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英国惨财阿富汗,阿富汗帝国坟场的由来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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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阿富汗,人们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帝国坟场”。但在近代以前,阿富汗却是个人见人欺的弱鸡,谁都能对他踩上一脚。历史上最早征服阿富汗的外来势力是雅利安人。之后的几千年,波斯帝国、马其顿帝国、塞琉西王朝、贵霜帝国、白匈奴、西突厥、阿拉伯帝国、花拉子模、蒙古帝国、莫沃尔帝国、波斯萨法维王朝陆续征服阿富汗。
可以说,在那个年头,南来北往,无问东西,甭管哪个方向上的大国崛起,第一时间的标准动作就是对阿富汗踩上一脚。那时候的人并不觉得阿富汗是个雷,更不会认为他是什么“帝国坟场”。而也正是因为几千年来反复被外来势力蹂躏,阿富汗人始终未能独立建国。这种情况直到出身于阿富汗杜兰尼部落的艾哈迈德的出现才有所改变。
公元1747年,趁着波斯萨法维王朝内斗,艾哈迈德成功统一普什图各部落,建立起了阿富汗历史上的第一个独立政权杜兰尼王朝。独立之后,杜兰尼王朝国运昌盛。在艾哈迈德的领导下,阿富汗人东征西讨,陆续打服曾经奴役过自己的波斯和印度莫沃尔帝国,迫使他们割地赔款。值得一提的是,正是由于阿富汗攻打印度,摧毁了莫沃尔帝国的军事力量,这才使得英国东印度公司趁虚而入,逐步控制了印度。
1770年前后,杜兰尼王朝的国势达到顶峰,疆域包括今天的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在当时是仅次于奥斯曼帝国的伊斯兰第二大强权。但好景不长.
1773年,艾哈迈德病死。由于生前未指定继承人,艾哈迈德死后,他的25个儿子相互攻击,盛极一时的杜兰尼王朝骤然衰落。后来,艾哈迈德的次子铁木尔莎在混战中获胜,阿富汗获得短暂安宁。但由于铁木尔莎生前也没有指定继承人,在他死后,他的23个儿子又爆发了混战。这场内战前前后后持续20多年,最终导致杜兰尼王朝土崩瓦解。
1826年,出生于阿富汗巴拉克仔部落的多斯特穆罕默德,在一片混乱中建立起了巴拉克仔王朝。多斯特称王建国时,英国控制的印度的大部地区,并试图进一步向中亚扩张。同一时间,沙俄为了获得梦寐以求的印度洋出海口,也将触手伸向了中亚。作为一个典型的高原国家,阿富汗很穷,山地占到了国土面积的六成,沙漠占三成,耕地还不到10%。矿产方面,阿富汗拥有铜矿、铁矿,但一直得不到有效开采,不过,虽然阿富汗穷得非常纯粹,看似无利可图,但它的地理位置好,堪称是四战之地,亚洲心脏。也正是因为如此,阿富汗这才被英国和沙俄同时盯上,两大强权都想拿下这块战略要地。
1837年,英国人首先出手,英国驻印度总督乔治·艾登派了一支代表团到阿富汗首都喀布尔,要阿富汗赶紧认英国做大哥。当时多斯特本想任英国做大哥,毕竟他也听说过给沙俄做小弟被卖只是时间问题。但这位多斯特国王是不占便宜就觉得吃亏的性格,他认为难得拜一次大哥,如果不让英国人吐出点什么,自己就吃亏了。
于是,多斯特就对英国人说,白沙瓦是我们阿富汗的固有领土,但现在被锡克人抢去了,希望大英帝国做主,把白沙瓦还给我们。很显然,英国人也是不占便宜就觉得吃亏的性格。我来收编你,结果我还得先吐出一块地儿,万一你反悔了怎么办?但我傻呀,于是,英印当局选择果断止损,拒绝了多斯特的要求。
不久后,沙俄方面听说了英阿谈判破裂的消息,立即派使节到喀布尔,表示支持多斯特收复白沙瓦。反正白沙瓦也不是沙俄的地盘,这种空头支票可以随便开。得知多斯特与沙俄搅和在了一起,英国人大怒,多斯特这小子不识抬举,你也不打听打听,全世界有多少人想当我们大英帝国的狗,你居然还敢挑骨头找打,随即,英国议会批准了乔治艾登的侵略计划。这个计划的内容很简单,杀入阿富汗,推翻巴拉克在王朝,然后扶持艾哈迈德的孙子舒贾莎成为国王,取代多斯特。
1838年12月,英军出兵2万,浩浩荡荡杀入阿富汗,第一次英阿战争爆发。这一场战争的过程可以用一波三折来形容。
战争初期,英军势如破竹,仅用几个月时间就攻下了喀布尔,而英军死伤近200来人。多斯特战败后先逃往中亚,后率领追随者反攻,结果被英军俘虏。英军横扫阿富汗的同时,还发动了鸦片战争,全方位吊打大清。
估计是觉得东方国家不堪一击,大部分英国人都很快陶醉在享受中,他们在喀布尔城中安排起板球、赛马和打猎等娱乐活动。在晚上,东印度公司的军官们携着妻子一起参加晚会,喝着马德拉白葡萄酒,观看包括仲夏夜之梦在内的话剧表演。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上层军官纸醉金迷,下层兵士自然也是愈发松懈。很多人放弃了易守难攻的城塞,转而在无险可守的地区另建条件优渥的军营。后来,英印当局觉得不需要留那么多兵,便把大量的部队调回了印度。
前面说过,阿富汗直到1747年才完成独立建国,并且山区和沙漠还占到了该国国土面积的九成。在这种多重因素的影响下,使得1840年的阿富汗不仅算不上是近代国家,它甚至都不是一个中世纪国家,而只是一个被山区折叠起来的草原帝国。
也就是说,阿富汗不同于集权统治的大清。清朝战败了,只要皇帝发一纸诏书,全国的抗英斗争便会偃旗息鼓。而阿富汗不同,无论是一代枭雄艾哈迈德,还是不占便宜就浑身难受的多斯特,他们的实际地位只相当于盟主,并非一言九鼎、独揽朝纲的帝王。
如果盟主有能力,能带领大家喝酒吃肉,大家当然听他的号令,但如果盟主没什么能力,割据一方的酋长们势必会产生想法,废物都能做国王,老子为什么不行?兄弟们,听我号令,杀入喀布尔,夺他鸟位。阿富汗是个什么情况,英国人其实也知道。所以旗开得胜后,为了安抚地方上的酋长,英国政府自掏腰包给酋长们发钱。但这就很矛盾了,英国人到处殖民就是为了多捞油水,怎么可能长期补贴呢?果不其然,一年时间不到,英国便以财政危机为由停止发放补助金。
常言道,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英国人不给钱,舒贾莎又是个没能力的傀儡,各地的酋长们就不给面子了,纷纷发动起义,在阿富汗各地偷袭英军,搞得英国人是疲惫不堪。
到了1841年10月,反抗军占领阿富大部分地区,而英军能控制的仅有喀布尔附近巴掌大的地盘。那个年代还没有飞机,一旦被围困意味着补给断绝,所有人都会饿死。这个时候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增兵,要么撤退。英国议会在一番扯皮后认为增兵势必要增加投入,不如撤退算了,及时止损。
于是在1842年1月,4500名英军及1.2万随军家属主动突围,打算就这么走回印度。然而,阿富汗人又怎么可能轻易放英军离去呢?在英国人撤退期间,3万阿富汗游击队各种敲闷棍,打的英军几乎是全军覆没,只剩下一个叫威廉布莱顿的军医逃过一劫。
据传,当威廉逃回印度后,众人面面相觑,问他大部队在哪里?威廉答道,哪还有什么大部队,我就是整支部队,多人被团灭,英国肯定要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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