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惩处叛徒 (第2/2页)
凡是有屠杀抗战军民血债的、死心塌地投靠敌人等的,都先行抓捕起来。
凡是罪行确凿的,一律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明确不能以罚金形式减免任何罪责,并且要没收其非法获得的财产。
因此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数大大高于南方。
尤其是一些罪大恶极的头目,一律公审公判,然后公开枪毙。
一时间叛徒人人自危,人民拍手称快。
双方处理叛徒的手段,也给这些人带来了不同的后果。
在东南部沿海某县,有一个闫姓的叛徒。
他原本是当地驻军的长官,但是敌寇打来之后不但不誓死抵抗,反而投降了敌人,后来被任命为了伪军的一个师长。
其在抗战期间,为了扩军养军,配合当地伪县长,在中山实行“三丁抽一”、“三税一”、“征借税”等政策。
三丁抽一就是每三个壮年男子,就要抓一个走去当兵或者去干活;
三税一就是指收入的三分之一要交税。
征借税即是看上了某样物品或房屋或地契,以征借名义拿走(一般是有借无还),物主不给就是抗税,对于抗税的人,伪税警有权将其枪毙,说白了就是明抢。
凡是交不出壮丁的农家,女性被侮辱,男性被抓入营房当奴仆;缴不起税的贫民,全家不论男女,一律捉进军队充作苦役;
在此期间,又先后八次配合鬼子向我军抗敌根据地发起进攻,伪兵所到之处,伐庄稼、掠牲畜、掳壮丁、辱妇女、阉童子、烧房屋,手段甚至比鬼子还要凶残。
在45年眼看鬼子要完蛋了,他又靠行贿的手段,投靠了国府军。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家伙居然后来又再次成为了当地的驻军负责人,并被授予少将军衔。
结果他再次横征暴敛,在刘子龙派遣的地下组织的号召下,人民奋起反抗,这件事闹大了,国府当局才将其解职。
但是没想到走了老的,还留下了小的。
他的两个儿子继续留在军队当中,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直到实现南北统一之后,他们自知难逃人民的审判,全家携带大量黄金珠宝远逃海外。
在这个县,不仅仅是叛徒没有任何追究,那些犯下滔天罪行的鬼子也安然返回脚盆鸡国。
鬼子从北方、宝岛运来数千劳工,又在当地强征了约四百名男丁,在当地修建机场。
一个月后机场完工,鬼子竟然将数千劳工全部虐杀,砍头、活埋、肢解、放血、火烧,手段凶残,简直毫无人性,直到后来当地建大厦打地基时还挖出了数十具支离破碎的骸骨。
而这些鬼子,都没有受到任何制裁安然返回。
与之相对应的,在北方刘子龙统治区域,不仅仅叛徒都受到了严厉的追究与严格的审判,对于犯有滔天罪行的脚盆鸡战犯,也受到了严格的审判与追究。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个审判过程很长,但是并不代表刘子龙白养活他们,而是采取劳动改造的方式,让他们大量从事重体力劳动,参加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