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二个案件 (第2/2页)
【在闵地,有一个习俗。
百姓认为在五月五日前后诞生的婴孩不祥,会给家里带来灾祸。
为了避免灾祸,他们会把新生的孩子扔到水里溺死。
还给这种行为取了个名字,叫“洗儿”。】
果然是这样!
徐霞客喃喃自语。
唉!世人太愚昧。
不仅是知识分子不理解,大部分百姓也不赞同。
“听这话的意思,无论孩子是男是女,只要在端午出生,就只能溺死。”
“这也太可怕了。”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听到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此。
看来这可怜的孩子就是被这么溺死的,神他娘的洗儿。
【出于责任心,渔夫把河里泡着的孩子尸身捞了上来,交给了仵作。
手上有了个命案,仵作也不敢擅专,就算他知晓民间的恶臭习俗,也只得将事情报告给上官。】
明朝的仵作老张能看出来这位上官是个很有责任心的官员。
要是他碰到这种案子,给上级报告,人家不嫌恶你就不错了。
不管这婴孩是怎么死的,没人报案,死者又这么小,没人把这种案子当回事。
就算一些大案子,他们也是能糊弄就糊弄。
老张深知仵作的不易,他们这种人,说好听点算个吏。
说难听点,社会地位低就不说了,就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银钱,也就只有一点点。
全家要是只靠着仵作的俸禄吃饭,那全都得饿死。
因此,他们这种人都有副业。
说是副业,其实都算是主业,谁家县城也不是天天都会发生命案,仵作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很清闲。
为了养家,他们一般就有好几种职业。
卖阴器,就是棺材之类的,要不就是阴阳人,算是现在的入殓师,等等。
基本上还是和死人打交道。
【这个案件发生在昭武府,昭武府的通判宋俭是新任的官员,他上任不满一年。
通判宋俭掌管着钱粮水利,除此之外还有诉讼刑狱之事。
听到了底下人的报告,他立马赶到了案发当地。
对于仵作所说的当地习俗,他不以为意。】
宋慈猜到了,这位宋俭学的必然是程朱理学。
他也是学理学的,理学的某些理念他不是特别认同,但有一样,他觉得非常好。
那就是“穷究真理。”
他们这些理学门人,对这种习俗是不信的。
【虽说现在是五月初九,这孩子大概率就是因为这种习俗被家人溺死,他还是想好好查查。
上官都表明了态度,仵作只能继续查验孩子的尸体。
“婴儿双拳紧握,腹部肿胀,轻拍腹部,有水声传来,皮肤微红,口鼻有血沫流出,这些血沫性状粘稠。”
仵作的验尸报告一出来,也就明白了婴孩的死因。
洗冤记录记载过,这种情况符合生前溺水。
他是被溺死的。】
“我看就是被家里人溺死。”
“可怜了这么小的孩子。”
“唉,谁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