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真好! (第2/2页)
程岳回到了自己的书桌旁,翻找着自己的书包,看到了一封烫金字写着的录取通知书,上面写着:
“程岳同学,
经审核批准,你已经被录取为兆康大学化学专业一九九五级新生,全校师生向你表示热烈的祝贺与欢迎!
校长:王术
一九九五年七月”
程岳来回抚摸着烫金字,感受着纸面上的凹凸,过了近二十年,他早已不记得这封录取通知书当初都写了什么,此时仔细端详之下,他的鼻头略微有些发酸。
程岳愈发肯定了自己重生的猜测,他抖抖书包,一本同学录掉了出来,这是他在金港市一中的高中同学录。
彼时的他十分珍惜高中同学们的友谊,毕业时候特地让全班同学都给他签字留言,还十分珍重地把这本同学录带到了大学宿舍。曾经以为这些并肩作战过的友谊可以持续一辈子,不过除了几个死党以外,其他人也都逐渐失去了联系,同学录也不知丢去了哪里。直到四十多岁有个功成名就的同学变成了大老板,这才又开始组织起同学会来。
已经过了二十多年,高中同学们的名字其实他已经不太记得了。不过当他翻开同学录的时候,每个同学鲜活的性格,似乎都透过各不相同的一笔一划中展现出来,绝对不是凭借做梦就可以复原的细节。
程岳呼吸急促,呆呆坐在略微粗糙的凳子上,看着桌角的灰尘,和墙角的蛛网,慢慢接受着梦境其实就是现实的真相。
他在同龄人中家境算是富裕,父母赶上了改革开放的热潮,成为了国外好多家知名葡萄酒的华东代理商,把他培养得自信又骄傲,还带了一些没吃过苦的单纯。
曾经的程岳,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啊!
因为从小家境富裕,父母也十分和睦开明,把程岳养成了自信阳光的性格,在一众同学中十分吃得开。他本身皮相不差,在八九十年代又是难得的饮食营养均衡,热爱运动,也长得人高马大,高中时候班上无论男女生都跟他关系不错。除了班上的同学以外,他还有几个谈天说地的笔友。
程岳对一切新奇的事物都充满热情,对于课本中描述的化学反应更是爱不释手,不过高中并没有实验课程,让高中时期的他充满遗憾。同龄人为了早早工作读了大专,而他毫不费力地考上了全国排名前十的兆康大学,毫无后顾之忧地读了四年制的本科,选择专业的时候,他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化学专业。
他重生的这个时间点,好像就是在大学刚入学的时候。看着自己身上的这身迷彩服,程岳有些茫然,为什么自己会在别人都在军训的时候,自己穿着迷彩服从床上醒来呢?
不过他的视线很快被书包深处的鼓鼓囊囊一大团所吸引,他伸手掏了掏,掏出了一团秋裤秋衣裹着的硬盒子一样的东西。
这是什么?程岳皱起眉头,开盲盒一般扯着秋裤的裤腿。
当他一层一层拨开厚厚的秋衣秋裤外壳,看到被包裹的黑盒子的时候,突然嘿嘿笑了起来。
这是他考上大学以后,父母奖励他给他买的收音机,收音机黑绿相间,因为程岳既怕它一路上被磕碰,又怕它被偷走,所以才用秋衣秋裤紧紧包裹起来,放进背包背在身前。
这个收音机可是花费了他三百多元的“巨款”,要知道,他一个学期的学费也不过五百元,当年的他一拿出收音机,就成为了附近几个宿舍人人羡慕的对象,晚自习课后,大家经常会聚在他们宿舍里,听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还有新鲜的电台广播。
“怎么忍心怪你犯了错,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
程岳随手打开收音机,情歌王子张信哲的声音就传了出来,这首《过火》是1995年的新歌,就算以二十年后程岳的眼光来看,也是非常好听的一首歌。
程岳跟着歌哼唱着,看着窗外透进来的阳光,一直以来心头的重担和压力一扫而光,习惯性紧绷的眉头也久违地舒展开来。
重生,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