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四次杀人 (第2/2页)
在窗台的左边墙面上,用彩色粉笔留下了嫌疑人的杀人日记。
:第四次杀人,我们进行了猫和老鼠的游戏,我给了这只臭老鼠五分钟逃跑的时间,我骗他,如果五分钟他可以逃出我的视线,我就不杀他。
他相信了,撒开腿就跑。
哈哈,他太天真的,他怎么能相信一个杀人凶手的话呢?
体验感:三颗星。
趣味性:四颗星。
唯一令人不舒服的就是,他太脏了。
所以,我让他泡了半个小时的澡。
总结:下次可以换一种趣味感更好的游戏,但是别再洗澡了,太耽误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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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则杀人日记来看,嫌疑人的确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他已经不满足于只是单纯地杀人,他将杀人当成了游戏。
猫和老鼠的游戏,怪不得嫌疑人选择这个地儿,方圆几公里人影都不见一个。
别说五分钟了,给半个小时都不定跑得了。
嫌疑人果然就跟猫一样,遛受害者玩。
罗蒙在想,如果自己是赵建刚的话,凶手给了五分钟时间,他要从哪里开始跑呢?
他是穿衣服跑呢,还是不穿衣服跑的?
他是往楼上跑呢,还是往楼下路跑?
痕检老王一贯地认真,罗蒙走了过去。
“有发现什么吗?”
“现场发现好几组鞋印,其中有两组通往楼上,一组脚印应该是属于嫌疑人的,跟前几起案件的鞋印一样,另一组应该是属于受害者的。另外,墙上的血手印没有提取到指纹,应该是戴了手套的。”
老王给出了答案,游戏有可能是从楼上开始的。
空置许久的厂房,楼梯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灰,要分辨那两串新鲜的脚印太容易了。
沿着楼梯一路向上。
脚印一直到了顶楼,七层楼的厂房。
站在楼顶,视野开阔,可以看到远处的跑马山。
假如游戏从这里开始,嫌疑人给了赵建刚五分钟时间,他从七楼亡命地往一楼跑下去,顶多也就两分多钟。
嫌疑人讲信用的话,两分钟之后,赵建刚出现在楼下。
这里没有灯光,罗蒙顿时明白了,嫌疑人为什么要让受害者光着的原因了。
他身上脏,让他洗澡,他的衣服肯定更脏,不能让他穿上。
在逃跑的过程中,那一身白花花的肉,简直就是夜晚中行走的明灯。
赵建刚想要逃跑,开车是首选 ,但嫌疑人不会给他这个机会,车钥匙肯定不在。
赵建刚只能选择往大路的方向跑,在那里才有可能遇见人。
但是,五分钟,跑到大路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五分钟之后,嫌疑人下了楼,开着车很快就追上了赵建刚,把他带回了案发现场。
也许一开始他并没有想要赵建刚的那一团肉,一只流浪猫的出现,让嫌疑人改变了主意。
没有东西给流浪猫吃,只好给它吃个大餐。
为了确认自己的猜想,他决定去到一楼草丛中找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一团肉。
转身的时候,他在天台上发现了一样令他震惊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