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决议(1) (第2/2页)
“几位大人,睡得可好?”摄政王道。一个个一副羞惭的表情,只是嗯嗯啊啊的说了一些谁也听不清的话。这时候,皇帝昌治在段奇瑞和无良夫地陪伴下,进了大殿,在龙廷宝座上坐了下来,一副神采奕奕,精神饱满的神态。
“各位爱卿,都吃饱了睡足了吧,变革的思路定下来了,那我们接下来继续讨论方案吧。这次真就不点名了,谁先说。”
这回都争先恐后的发话了,会议纪要都签字了,再扭扭捏捏地当缩头乌龟,反而不美了。经过两个多时辰的商议,形成如下决议:
第一,刑部更名为内安部,办公地点原刑部衙门。尚书改称内安部长,不再使用尚书称谓,品秩从一品。内设治安局,侦查局,户籍局,清吏局,宣传培训局,法律局,内务局等,品秩正三品;设副部长两名品秩正二品,一名负责治安与刑侦,培训;另一名负责其他事务。
各省设置内安司,理政首长名为内安司长,品秩从三品,设副司长三名,正四品。内设治安局,侦查局,户籍局,清吏局,宣传培训局,法律局,审讯局,监狱局,劳改局,装备局,内务局等,品秩从五品。一名负责司内常务事务,一名负责治安与刑侦,培训;另一名负责其他事务。各府县参照内安部机构和人员,以及职责设置。
从国家内安部到县内安局,各级官员月俸禄按本人品秩上二级定额发放,普通内安人员每月奉银不得低于二两。如本地财政富裕,可自行提高部分。外勤人员去外地办案,费用实报实销,并按天发放补贴,奉银安外出天数双倍发放。
内安部职能负责全国各项法律的起草,颁布实施;负责全国大案要案的挂牌督办和刑侦支持,业务指导。负责户籍登记与变更;负责各省府县内安力量的培训,制服与装备的标定与配置。与吏部决定部内和各省府司长副司长选拔和委任。县一级主官人员选拔和委任,由各省决定。
各省府巡检司更名内安司和内安局,县尉改称内安局长,品秩从八品,局内设科和科长。乡镇设置派出机构,名为派出所,设所长一名,副所长一名,品秩九品。
第二,兵部更名为外安部,总员额三十八万,裁撤员额三十三万,办公地点原兵部衙门。设统帅部,皇帝为统帅,摄政王为副统帅。
部长一名,首任部长洪承畴,品秩正一品。副部长四名,副部长孔有德,尚可喜,耿精忠,章旷,品秩正二品。内设机构为,参谋作战局,后勤装备局,兵役局,情报局,乾军局,坎军局,坤军局,侍卫局,督察局,军官局,军法局,内务局。设局长一名,品秩正三品,副局长两名品秩从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