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张三入伙 (第2/2页)
首先,将公司由个人独资公司,改成了股份制公司。冯昊占比95%,其他人占比5%。变成股份制公司后,一旦公司出现重大风险,需要赔偿的时候,只需要按照认缴金额赔偿就行了,不会出现无限责任的情况。但是个人独资公司则会存在这种风险。
其次,重新设立了公司的法人,为张三。这样一旦需要打官司的时候,张三就可以代表公司出庭。当然,一般情况,吴良律师代理出庭就行,不需要张三亲自出面。不过这意味着,当公司真的出现法律风险的时候,张三将成为被执行人,而不是冯昊!
最后,分出去的5%的股份,签订了一个代持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也就是冯昊依旧对公司是百分百控股,随时可以罢免cEo或者更换法人。
当然,如果要避税,最好再去香港和开曼群岛设立子公司,将境内公司的利润以分红的形式转移出去。这样就可以实现资产避税。
不过冯昊想了想,还是拒绝了。毕竟自己的利润率不低。另外,境内经营也算是一个投名状。对于后续和国家的合作会更有帮助一些。
当然作为合作,龙国官方也给出了足够的诚意,所以张三也不是空手来的。
首先,是通过新材料认证,将星城能力有限公司,认定为材料科技公司,税收这块一年就少了一半。
其次,是批了两个仓库。一个是星链产品的仓库,另一个是用于特殊材料交付的仓库。特殊的仓库,实际上由军方管理和维护。而星链仓库则是把地一次性四十年,低价出租给了公司这边。有了这两个仓库,冯昊后面交付货物,就会更方便一些。
一是这些地皮是特批的,可以完全安插自己的人来管理,避免一些秘密泄露。二是避免其他有心人的监视,因为这两个仓库位置附近原有的摄像头,也都拆除了。换成了国安部自己安装和管理的摄像头,交通部不再管理这片地方。
而且军方也会安排便衣来监控这些地方,防止其他人来窥探这里的秘密。
所有的事情重新梳理一遍之后,冯昊现在就只有一个职责:供货和确立合作内容。
首批合作的内容,就是冯昊之前一直想做,但是没法做的黄金贸易。近年来,米国和龙国经贸摩擦不断。央行通过海外购买黄金,基本都会被有心人盯着,很多操作根本玩不了,没有突然性。但是现在冯昊这个意外的出现,却是给了龙国这个机会!
首次贸易,订立的目标就是2000吨黄金,差不多9000亿人民币,是目前央行黄金储备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