两眼,有心问一下张春梅,那个大娘到底是谁,可没有两秒,她就迅速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