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大满灌(四千五百字 (第2/2页)
“对对,这一段千万不能丢,我们要看打脸大王被打脸。”
“虽然吧,秦泽打篮球是不错,但我也觉得他没希望,毕竟张明玉这方,都是篮球队的。”
“首先声明,我不是妹子,张明玉是我哥们,今天没在学校,不然铁定去球场给他加油。秦泽是谁不知道。”
“就凭他,也配踩张明玉扬名?不看看自己什么货色。”
“没什么公平不公平,他是厉害,张明玉也不差,篮球比赛,还是看整体素质。秦泽不行!”
此时,控球的家伙运球突进,他的篮球服上,写着55号。55号刚刚冲到内线,就被刘自强和童子鸡联手拦住。55号目光飞快扫过队友的位置,篮框下有一个,但他身边有大块头(赵八两)盯的死死,传不过去。张明玉有秦泽盯着,不能传,只有一个是没人防的,原本防他的家伙(刘自强)来防我了,朱云飞(板寸青年)在我身后......
目光急转间,他看见刘自强伸手过来抢球,当机立断,作势要把球扔给无人防守的队友。
秦泽至始至终都在盯着他,立刻洞悉了他的目的,强大的爆发力推动他冲向那条漏网之鱼,等的就是这一刻。
然而就在此时,55号作势要扔球的动作微微一僵,这只是一个假动作,他把球往后抛了出去。
我也在等这一刻,知道你爆发力、弹跳力惊人,怎么可能不防着你?
板寸青年神出鬼没的从他身后杀了出去,55号默契的挡拆短暂拦住了童子鸡和刘自强。这样就出现了空当,板寸青年运球疾冲,大跨步冲篮。
一步
两步
飞跃而起,单手暴扣!
秦泽瞳孔一缩。
刘自强、童子鸡、老王骇人转头,眼见他高高跃起,直冲篮框,眼中是焦急和绝望......输了!
单手暴扣!
场外观众一颗心瞬间提到嗓子眼,只等他进球,然后震天欢呼。
此时画面要是定格在板寸青年的脸上,他的表情格外狰狞。
这一球,我一定要进。
当是时,耳边一震怒吼:“当我不存在啊。”
与此同时,还有张明玉等人的惊呼声:“小心后面!”
卧槽!
又是这句话!
仿佛一个魔咒,勾起了板寸青年的阴影。
他立刻感觉到了身后的异样,当他此时身在半空,来不及也不可能做出任何防范措施。
“啪!”
一只手由上而下盖来,拍走了他手里的篮球。
“天呐!”有人惊呼出声。
“论跳高,我只服秦泽。”
“我的小心肝啊,都快承受不住了。”
“太精彩了太精彩了。”
“全场最佳:秦泽!”
“秦泽你去死吧,张明玉加油。”
“张明玉加油。”
“张明玉加油。”
秦泽落地后,脊背一层冷汗,差一点,就真的输了。三百积分点的任务,果然不是那么容易的,堪称他遭遇过的最难任务。就算有系统作弊,也不是一定就会赢。而一旦输掉,秦泽的积分就是负数,他之前有320积分点,兑换投篮专精,话费40点,积分剩余:280。
输不起,他输不起!
从始至终几乎在打酱油的赵八两,眼见篮球从天而降,狠狠抱在怀里,目光凶猛的四处扫射。
中场附近,老王忽然竖起食指,示意赵八两传球。
赵八两用力投掷出篮球,大吼道:“老王!!全靠你了......”
这一声吼,把失魂落魄的张明玉、板寸青年等人震的回过神来,个个脸色大变。
比赛还没结束!
张明玉嘶吼道:“拦住他!”
板寸青年大喝:“宁愿犯规,拦住啊!”
老王像一条偷了鸡的黄鼠狼,窜的贼快,他的身后,是一群饿虎扑羊般的篮球队员。
来不及了!
他们速度比我快,不能跑到内线投篮。
老王脚步一顿,在疾跑中猛地刹住脚步,没时间给他调整身体,起跳,投篮!
身后有人气势汹汹的撞在他背上,完全不顾及犯规,或者说是故意犯规。
老王往前踉跄扑倒,在摔倒的过程中,他始终抬头,看着篮球滑出的轨迹。
一定要进!
此时此刻,没人去计较故意犯规的事情,全场寂静,时间仿佛定格,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随着那只球,除此之外,就只剩自己嘭嘭的心跳声。
进球与绝杀!
就在下一秒。
有几个女生捂住了眼睛,却又从指缝里偷看。
篮球打在篮框上,弹了出来。
“仓促的出手,果然不会进。”
“差点绝杀了,妈蛋,我的心脏不行了。”
“要不要这么刺激啊。”
“啊啊啊啊啊......”有的女生更是尖叫起来。
老王扑在地上,用力一锤坚硬的水泥地,懊恼和绝望浮上心头。
刘自强、童子鸡、赵八两微微张着嘴,瞬间仿佛被抽干了精气神,心里空落落。
“抢篮板!”张明玉振奋,恨不得仰天长啸。
“还没输,我们还有希望。”板寸青年也激动了。
其他几个队友也欢呼起来,纷纷跃起,去抢篮板。
“啊......后面!”场外,忽然有个女生大叫起来。
听到这句话,板寸青年汗毛直竖,宛如梦魇。
张明玉浑身一僵。
数百名围观众人,数百双眼睛中,有一道身影宛如出膛炮弹,携带者呼啸的风声。
他瞬间掠过张明玉,掠过板寸青年,在罚球线处纵身一跃。
那身影,像是展翅翱翔的雄鹰,要怒击长空。
他双手箍住弹飞而起的篮球,身躯在半空中后仰,恰似一张劲弓。然后从振翅翱翔的雄鹰,转化为扑击猎物的雄鹰。
大灌篮!
“砰!”
沉闷而又响亮的声音传遍全场。
篮球在地上越弹越弱,然而无人欢呼,无人喝彩,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仍然挂在篮框上的男生。
很多人十年二十年后,都能清晰记得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