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送检 (第2/2页)
“亲其亲”,这是老话,说白了就是人都有护短的情结。如果你作为被告人家属,我相信这段话一定会说得你热血沸腾,并且让你更有底气坚持自己一厢情愿的无罪观念,当然也会让你对这位律师信心倍增,甚至会从心底升起一股“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花再多的钱,你也会觉得“物超所值”!
然而三三想提醒你的却是:你要小心了,你遇到的是一只“千年的狐狸”,业务水平高低暂且不说,忽悠人却着实下了一番功夫。
前文故事中的钱光明这个角色,就是从这类人物中提炼、升华而来,之所以给他取了“钱光明”这个名字,也并非三三随心所欲,而是有一定的意味在其中。
当然,你遇到的律师也可能是这样,啪啪拍着胸脯对你说:“你放心,你这个行为绝对不构成犯罪”,那么你可以起身走了。因为这只“狐狸”属于刚“下山”那种,道行还浅着呢!
谈完了“无罪辩护”,咱们再来说说“轻罪辩护”。
真正良心的律师,在客观分析了案件事实之后,会告诉你被告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境况,以及会影响后续定罪量刑的情节和因素。最后才会提出一个相对贴合实际的预判,或者说是评估。他不一定会和你谈法律如何规定,因为谈了你也不一定懂。
案件结束之后,你会发现,法院的判决和当初律师提出的预判相差无几。但往往是这个时候,委托人会觉得,既然当初律师的预判和现在的判决结果差不多,那么我这律师是不是白请了?我的钱是不是白花了?
其实我告诉你,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因为你的律师给你说了实话,他的作用和价值体现在,努力促使判决结果无限接近当初的预判。如果没有这位良心律师的工作,也许案件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
当然,你也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情形和刚才说的差不多,只是案件的判决结果和律师的预判相差比较明显,而且作为当事人的你更愿意接受判决的结果。当然也会庆幸,多亏请对了律师,判决的刑期整整比之前的预判少了三年或是五年。
这就跟农贸市场买菜一样,最后成交的价格比商贩口中吆喝的价格低了不少,你的心里总会觉得自己是成功的。其实这不过是正确的市场营销手段,切合了消费者的心理预期而已。说出来,各位看官也都懂。
三三曾经办理过一个涉嫌强奸的案子,委托人的精明出乎了我的意料。
当时委托人听完我对案子的分析和预判之后,当即决定委托我作为他儿子的辩护律师,对于我提出的律师费他没有一点意见。
办完委托手续后他笑呵呵地对我说:“其实在你之前我已经见过好几个律师。”
我说:“看出来了。为什么选我?”
他的回答极其简单:“你不蒙人。”
后来判决结果出人意料的满意。他也满意,我更满意。
因为我最初给出的预判是四至五年,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四年半至五年半,法院的判决结果是:有期徒刑四年。
跌破了检察院量刑建议的下线。这个案子成为了我好长一段时间的招牌,也成为了我和朋友喝酒、聊天时臭嘚瑟的资本。
后来这位委托人请我吃饭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是早年间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毕业之后一直从商至今,再没有机会接触法律工作。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俩相识一笑,像两只狐狸。
说到这里,事情并没有完。因为这个案子还有后话。
判决之后,当时办案的检察官主动联系了我。
他说,当时工作疏忽了,发出的《起诉书》有点小小的瑕疵,让我把之前的《起诉书》退给他,他重新修正后再补一份给我。
我听了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都是一座山上的狐狸,还给我玩儿这些聊斋?
我说,哎呀!我的工作也疏忽大意了,原件被我不小心弄丢了。还好我留了复印件,已经装卷归档了。要不,我给您再复印一份?
他一愣,只得悻悻地说,复印件就不用了。
我假模假样地问他,但是我看那《起诉书》没问题呀,哪里错了?
话赶话,说到了“关节”上。
他嘿嘿地干笑说,你知道的,我们提出的量刑建议在法院有个接受率,这个案子,法院的判决结果超出我们量刑建议之外了,所以……
哦!我也笑了。我懂,我懂!但是原件确实找不到了,我这边也是爱莫能助啊。
说完我就挂了电话。
心说,我好容易弄到这块“招牌”,你给我拿去改了,以后我拿什么吹牛逼?
至今,这份《起诉书》我还好好地留存着。每一次看到它,我除了看到自己辛苦工作换来的成绩,也看到另外一些东西,关乎人心,关乎人性。
这世上的每一条路都不好走,有些人把自己的路越走越窄,有些人却能把路越走越宽。我想,这应该是源于内心深处,最初的信仰。而这份《起诉书》也一直警醒着我,不论前路如何逼仄,也要坚守初心,迎风向上。
说了太多题外话,但此番说话并非有意诋毁,每个行业都有良莠不齐,这是不争的事实。三三在此只想借着故事给更多的朋友一些提醒,让看到这个故事的人少走弯路,便是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