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以自身当诱饵 (第2/2页)
这回雁灵通过眼睛捕捉到了一丝影子。
但也仅仅是捕捉到影子而已,当她举枪要射击时,目标却消失在树顶的树叶中。
“难怪了,这么大一只蚂蚁,这很显然已经是经历了几次进化了。何应雄,你注意四周,别忘了还有三只猫!”
林旭此时很害怕,他只想回家找妈妈。
没办法不害怕啊,因为他速度虽然快,但是却不会跳跃。
蚂蚁很少有会跳跃的品种,而他,是不会跳跃的红火蚁。
所以他只能借助树干,树枝进行快速移动。
除非他放弃附着物,从树上掉落,自由落体运动。
“啾!”
一发子弹擦着他的尾部飞过,吓得他一哆嗦。
这是雁灵出手了,不得不说,这神枪手技能是真的拽,幸好林旭此时属于高速移动状态,要不然就被一枪崩了。
如果是换成大花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恐怕已经因为速度稍慢,目标太大而被击中了。
而那条叫威利斯的狗,虽然老是看到林旭,它却只能跟着在林子里窜来窜去。
“再牛逼又咋样?你不会爬树,在本王面前,也是个小丑!”
林旭心中嘀咕吐槽,再次躲入了树叶之中。
当然,他也拿这条狗没办法,对方的防御太强,他不知道自己的飞针能不能刺入对方的肌肉,就算是刺入肌肉,但对方的强大体质,也不知道会不会被麻痹。
所以他在等待最佳时机,一定要一击必中,而且必须是击中要害,比如眼睛。
杀手锏之所以是杀手锏,就是使用时一定要起到一击伤敌的效果。
要击中眼睛这么小的目标可不容易,因为对方也在移动,而且是快速移动。
“要想击中眼睛,必须足够短的距离,并且还有这条狗不要移动!”
眼看着自己已经拖住了两分钟,林旭也不着急,继续等待机会。
忽然,他看到了前方的一处茂密的矮灌木丛。
这里虽然是树林,但并非原始森林,矮灌木丛随处有,但都不茂盛。
这一处稍微大一点,林旭从树上窜下来,这次没有声音,直接进入了灌木丛中。
狗子没听到声音,但余光看到了一道黑线从地上穿过。
灌木丛树叶多,它不怎么看得清楚,于是打算靠近,以鼻子来探寻。
灵敏的鼻子,是罗威纳犬的特点之一。
它已经锁定林旭的气味,只要林旭在灌木丛中,它就能找到。
林旭此时也颇为紧张,因为这狗后面的那个女人,正举枪对着灌木丛,她的眼镜反射着幽光,应该是科技产品。
但林旭不想再等了,这是一个绝佳的重创这条狗的机会。
他甚至已经听到了狗的呼吸声。
果然,就在狗子慢慢靠近时,更佳的机会出现了。
由于狗子体型庞大,它靠近后就挡住了身后女人的视线,还挡住了那女人的枪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