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罗塞尔与纹身 (第2/2页)
事情说定,休风风火火离开了。在戈登眼里,休的外号“小钢炮儿”不是浪得虚名的。她虽然个子娇小,却有着与外表相反的巨大能量。
她除了是非凡者之外,还有着贵族血统。虽说已经没落了,但还是让她具备很多别人没有的资源。
比如说,戈登知道,她刚才说“找人查资料”,找的是谁呢?警察局和军情九处。
作风正派,私交不错,干劲十足,又有特殊渠道,这些都是戈登找她帮忙的原因……
毕竟,我这可是关乎下半身的大事啊……一想起这个,戈登心头咯噔一声,泛起一阵悲凉……
好了,先别伤春悲秋了……正事儿要紧!
戈登打起精神,满脸笑容地请劳尔喝了一杯南威尔啤酒,装作对纹身很感兴趣,跟他打听起“罗塞尔图案”的事来。
其实,“前世”的他顶看不起纹身这玩意儿。古时候发配的犯人才刺这玩意儿,居然被那些小年轻当成潮流了?自己当年还在江湖上混的时候,谁特么弄儿这个啊?丢份儿!
虽然不喜欢纹身,但作为一位大吃货帝国公民兼书法爱好者,戈登轻轻松松就把劳尔忽悠得兴奋起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兴致到了,劳尔还脱下衬衫,向戈登展示了诱人肌肉和全套纹身。
戈登憋得差点背过气去,才没有笑场。
左膀子:金猪;
右膀子:阿苦;
后腰:大壮;
胸肌:仙女;
真是应了那句经典台词:我左金猪,右阿苦,大壮在腰间,仙女在胸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经过劳尔悉心的介绍,戈登了解到:罗塞尔图案早就在自带神秘学气质的纹身圈子流行起来了,每个纹身店都会有这些图案,大多都是花钱购买“原版罗塞尔笔记”,然后把图案一个个描下来供顾客挑选。
当然了,真正的罗塞尔笔记是文物,民间几乎见不到,流传的都是复制品甚至赝品。而纹身店也都以图案更多更正统为荣,一般都会保留高价买来的罗塞尔笔记,作为自家权威正统的证明。
也真是多亏了劳尔这样的骨灰级纹身发烧友,不然戈登上哪儿了解如此细致的行业情报?
告别肌肉男劳尔后,很快到了中午,戈登随便找了家餐馆吃了午饭。单调乏味的鲁恩“美食”让他的思乡情绪泛滥成灾,又开始牵挂起老伴儿和儿子黄涛来……
不过他还是很快调整好情绪,胡乱填饱了肚子,立即前往贝克兰德东区。他打算用一下午的时间,把东区的纹身店全部扫一遍。
他当然不是要去纹身,而是想忽悠店主拿出自家的罗塞尔笔记来。至于为什么要去东区嘛,当然因为自己是混东区的了。以“辉利党”在东区的“美名”,都不用忽悠,直接让他们拿出来看看就是了!
一下午过去,戈登兢兢业业完成了目标,几乎跑遍了东区所有纹身店。
幸好他们的罗塞尔笔记都是复制品,每个字足有拳头大小,实际内容却很少,不然他还真记不住这么多。而且说实话,罗塞尔大帝写的那些东西吧……让戈登大受震撼,但其实废话居多……
有价值的部分,戈登都背了下来。其中最让戈登深受启发的,是这样一条:
“魔药的关键不是掌握,是消化。不是挖掘,是扮演。而魔药的名称,也不仅仅是核心象征,还是具体意象,更是消化的钥匙。”
作为一个“时髦老头儿”,前世的黄建设玩过一款叫《老头滚动条》的游戏。这款游戏里,对于“飞升成神”的方式,有一种叫“披甲”的说法。大致意思就是“想要成为某位神明,就要模仿他,直到最后成为他。”
这与罗塞尔笔记中的说法非常相似,戈登一下儿就把二者联系到了一起。
“模仿他……成为他……扮演……消化……魔药名称是钥匙……”回家的路上,戈登一遍一遍咀嚼着这些字眼,渐渐有点明白了。
根据戈登过去的经验,“收尸人”这个序列名称的“收尸”二字,并不是世俗意义上的“收尸”,而是神秘学意义上的“收尸”。它包含两层意义:一是立足该序列对死灵的强压制力,达成对死灵的“收服”;二是发挥该序列在灵界方面的能力,通过尸体初步实现与死灵的沟通;
前者像是捉鬼的道士,后者像是通过尸检,代替死者说话的验尸官。只不过这个验尸,是以神秘学的方式进行的……
那么,什么样的职业能同时满足扮演“捉鬼道士”和“验尸官”这两个职业的要求呢?
戈登想来想去,似乎只有“私家侦探”这个职业了……接到闹鬼的案子,咱就是九叔,捉鬼满足扮演。接到凶杀案子,咱就是宋慈,破案满足扮演……
侦探……嗯,这个职业不错,有点儿我想要的“大侠味儿”!
看来,是时候结束黑帮生涯,成为一名伟大的侦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