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世界的真相 (第2/2页)
因此,对于作为主体的“心”,不能用“有”、“无”、“生”、“灭”、“真”、“假”、“来”、“去”等概念来定义它。
“有”、“无”、“生”、“灭”、“真”、“假”、“来”、“去”,是发生在“心”的感知范围内的事件,而非其自身。
对于“心”而言,这些都是不断变化着的现象,对于不同的现象,“心”赋予它们不同的意义,至于其本质,则并无不同,一切皆无实质,一切皆在变化,一切皆无定论。
而心作为主体,超越一切概念。
这就是你的本质——超越一切。
超越一切,意味着没有时间的分别,没有空间的分别,时间和空间,都是发生在心所感知到客体世界中,而主体,超越时间和空间,不能用定义客体的概念去定义主体。
如果主体“心”没有来去,那么“客体”是否有来去?
从根本上而言,心所感知到的现象有来有去,但因为其并无实质,所以客体同样也是无来无去的,有来去的是现象,无来去的是本质。
另外,“意识”作为特殊的客体,在现象上展现了心的运动轨迹。
前面说,心不是一种实体,而且无来无去,怎么会有运动呢?
的确,就本质上而言,心,既无大小,也无方所,既无边界,也无来去,但这样的话,“心”就无法感知到“自己”。
“心”无法认知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心无法认识到自己的存在,就会认为自己“不存在”。
但实际上心是“存在”的,虽然是一种无形的存在。
矛盾产生的根源就在这里。
灵明的心无法忍受自己的“不存在”。
虽然这“不存在”仅仅是因为无法感知到“存在”,而非实际上不存在。
但心却希望证实自己的存在。
当心能够证实自己的存在时,心才会安宁。
心希望证实自己的存在,这就是心产生认知作用的原动力。
当心感知到客观对象时,心同时也认知到了自己的存在。
客观对象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借由着对客观事物的认知而证实了自己的存在。不管是外在的物质世界,还是自己的内心世界,其实都是心借由认知到自己存在的“证据”。
证据的有无其实无关事情的真相,但一旦需要进行“证实”,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以至于事情的真相是否成立,需要由“证据“说了算。
心由此对客观对象产生了依赖性。
这依赖性,就是一切痛苦与烦恼的根源。
从本质上而言,没有任何客体对象是可以被依赖的,它们只是映在心灵镜子中的幻影。
所有的客体都是生灭变化的,没有例外。
但心却希望在这生灭变化中寻找永恒。
只要心还在向外追寻,痛苦就没有终点。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其实,心只需要回过头来认真地看一看自己,就可以终止这无休止的荒唐游戏。
当心回观自己,照见自身的永恒时,就一劳永逸地摆脱了对客体对象的依赖,心灵自证永恒,就无须再去寻找自己存在的“证据”。由此心灵就实现了对自己的超越,从此成为自由的心灵。
自证永恒而实现了终极自由的心灵,则能够站在世界之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众生原本是佛的真相——所有众生的心灵皆是空灵、明净、智慧而永恒的。
但不明自心真相的芸芸众生,却在心湖镜面的幻像里无休止地轮回。唤醒在幻象里轮回的心灵是已觉悟的心灵最希望做的事情。
而对于已觉悟的心灵,在见证了自己的真相之后,就可以自由地游戏于幻象红尘之中,随缘自在,自在随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