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人吃鱼肉鱼食人(十二) (第2/2页)
沈家义庄一到晚上大门虽说锁好了,但西边围墙那地儿有处缺口,这么多年下来,依旧是没人管。
当年那桩无头案,就是有人利用这处缺口进入沈家义庄,从而偷尸,据早些年尸体丢失案的经验来推断,死者必然属于他杀,凶手怕官面儿上顺着尸体查到自己头上,所以才会前来义庄偷尸,尸体一旦不见了,则意味线索也断了,想查都无从下手。
问题来了,老太太完全是属于正常的生老病死,根本不是他杀,偷尸并毁尸灭迹这点它就不成立。
要说是图财,也说不过去,老太太身上没什么值钱的物件,不应该招贼惦记,即便真有人想发死人财,按理说顺了财物就走了,不可能连尸体也一块弄走。
前段田二爷在大塘庄打听小胖的下落,从人们口中听说过一件怪事儿,也是关于偷尸的。
以前人大塘庄的祖坟还在后山处,说前些年村里有个老人过世了,埋进了后山祖坟,后来迁坟,重新订做了一口棺材,打算将先人的尸骨装好重新安葬,那曾想打开棺材盖一看,里面除了除了有几床发霉腐烂的绣被,其他啥都没有,尸骨啥时候不见的都不知道。
大家伙议论纷纷,你一嘴我一舌,怎么说的都有,说来说去就扯到了“冥婚”,有人说棺中尸体八成是被人偷去配了阴婚。出了这种事,主家除了自认倒霉,也别无他法。
在过去有“结阴婚”这一说法,当然这一陋习当今社会是见不不着了,但在旧时,结阴婚这类事儿说起来并不新鲜儿。
说男女双方定了婚,还未迎娶过门,就双双出意外死了,照迷信的说法,如果不替其完婚,其鬼魂就会出来作祟,扰得鸡犬不宁、家宅不安,死后还得为其举办一场婚礼,使他(她)们结为夫妻,事后并骨合葬,这就叫给死人“配冥婚”。
也有用活人结阴婚的,往往这类事都发生在一些个有钱的大户人家,家中子女不幸夭折,还得给其找个配偶,花钱请媒婆给死人说媒,与其说是说媒,倒不如说是花钱买,那年头卖子女的人家也多,父母心里也明镜,过去了指定是活不了,但架不住人家给的钱多,最后活生生将子女逼上死路。
大户人家不差钱,有钱买活人来为子女配阴婚,普通人家想配阴婚怎么办呢?这就出现了一种专门倒卖死人的职业。
他们不同于挖坟掘冢的土贼,只盗取死人身上的财物,这类人不光要取财,连尸体也不放过,说到底干的也是见不得光的勾当,一个不小心就要掉脑袋。
有人家子女未婚就夭折早死了,就会找到他们,价钱谈拢了,人照样给您弄具尸体回来。
而他们盗取的尸体,大多为年轻女性逝者,这伙人通常白天睡觉,夜里干活,干的同样是挖坟掘墓的勾当,这帮人手眼通天,哪里哪里埋有刚死不久年轻女子,他们早就打探清楚了,趁着夜深,带上挖坟的家伙式,到了地方,二话不说就开挖,死人身上没油水则罢,但凡有点值钱的东西一概不放过,全都得进他们的腰包,把尸体从棺材里搬出来,再把坟包子原原本本的夯填好,事后将尸体送往需要的人家。
这类职业说出来估计没几个愿意相信,过去还真就存在,尤其是在山西的一些个偏远山区,前脚刚把尸体埋下去,后脚就不见了,有的人家死了人,埋进黄土后还不敢走,非得要日日夜夜的守着,直到尸身腐烂为止,期间就是害怕被人盗去配阴婚。
青平县这地儿聚集了几十万人口,人口多了,什么货色都有,就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谋生的职业,也大有人做,只有您肯出钱,甭管是偷还是挖,他们总有办法给您弄具尸体回来,年轻女性死者不好找,七老八十的老太太也不放过,早些年官面儿抓回来一批,该枪毙的都枪毙了。
田二爷他往这方面寻思,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儿呢?您往后看就全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