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小别胜新婚 (第2/2页)
皇室和贵族容易理解,只是堂客、流奴、杂食、弃丁、散籍和苦身是什么意思,温红也不知道,云逸一一给她做了讲解。
“这么说来,如果我们现在去北国,就是最底层的苦身了。”一旁的温大福笑着说道。
“做苦身,还得看资质呢,你要是新去的,连个要饭的地儿都没有你的份。”云逸笑着回答。
看似平常的家常闲聊,无处不透露着生存的艰辛,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大家一起有说有笑的,不一会儿腾腾的饭菜就做好了。一大锅白米饭,还有烤鹿肉,白菜汤,这已经是北境最好的饭菜了。
晨曦正在长身体,他吃得最香。
夜晚,是属于云逸和温红的私人时光,小别胜新婚,可谓:
日落月起,一腔相思两人愁,卿卿我我亲亲。日思夜盼终相逢,方了却长夜漫漫。
柔情似水,佳人如玉翘首盼,日日夜夜日日。两情相悦须相守,亦贪恋朝朝暮暮。
虽然云逸在北国发展还算顺利,但是想要带着村民去苍城恐怕还不是时候,还得云逸一个人再去打拼,等时机成熟再慢慢的带一些人过去。
温红拿出了这久她和村民们做好的鹿皮大衣,十件长款和二十件件短款,这是这久全村的劳动成果了。
云逸看着制作精致、款式精美的大衣,和温红想法一样,拿着这些大衣去苍城试试水,看那里的贵族小姐们会不会喜欢。
以前在南国的时候,他们长款卖十两银子,短款卖五两,还是很畅销的。
这是死亡村仅有的可以拿去卖的了。气候的极度恶劣,只有耐寒的驯鹿可以圈养,这也是他们唯一的食物来源。如果鹿皮大衣能在北国打开市场,死亡村就有生存的保障了。
“娘,我觉得,除了鹿皮大衣,我们以后还可以卖鹿肉去北国。”晨曦还才两岁多,他说道:“叔叔带回来的白菜,我想在北国一定很平常,平常到就像我们吃鹿肉一样估计都吃腻了。可是我们却视为珍宝。同样我们吃腻了的鹿肉,说不定到了北国,也是难得吃上的美味呢。”
“就你机灵。”云逸捏了捏晨曦的小脸蛋,和温红她们说道:“说到北国,我还救下一个小女孩,她叫圆圆,她家人都不在了,她也是个可怜的人。这次没跟我一起回来,要是有机会我带回来让她看看这北境风光。”
“那太好了,下次可要带她回来,就当她是我们的女儿了。”温红也很高兴云逸在自己生存都不能保障的情况下还能伸出援手,救小女孩一命。
而且通过闲聊得知,圆圆对云逸还是有帮助的,她会做饭,还有北国的等级制度什么的,都是圆圆告诉云逸的。
休息几日后,云逸带上了温红她们制作的鹿皮大衣。还有按照晨曦说的,带上了一点烤鹿肉,再次出发前往苍城。
又半个多月过去了,圆圆已经把地都开垦出来了,她去找山机土的时候看见有农户已经开始收玉米,圆圆知道她该种上小麦了。
圆圆把云逸买来给她当粮食吃的小麦均匀的撒到地里,再拿锄头轻轻的把种子翻到土下。她一个人做这些活还是很吃力,太阳落山她还在地里干活。
夕阳的余晖中,云逸回到了苍城。
他回到家没看到圆圆,屋后眼前的一幕让他动容:夕阳西下,飞鸟归巢,一个小女孩正埋头在地里干活,夕阳的余晖洒满她瘦小的身躯,这是一幅凄美的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