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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血之吞噬 (第2/2页)

看到诺白手腕上流满猩红液体,苏默心中的求生欲压倒了一切。

他抓住诺白的手腕,直接把嘴贴了上去。

鲜血涌入喉中,在极度躁动下竟显得无比甘甜。

黑色肉茧释放的异种物质正在侵蚀苏默全身器官,当这些外来的血液涌入食道与胃部,它们也一同成为了侵蚀目标。

异种物质数目有限,它们去侵蚀诺白的血液,也意味着对苏默身体的侵蚀减轻了,这为异种基因融合酊起效留出了更多时间。

不过,侵蚀趋势仍旧非常猛烈。

手腕上这点娟娟细流般的血液远远不够。

被求生欲所支配的苏默就像一头野兽,极度饥饿时还能保持最基本的理智,但凡尝到第一口血,内心就只剩下躁动与疯狂。

苏默一开始在吸,后来在诺白的手腕上又撕又咬,越来越用力,不断扩大着她的伤口。

血液就像具有高度成瘾性的毒药,不断刺激着他的狂躁。

不够...

不够!

还不够!!!

越是嗜血,苏默对血的饥渴就越疯狂。

手腕上的动脉血流量让他难以满足。

他嘶吼着抬起头,看到了更加诱人的地方。

诺白的脖颈纤细修长,肌肤白皙得近乎剔透,淡青色血管若隐若现,就像花瓣上那些细微的纹路,充满令人心醉的美感。

这种美在躁动的感官下不断放大,血管中流淌的液体更是彻底击溃了苏默的理智。

“唔嗯!!!——”他的呼吸乍然变重,心口的黑色肉茧分化出大量黑色触须,在脸上不停攀爬蔓延。

他口中传来怪物般扭曲的吼叫,挣脱毛毯猛地扑住诺白,将她“咚”一声按在墙上,张嘴向那白皙的脖颈咬去。

“噗嗤!”

苏默就像一头嗜血猛兽,直接撕开了诺白的颈侧动脉,在鲜血泉涌的地方不断啃咬,那些黑色肉茧分化出的触须也刺进伤口,汩汩吞噬着她的血液。

普通人被这么咬一口,多半直接没命了。

但「绯红蔷薇血码」会赋予人体极其强大的恢复力,其中也包括造血能力。

诺白这种阶级的携带者,可以承受超过常人几十上百倍的失血量。

所以诺白此时没有反抗,只是紧紧揽住苏默的身体,甚至主动调整好角度,忍着剧痛任凭撕咬,尽可能地迎合他。

越来越用力的撕咬...

周围回荡着压抑的嘶吼...

鲜血涌出又被吞噬...

两个人紧紧贴合在一起,共同对抗着苏默体内那只看不见的怪物。

不知过了多久...

苏默疯狂的撕咬终于渐渐停息下来。

那爬满脸部的黑色触须也开始萎缩,收拢。

再看心口位置,原先拳头大的肉茧已经完全坍缩,只留下浅浅一道疤痕般的黑色印记,再无原先的狰狞感。

这一刻,苏默就像断了线的木偶,无力瘫靠在诺白肩上,周围不断回荡着他颤抖的呼吸声。

诺白催动血码能力,被咬断的动脉很快凝血,咬伤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恢复如初。

不过,从那有些苍白的脸色看,苏默实实在在把她伤到了。

绯红蔷薇血码的超速再生不是无代价的。

任何细胞或组织的再生,都需要消耗人体的IPS干细胞。

绯红蔷薇血码携带者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其身体能储存更多数目的IPS干细胞用于发动能力,再生速度也更快。

可一旦IPS干细胞消耗过度,那就像一辆车没了汽油,任凭携带者的血码阶级再高也没用。

在此之前,诺白进行了好几天的高强度奔波,战斗,又被苏默吸血,体内的IPS干细胞储量已经不多了。

苏默要是再像刚才那样咬一次,恐怕她也承受不住。

诺白抬袖拭去额上的冷汗,拿起手机打字:

【挺过来了吗?】

“嗯...”苏默撑着身体坐起,眼神复杂地看向诺白,轻声问,“为什么跑回来帮我?”

诺白眨了眨眼,目光很清澈,她打字:

【因为你帮过我】

苏默知道,她在说基因编译蛋白的事。

在诺白眼中,他也许是个超级大善人。

这位“陈博士”费尽心思帮她冲出风起平原包围圈,恪守承诺带她到这处生命序列探索中心,并如约找到了基因编译蛋白,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

但事实上完全不是这回事。

苏默只是为了自己活下去,才把她往这里骗。

找到基因编译蛋白纯粹是她运气好,并不在苏默的计划中。

一时间,苏默不知该怎么面对诺白清澈的目光。

感性思维驱使着他告诉诺白真相,给她好好道个歉。

但理性又告诉他,这么做没有意义,徒生隔阂自找麻烦。

最终,苏默决定理智一些,不捅破这层窗户纸。

他默默对诺白说:“欠你一次,我一定会还的。”

不待诺白回话,苏默就站了起来:“我们都拿到自己要的东西了,好不容易来一趟旧时代遗迹,再分头搜刮搜刮吧,10分钟后在这里会合。”

诺白点头,走之前还不忘留下一行字:

【要帮忙的话叫我】

苏默:“嗯。”

两人分头行动,在各层寻找其它物资。

除了一些冷冻仓中保存的药物,他们没有再发现任何好东西。

那些药物也不算什么珍品,现在市面上有很多效果类似的药,顶多算聊胜于无。

当然,苏默支开诺白也不全是为了搜刮物质,他想要确认一件事。

同样是通过异种基因融合酊同化始祖血码,他的经历和游戏中的“主角”不同。

主角是天选猛男,靠体质硬刚副作用,轻轻松松就渡了劫。

他则是在诺白的帮助下,两人一起扛住了这次反噬。

在这个过程中,他吞噬了极大量诺白的血液。

众所周知,人体任何组织液,包括血液,都包含基因片段信息。

血码又是嵌在基因片段上的。

而始祖血码的能力是——

苏默蹲到角落,把手指放到嘴里用力咬破,睁大眼睛仔细观察。

鲜血从牙印缓缓流出...

然后...

血液凝固,结痂。

伤口收拢,愈合。

苏默惊呆了,心中掀起一阵波澜。

“我次奥...我还真有绯红蔷薇血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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