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雷国民很狼狈,饿急眼偷肉被抓,在派出所留下指纹 (第2/2页)
这下好了,警察就让他赶紧交代吧。
没办法,雷国明只好把自己的真实信息,说了出来。
警察再一核查,人对上了,发现也没什么前科,最终的处理结果啊,就是收容审查时间,但是这次采集到了雷国民的指纹信息,这一点非常重要。
和大家说,恰恰是这枚指纹记录,在10年之后,破案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雷国民也万万没有想到,这次小小的拘留经历,给他留下了一个早晚会引爆的导火索。
10天拘留结束之后啊,雷国民完全没当回事,无锡这里是不能待了,爬上火车再次回到了广州,还是这里安全。
回来之后,干什么呢?
偷东西啊,他也不会干别的。
然后呢,雷国民就很苦恼啊,这么弄下去,啥时候能成大款啊,每天满脑子都在想。
1992年夏天,没啥事到处闲逛的雷国民,突然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盗贼落网的案子,都是同行啊,所以他很感兴趣,就仔细的看了一眼。
情况原来是这样的,有一个穷小子偷了十年,虽然技术很高了,名声也大了,但是就是没有弄到大钱。
于是这小子很郁闷啊,整天就是喝酒,不久后的一天,他喝多了,突然想起来之前认识的一个大富豪,于是趁着酒胆抄起一把斧子,深更半夜钻进了富豪的家里,抡起斧头,把人一家人全给砍死。
随后,在这富豪的家里拿走100多万现金,这下好了,立马金盆洗手开了一个公司,没过两年,公司做的很大,这小子成了一个真正的大富豪,由于他地位显赫,十分的张扬,结果因为一次意外,导致杀人的事情败露,最终落入法网,很快呢,他就被枪毙了。
看完这篇报道之后,雷光明寻思了,这小子和我很像啊,虽然后面的结局不是我想要的,但是我完全可以跟他一样干。
再说了,人家偷东西可比我有水平多了,这不是10年下来,也没弄到钱吗?
看来纯靠偷啊,不可能发财的,要想弄到第一桶金,为启动以后的事业,那就必须得下狠手,所谓富贵险中求,冒死干一把大的,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