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新的委托 (第2/2页)
“既然伊芙利特恰好过来了,那我就和小米莎介绍一下,她是来自哥伦比亚的伊芙利特,以前住在莱茵生命的实验室,我和小狼去那里当安保人员的时候就把她一起带过来了。”当然,俾斯麦没有说伊芙利特是被自己强行带走的,而且还顺便拉走了好几支莱茵生命安保小队。
留下两小只和拉普兰德一起打闹,俾斯麦坐在电脑前给米莎写比较合适的歌。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是塞雷娅打来的。
“俾斯麦?公司接到新委托了。是一个来自叙拉古的家伙,要我们护送他从龙门去叙拉古。”
“行啊,给的钱不少吧?还有哪个班组是空闲的吗?让他们去跑一趟。”
“没了,只剩下我们还没有活干了。最近公司的活有点多。”
“啊......行行行,但是米莎和伊芙利特谁来看着?咱们要是出去了可就没人看着她们俩了。”
“米莎是谁?”
“呃呃呃,是我新收养的乌萨斯人......她才十二。”
“让她们俩跟着就行,这趟任务应该没什么危险。”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没意见。明天去公司集合?”
“当然。”
俾斯麦挂断电话,把有新任务的消息告诉了拉普兰德。伊芙利特听到后,激动的问俾斯麦自己能不能在路上烧点东西,俾斯麦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不要到处放火啊喂!”
看着房间里的两把枪,又想到刚刚俾斯麦说的消息,米莎突然开始想自己是不是不该答应俾斯麦。如果俾斯麦真的要把自己训练成雇佣兵还好,如果真的有什么冲突自己还能有一定的自保之力,但是练都不练就跟着上战场,拿自己可就是队伍的累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丢下,或者把整个队伍都带入危险。
而且米莎也对俾斯麦真正的身份感到有些恐惧。一个独立音乐制作人,但是是工厂的大股东,而且是雇佣兵(米莎自以为,实际上只是安保公司的老板),还是买得起也用得起铳械的雇佣兵,甚至还去过莱茵生命当安保人员,她想不到什么人会有这么多的身份。
在忐忑不安的心情中,米莎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