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器重 (第2/2页)
就连郑母和光明也都不去电影院卖冰棍了,实在是骆士宾和水自流两人的事情太过于惊世骇俗。
虽然现在郑娟只是红星食品厂的一名临时工,一个月的工资也是只有可怜的十五块钱。
可却是刚好的卡在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标准的五块钱,所以一家三口人的日子马马虎虎也是能够过得去。
再加上郑母和光明也可以在家里接到一些零碎的手工活,多养一个肚子里的孽种也没有感觉太吃力,她们家的生活也就这样举步维艰的过来了。
“娟儿,你说你留下这个孽种干什么?”看着正在抱着孽种喂奶的郑娟,郑母就是忍不住的埋怨了起来。
“妈,你不是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吗?他可是我们郑家的孩子。”此时的郑娟也是忍不住对母亲反问了一句,已经确信郑母当然就是想借自己的肚皮赚钱。
“可是他是孽种!他身上的血是那个畜牲的,当心孽种长大了也是畜牲。”
“不会的!我相信我郑娟的儿子一定是不会的。”
“哼!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接下来郑娟也没有再和母亲继续辩论什么,反正知道和母亲说再多也是毫无意义,毕竟怀里的孩子是她郑娟的骨血。
其实郑娟也说不好自己为什么非要留下这个孩子,因为若是没有这个孩子的牵绊一生,她绝对可以会有一个从新开始的机会。
只是一想到那天晚上周秉义看向她的厌恶眼神,深深的挫伤了郑娟那脆弱的自尊心,所以她要用行动来证明她自己才是对的。
看着襁褓里的这个儿子,郑娟的心里充满了无限的慈爱,不论以后是多么的艰难都要把孩子抚养成人,这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天性使然。
“娟儿,上一次你杨婶给你介绍的那个对象怎么样?”紧接着郑母再次看向眼前的郑娟问道。
“还……还行吧!”郑娟被母亲的问题问的错愕了半天,然后这才给了一个不痛不痒的评价。
“其实,我也是感觉挺合适的,国营饭店的厨子,丧偶有一个女儿,还不介意你的过去。”
“妈,我还是想再接触一下。”
“还接触什么!等到安顿好了你的事情,我就算是去了西天也是安心的。”
“妈……”
“不用再说了!就这么决定了。”
当年郑娟和涂志强的事情也是郑母强行决定下来的,因为她不认为自己的这个养女有什么出众的,只要是能有个人愿意要就已经很不错了。
这一次有人主动上门为郑娟说亲,郑母想都不用想的就是答应了下来,最大的原因就是她感觉自己已经快不行了,想要在死之前安排好郑娟和光明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