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夜行者 (第2/2页)
“我……”
“你一个未婚生子的女人以后如何活在这个世上,又该如何让肚子里的孩子和别人相处?有的时候感觉你们的脑子真的是有病。”
“……”
“郑娟,我现在的建议就是你明天立刻前往派出所报警,并且不要有任何隐瞒的全部告诉警察,然后把骆士宾和水自流这两个畜牲绳之以法,相信自然会有警方和街道办事处为你联系堕胎的。”
“不!我不能……”
“当然!你明天要是不去报警,我就会给派出所写封举报信,到时候倒要看看你如何在这个世上立足。”
“为什么?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为什么要逼迫我一个可怜的女人?”
“你这种人可一点也不值得可怜,要怪就怪你自己包庇强@奸@犯,竟然还要给强@奸@犯传宗接代。”
“呜呜呜……求你了!不要逼我!”
“郑娟,你也是一个聪明人,这里面的差别你比任何人都清楚。”
“呜呜呜……”
“你自己去报警,那你就是受害人;可要是等到我举报你们,那你们和骆士宾就是从犯,别人会认为你是背着涂志强和骆士宾偷情。”
“不!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行了!要不要去派出所报警你们自己决定吧!”周秉义可是一点也不同情脑子有病的这家人,直接推开郑家的大门离开了太平胡同。
很多人都喜欢拿名声来替郑娟狡辩,那郑娟未婚生子,又说不清孩子父亲就有好名声了?
想必原剧中的郑娟在太平胡同的口碑也是不怎么样,只是可能在电视剧和小说里都没有提及罢了。
想一想原剧中后面的剧情,周秉义就是感觉非常的愤怒,一切的罪恶源泉都来自于这起强@奸@案。
最后嚣张的骆士宾竟然耍赖是和郑娟偷情,水自流也是把一起强@奸@案无耻的形容为骆士宾醉酒后的情难自抑,这是多么恶心的文辞修饰和强词夺理。
而如果郑娟非常烈性的在当年就报警了,那自然不可能还有后面的悲剧,所以《人世间》的罪恶源泉就是这个郑娟。
“妈,这下可怎么办?”
“娟儿,瞒不下去了,这个周秉义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妈,可是我不想报警啊!”
“现在你不报警还能怎么办?真要是让周秉义举报了,到时候我们反倒成了骆士宾和水自流的从犯。”
“姐,报警吧!周秉义说得对!我们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此时一旁默不作声的光明也劝说着郑娟。
“……”
其实郑娟接下来报不报警的都不关周秉义的事情了,自然不会再多此一举的去写什么举报信的,刚才无非是在故意恐吓这个自以为是的女人罢了。
养活一个孩子并不是给一口饭吃就行了,也不能自我感动的非常疼爱孩子就完事了,还要给自己的孩子一个明明白白的身世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