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决议(2) (第2/2页)
内部机构设置,内务处,财务处,清吏处,掌礼处,建设处,园林处,警卫处,敬事房,御膳房,御医处,生产处,设处长一名,品秩从四品;各设副处长一名,品秩正五品。
特别说明,生产处人员为内务府裁撤人员,从事种植养殖和手工业,和房屋租赁等事务。建设处对接工部,财务处对接户部,清吏处吏部,掌礼处对接礼部,警卫处对接兵部侍卫局。
此次变革后,吏部掌管全国州省部三级权力机关,各级官吏的选拔任用和考绩制度与实施;负责朝廷各部退休四品及以上官员的生活待遇,指导全国省州县三级科举考试管理,改三年为每年一次考试,承办国家会试管理,改三年一次为两年一次。
内安部掌管指导全国境内公共安全,指导督查全国省州县三级内安机关,与吏部协同选拔任用考绩省州主要官员,接收退役或裁撤军人和使用,掌管省州监狱和劳动改造区的设立建设和指导管理,掌管指导各省州的罪犯的抓捕,审判,惩罚业务。
外安部掌管全国境内外的防御和作战,对敌武装力量的组建动员和训练调配,退役或裁撤军人转隶内安部;掌管退役和因战或因随性军队其他任务伤残亡人员的安置抚恤事务,承担朝廷中央的机关的安全事务,掌管全军武器装备的格究,生产和配备,制定中远期国家安全战略。
第四,内安部三个月内牵头起草完毕神州三青国兵役法,现役退役军人待遇法,内安治安条例,境内民众迁移管理条例,教育法,土地资源法,国旗军旗法,劳动改造管理条例,修订人口户籍管理法,争取全部在昌治五年一月颁布实施。
第五,内安部,外安部,内务局的改革重组,必须自即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第六,除敬事房保留少数太监外,大内取消使用太监制度,任何人不再继续使用;太监裁撤下的太监由内务局生产处安置。
会议一致决定,朝廷成立三青革故鼎新成员会,成员会主席为昌治皇帝,副主席摄政王金大略,并肩王全国总督察左腾飞,内翰林院大学士范文程;成员,西域军政总统领肃亲王金四海,蒙古军政总统领英亲王阿齐格,外安部长洪承畴,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和吏部尚书,中部战区司令官杨展,浙江总督朱大典。
革故鼎新成员会职责,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套路,推行改革套路实施,监督跟踪实施过程,考核效果。从此以后,每月月底召开一次成员会,由副主席摄政王牵头召集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成员会成员,如有必要,可以扩大参会范围。
一致同意成立皇帝战略办公处,与革故鼎新会合署办公,并负责起草宣布诏书令谕,掌管玉玺印鉴。至于皇位继承立法一事,兹事体大,需要充分考虑,谨慎酝酿,待后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