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追查鬼子战犯 (第2/2页)
31. 滥用休战旗。
32. 滥用集体拘捕。
33. 没收财产。
34. 毁坏宗教、慈善、教育、历史建筑物及纪念物。
35. 恶意侮辱。
36. 强占或勒索财物。
37. 夺取历史艺术或其他文化珍品。
38. 其他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之行为,或超过军事上必要程度之残暴,或破坏行为,或强迫为无义务之事,或妨害行使合法权利。
从引进参照国际法设立的34条罪行到自主修订的38条罪行,体现了神龙国法律界的一个突破。在确认罪行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脚盆鸡侵略我国的事实,特别针对鬼子对神龙国人民的大屠杀、 虐待、掠夺历史文物等罪行,设立相应条款。对后来的审判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
这个审判条例制定之后,大规模的调查与举报工作正式开始。
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刘子龙让财政部门拨下专款,指示相关工作人员要不辞辛苦、要用细致的工作要去调查、去鼓励被害群众检举,务必要认真追查鬼子的每一条罪行,勿使任何一个罪犯落网。
同时,刘子龙特别指出,各地驻军要严防鬼子战俘暴动,如遇到这种情况,予以坚决镇压。并且事先将留用的技术人员,包括细菌战相关专家等都秘密集中、转移向内地地区,彻底隔断他们与原有部队的联系。
对于这部分人,也照样要认真调查他们的战争罪行。
从46年开始,在北方刘子龙控制区域,大规模的战犯追责行动开始了。
很快,大量的鬼子驻军军官、宪兵军官甚至是商会人员都被揪了出来。而且大量给和他们服务的神龙国人员,也被发现了罪行而逮捕入狱。
相比于粗枝大叶的南方战犯追责,北方战犯显得细致而漫长,一直持续了将近十年,才最终调查、审理完毕。
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大量的鬼子被关押等待审判,而且先审理罪行较轻的,再审理较重的。
反正较重的刑期较长,甚至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关着慢慢审呗。罪行较轻的则审完判完,到时间就释放了。
但是这个审判也并非是一帆风顺的。
当时交通闭塞,一些偏远山区,人迹罕至,很多罪行最后还是没有调查到,甚至有的时候明知道有鬼子犯下的罪行,却无法找到这支部队的番号;有的鬼子番号找到了,但是后来被调往太平洋战场,或者被后期毛熊带到西伯利亚去种土豆了,或者找不到当时负责的军官,而让其逃脱了惩罚。
还有就是很多当事人本着不愿意回忆过去的心理,不愿意再揭开那段战争伤疤,尤其是一些受侮辱的妇女,受传统思想影响,非常害怕提起那段往事。即使调查人员明知道她是受害者上门调查取证,也往往遭到矢口否认。
当然,最直接的反抗就是来自于战俘的武力抵制。
为了防止在带走战犯时候遭到战俘们的反抗,事先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经常是以突然袭击的方式秘密带走。但尽管如此,遭到反抗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
针对这种情况,刘子龙特别指示,一定要做好武装保卫工作,勿使一个对象漏网、勿使一名我方人员受到伤害,必要时候可以开枪射击反抗人员。
因此在每次抓捕战犯的时候,都会命令部队或者警察先行包围,然后再持械抓捕。
在此期间,确实有遇到反抗的,那么就干脆直接开枪击毙带头闹事人员。
甚至有的地方的鬼子战俘,直接组织了暴动。
暴动的地方发生在东北北部,这里是毛熊的受降范围。
所以我们还得从毛熊受降开始说。
毛熊的部队横扫关东军后,与刘子龙的部队划分了受降范围,便开始针对鬼子的受降工作。
在此过程中,确实将大量的鬼子俘虏掠往西伯利亚去种土豆,把大量的机器、武器装备掠夺走了,但是并不代表全部。
还是有一些东西留了下来,也包括很多战俘。
但后来他们撤出东北后,这些地盘自然就交由刘子龙的部队来接收,战俘也由刘子龙的部队来管理。
就是在他们遗留下的一部分战俘,却在46年初,爆发了一场震惊全国的大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