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血与夜(二) (第2/2页)
“战争,或者枪……宝贝儿,真tm有你的。”鲍厄里的笑容愈发的猖狂,他浮夸且大声的朝门外喊着,“来人!给这家伙……搞把枪!”
门外,走进一名提着银色手提箱的流浪汉,他将手中的手提箱轻轻放在鲍厄里的桌子上,便悄然告退。
“本来,按照高桌的计划,你现在才是那个被追杀到走投无路的家伙,约翰。”鲍厄里轻抚着那手提箱,随后,将手提箱打开,“这本来是我预备着给你的见面礼,那时候我只准备了一把。不过现在……目的不同了。”
“我现在,对那位‘血龙’先生也很感兴趣。”鲍厄里将开启的手提箱缓缓转向约翰,“替我向他问好。”
银色的手提箱中,是一对通体黑色的手枪。
“Kimber 1911金伯勇士,用.45Acp弹药,一枚弹夹能装7颗子弹。”鲍厄里将手提箱中的备用弹夹拿出掂了掂,“再加上两个备用弹夹,一共21发子弹。”
“对应血龙先生如今的悬赏金额2100万美金,也就是……100万美金,一发子弹,最好让血龙先生好好斟酌一下,这些子弹……要射进谁的脑袋。”
约翰接过鲍厄里手中的备用弹夹,沉默着将弹夹放回箱子,随后,提着箱子转身离去。
“我想你可能会失望,鲍厄里。”待约翰走到门口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在鲍厄里不解的眼神中,他缓缓转身,嘴角微微上扬,朝鲍厄里开口道,“那家伙……不太喜欢用枪。”
鲍厄里惊愕的看着约翰的身影渐行渐远,足足站在原地整整5分钟,随后,他缓缓开口道:
“妈惹法克……夜魔,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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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倾盆,鬼知道纽约这座城市遇到这样程度的暴雨概率有多大。
陈岩看了看手中已经用到变形的“要你命3000”,无奈的撇了撇嘴。
自己和约翰最大的不同,就是大陆酒店对约翰实在太过熟悉,以至于在《疾速2》中,不论是大陆酒店的杀手,还是鲍厄里街的流浪汉,甚至是街头的一些兼职杀手,看到约翰的脸都会犯ptSd以至于约翰名声越大越无处藏身。而陈岩现在的处境就是,戴上兜帽谁都不认识,约翰被大陆酒店杀手追杀,自己追杀大陆酒店杀手,这情况就很微妙。
其实按照此时的时间来看,要不是自己的介入,估计约翰都已经踏上前往阿拉伯的旅程了,阿拉伯那里还有个长得跟合众国酒业现任威士忌特工十分相像的小姐姐。
电影里约翰看似走投无路,去阿拉伯献祭了自己的婚戒和无名指,正式转职现代刺客(误),宣誓效忠后处理完纽约的事情,反手就把高桌长老的脑袋射爆了。这才有了后续《疾速4》里跟侯爵决斗的故事。
但如今,被追杀的是陈岩,而陈岩不需要献祭无名指就已经成为了炎国兄弟会的刺客成员,那么问题来了,长老和侯爵怎么办?
即便询问卡姐,卡姐也只回了一句“这是你的故事,你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根本不告诉自己血龙当初做了什么样的布局。
“这不是难为我吗……我最讨厌的就是动脑子了。”陈岩喃喃自语道。
此时的陈岩在一间老旧的古玩店里休息,视野中,“要你命3000”的设计图纸像是全息投影一般展现着,而陈岩正将一些多余设计取消,重新修改成更方便制作的形式,十分遗憾的是,没有精密车床的陈岩,只能用手上的丐版侏儒军刀进行飞刀的组装工作,效率很慢。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啊。”
陈岩懊恼的说着。
“蝙蝠仔啊蝙蝠仔……等我这边忙完,我就去找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