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淑玉闺房 (第2/2页)
王忠答道:“在玩月桥观音座前歇脚。”
包公点了点头,吩咐二人:“你们可悄悄前往,如此这般行事。”
僧明修手持木鱼,又开始在街头叫卖。三更时分,他打算过桥找个地方歇脚。当他走到桥上时,突然听到桥下传来阵阵凄厉的叫声,仿佛有三个鬼魂在桥下哀嚎。明修心中一惊,坐在桥上开始念诵阿弥陀佛,希望能驱散内心的恐惧。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像是女人的哭泣,她边哭边喊道:“明修,你这个恶僧,你竟敢强奸我!我不愿意,你就杀了我。我阳寿未尽,你凭什么夺走我的生命?你不仅杀了我,还抢走了我的首饰。我已经向阎王告状,他派了两个鬼差来捉你。你现在念经也没用,赶紧把抢的东西还我,再给我烧些纸钱,不然我再告到天庭,定要你的命!”
明修一听,吓得魂飞魄散,连忙解释道:“我一时糊涂,想要强奸你,见你反抗又怕被人发现,所以一时失手杀了你。你的首饰我都留着呢,明天我就去买纸钱和经卷超度你,千万别再告到天庭了。”
那女鬼听了还是哭个不停,另外两个鬼也继续叫唤,声音更加凄惨。明修只能继续念经,祈求鬼魂放过他。
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两个公差,用铁链锁住了明修。明修惊恐万分,以为是鬼魂来索命,大声求饶。公差王忠冷笑道:“明修,你别叫了,我们是包公派来的公差,不是鬼。你做的坏事,包公已经知道了。”
明修一听,顿时如泥塑木雕一般,只求看佛面求赦。王忠不屑道:“你真是个假和尚,强奸还念佛。”说着就把明修锁起来带走了。公差李义则收集了明修的禅担、蒲团等物品一同离去。
原来,这一切都是包公精心安排的。他早就命令两个公差雇了一个娼妇,在桥下扮作鬼魂,吓出了明修的罪行。第二天,公差们带着明修和娼妇去见包公,将明修强奸不从而杀人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叙述了一遍。包公听后,命人取出库银赏给娼妇和公差,然后将明修押入大牢,等待审判。
经过进一步的搜查,公差们从明修破旧的僧袍里搜出了钗子、耳环和戒指。包公叫来萧辅汉辨认,他确认这些正是他女儿生前佩戴的首饰。明修见状,再也无法抵赖,只能一一招供,承认了所有的罪行,并愿意承担死罪。
包公转过头,看着许献忠,问道:“杀死淑玉的是这个秃驴,他自然应该抵命。但你,作为一个秀才,竟然奸淫别人家的女儿,也该被剥夺士人的身份。现在有一个问题,你尚未娶妻,淑玉也未嫁人,虽然你们私通,但也可以算是结发夫妻。淑玉为了你,误引了这个和尚,最终守节而死,也没有玷污自己的名节,她作为女子,并无愧处。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如果你愿意再娶,那就必须放弃士人的身份;如果你想要保留前程,那就把淑玉当作你的正妻,你负责安葬她并供养她的家人,但不能再娶其他人。你打算怎么选?”
许献忠沉思片刻,回答道:“我深知淑玉的品性贤良,我们之所以有私情,都是因为我引诱了她。我从未与其他女子有染,我们私通时,她曾嘱咐我娶她,我也答应过她,等我科举中榜时就娶她为妻。没想到会遇到这个恶僧,淑玉守节而死,我怎忍心再娶他人?今日,我只愿安葬淑玉,认她为正妻,以不辜负她守节的心意,我决不会再娶其他人。至于我的士人身份,全凭大人决断,我本不敢有非分之想。”
包公听后,心中欢喜,他赞许道:“你的心志合乎天理,我定会尽力保你前程无忧。”随即,他挥毫写下文书,详细地向学道说明情况:“经审讯,生员许献忠正值青春,尚未婚配;邻家女子淑玉,也待字闺中。两人年纪相仿,情投意合,在月下幽会,一心相守,半年来在楼中秘密相会。原本期待百年好合,却不料变故突生。恶僧明修心怀不轨,深夜潜入淑玉闺房,意图不轨。然而,他未能得逞,竟抽出钢刀行凶。淑玉含冤而死,首饰被夺。可怜的淑玉,就这样被凶僧夺去了生命;而许献忠,念及旧情,誓不再娶。因此,我拟将明修处以死刑,为淑玉雪冤;同时保留许献忠的前程,以表彰他的情义。我不敢擅自决断,还请学道大人明察。”学道大人看过文书后,立即同意了包公的处理意见。
后来,许献忠在乡试中一举中第,他归来后向包公道谢:“若非老师明察秋毫,我恐怕早已身陷囹圄,岂有今日之成就?”包公笑着问道:“如今你可有意再娶?”许献忠坚决地摇了摇头:“我绝不会再娶。”包公劝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如今已成名,萧淑玉的在天之灵也会感到欣慰。即使她仍在人世,也会劝你娶妻生子。你可以将萧淑玉立为正妻,再娶一房妾室,又有何妨?”然而,许献忠仍然坚持不再娶。
包公无奈,只好请他的同年举人田在懋做媒,强行让他娶了霍家的女儿为妾。许献忠虽然心中不愿,但最终还是以纳妾的礼仪与霍氏成婚。在他的同年录中,他只填写了萧淑玉的名字,没有将霍氏列入其中。这样一来,既保留了萧淑玉的名节,又体现了许献忠的情义,可谓两全其美。而包公为淑玉雪冤、为许献忠保前程的恩德,更是山高海深,令人感佩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