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昨日重现 (第2/2页)
王旭看到了那个第一排的女人站了起来,向他高高举起了酒杯,王旭也不客气,走到台边,哈腰下去,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女孩。
这个女孩很高,很瘦,牛仔裤,短t恤,戴着帽子墨镜,在昏暗的灯光中看不清面貌,但皮肤洁白,在灯光的映射下有种晶莹的剔透感。
“唱得真好,每天都来吗”,女孩的声音轻亮,颇为动听。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我每天都来,都是这个点,暖场歌手,感谢美女赏光。”,接过女人手中的酒杯,这杯酒有提成的,起码能拿50。
王旭暗爽,然后直起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却突然觉得这个女人有些熟悉的感觉,心里不由一阵悸动。王旭有些疑惑,却没多想,融合期间,前身的某些记忆会导致这样的情况,莫非前身认识她?
“哈哈,你说话还真逗,世界第三,够能吹的。”台下的女孩来了兴致,这个年月这句话还没流行开,跟着逗起闷子。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泰山不是堆的,哥们唱歌,大家喝酒,那是不能不催的。感谢这位女士的打赏,也感谢各位的掌声,感谢大家来到大富豪一起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下面一首昨日重现,送给这位美丽的女士,也送给在座的各位贵宾,Yesterday once more”,王旭凑到麦克风前,对女孩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然后便继续主持兼暖场的工作。
又是一首很俗的英文歌,歌本身并不俗,但酒吧唱的人太多,也就俗了。
没办法,暖场歌手没有挑三拣四的权利。你最好唱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好让大家适应歌舞厅的气氛环境,为后面燥起来做准备。
这首歌是丑国巨星卡朋特组合的一首老歌,这个组合是一对兄妹,可惜妹妹卡伦·卡朋特在1983年就过世了,死于厌食症。
为了维持身材,她长期服用泻药,最终年仅32岁就香消玉殒。一米七几的她,去世的时候只有四十几公斤了,这可是减肥减到死的一例血淋淋的例子。
妹妹去世后,这个组合也就慢慢销声匿迹了,留下许多经典的歌曲被久久传唱,甚至在太平洋的彼岸,都有无数的爱好者在演绎着消失的旋律。
“when I was young, I had listen to the radio...”
这首歌是典型的女中音,王旭的演绎则转换成了男中音,温暖而轻柔的歌声恍若从无限远处飘来,又像是从收音机中的传来的遥远天籁。
两句清唱之后,吉他才轻柔地跟了进来,只有简单的和弦,甚至没有打板节奏,让声音成为歌曲的中心。
完美的气息,浑厚的胸腔共鸣,让王旭的声音带足了一种磁性,好像能把人的耳朵牢牢吸住似的。
这首歌,王旭唱得格外动情,因为这也是他现在的写照,频繁地穿越,让他几乎遗忘了自己真实的曾经。
而现在却置身一个如此熟悉的世界,让王旭有着一种别样的感触,这种感触,就好像歌词中唱到的,昨日重现。
这种感情,不自觉地便融入了歌声,随着歌声传递出去。
不能不说,音乐是神奇的,他是挑动人类荷尔蒙的一把钥匙,好的音乐,总是能够在不知不觉间挑起人们内心中的那一抹感动。
刚刚喧闹起来的场子又一次陷入安静的聆听之中。
王旭注意到前排的女孩没有坐下,而是端着一杯酒,随着音乐的旋律轻轻地摇摆,似是深深地陶醉其中,直到一首歌结束都没再坐下。
反而是又要来一杯酒,走到台边举了过来,王旭再一次弯腰感谢,接过酒一饮而尽。
传递间,手指轻触了一下对方的手,却一瞬就分开,王旭咧开嘴,回味着指尖淡淡的轻柔,冲着墨镜女孩再一次露出温暖的笑容。
这一次其他的宾客也开始感觉到了今天王旭的不凡,一般暖场歌手很少有能给人留下印象的,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聊天打电话等人等事情上。
但优美的歌声,热烈的掌声惊动了忙碌的宾客,慢慢将注意力放到台上那高高的身影之上。
有好事的看到有美女敬酒,开始吹起了口哨,女孩似乎被口哨影响到了,敬了酒就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走回卡座坐下。
王旭凝望了一下墨镜女孩的背影,总有种熟悉感萦绕心头,却死活猜不出她是谁。
“感谢各位嘉宾的掌声,感谢这位女士的打赏,下面一首,《天堂里的另一天》送给大家”,王旭心里还有好奇,但现在不是时候,决定唱完今天的配额再说。
王旭在这个场子是暖场歌手,因此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歌曲,也没人点歌,唱什么比较随意,前身一般就是几首慢歌轮着唱,基本能混个掌声,到点走人就是。
今天状态全开后,效果确实好,无论是吉他独奏还是演唱技巧感情,较之以前,不说天翻地覆,至少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
王旭连唱了四首英文歌,最后一首选的是威猛乐队的《wake me up before you go go》。
这是一首快歌,已经到了暖场的最后了,选一首快歌,让场子彻底燥起来才是。下一个演唱的乐队已经到来了,现在后面卡座里等待。
王旭今天效果好得出奇,在最后的快歌阶段,已经有很多年轻的男女走进舞池开始跟着节奏蹦跳挥舞。
数打啤酒被送上舞台,这也是客人的打赏,王旭旋了一瓶,向大家告罪,退出舞台。
王旭看了一眼那个卡座,墨镜女孩已经离开了,现在是一群老男人在聚会。王旭虽有好奇,但也没感觉咋样。
和老板结了今天的账,今天这一场居然有500块收入,除了女孩的两杯酒打赏,大部分都是最后一首快歌摇滚后来自嗨起来的客人们的打赏。
三场下来,王旭居然挣了700块,这可妥妥的高薪了,一天就差不多把小院的房租给挣出来了。王旭也有些熏熏然,开心地骑着车回家。
……
第二天,王旭白天基本上都在躺尸调理身体,晚上则跑场演唱,今天王旭又在大富豪见到了那个墨镜女孩。
第三天,这个女孩应该是和大富豪老板有啥关系,每天都在一号卡座就座,但是每次都是听完他三首歌就消失不见,倒像是专门来听他唱歌似的。
一般对这种恩客,都会在演唱完后,下去敬一杯酒,甚至陪着聊会天,这是酒吧歌手的工作之一。
但这个女孩显然也知道这些,唱歌时却又不乏打赏,敬酒交互什么的,但每次都是在王旭演唱最后一首歌的时候又总是悄悄离开,倒像是躲着王旭,总之行为有点神秘兮兮的感觉。
王旭觉得女孩没准是个明星也说不定,就那在酒吧里戴墨镜的做派,应该是怕人认出来。
不过也说不准,毕竟这是个歌舞厅,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地方。在这里,不想让外人认出自己的人不要太多。
这年月私人会所门槛还太高,放飞自我的阔太太更是少数,女孩子为了保护自己,戴个墨镜不让人认出也属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