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吃席1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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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照顾孩子,莫三江就出门去转转,散散心了。
心里感叹,这家宝读了幼儿园,越来越有主见了,是不是叛逆期到了?
都开始不听话了。
这养育孩子真难啊。
闻着香气,莫三江直接到了开厨处,莫小刚和莫大成在这帮忙打下手呢,还有他的几个表兄也在帮忙炒菜。
莫大成看见莫三江过来,招呼他说:“三儿回来了,给,啃啃鸭爪吧。”
他递给莫三江一碟鸭子边角料。
酒席上,做案板的师傅,为了菜式摆盘好看,一些肉类的边角料都会切下来。
当然,在这个缺肉的年代,这些边角料可不像如今那样,直接拿回去喂猪狗。
都是收拾起来放好,留着厨房忙活的人,解散后一人一点带回家吃。
莫三江肯定不会嫌弃,接过就拿起鸭爪啃起来了。
这鸭爪是中午做了炽鸭,剩下的边角料。不过虽然是边角料,也是非常入味,好吃的很,用来下酒最合适不过。
王家表兄笑眯眯地说:“哟,三儿那么斯文,也喜欢啃鸭爪啊,那个下酒好啊。来,喝一杯。”
他拿了个杯子给莫三江倒了一杯酒,想递给莫三江。
他并不知道莫三江不喝酒。
莫小刚抢先接过,笑眯眯地骂王家表兄:“你还好意思呢,我和大成来了这么久都不见你倒酒。三儿一来就倒酒,果然不愧是亲老表啊,这么怕他吃亏了。不行,我也要喝。”
“自己想喝,这边多的是,你多大的面子要我倒才喝啊!”表兄也笑骂着莫小刚。
“别人倒的酒不同,就是好喝。”
这时莫大成乐呵呵地把大碗摆好,喊王家表兄:“老表,分菜了。”
王家表兄接着笑呵呵拿起勺子,开始分剩菜了。
莫三江啃着鸭爪,望着这些人间烟火气,有吃有喝有朋友亲人,人生还想要什么单车呢。
人生挺满足的。
这鸭爪真好吃,骨头都入味了,就是稍稍有点咸。如果那个卤汁淡一点,辣一点就更爽了。
话说,现在的鸭爪还是当边角料处理。
什么时候开始,它就变成了鸭子身上最值钱的部分呢?
还有鸭颈,鸭头这些现在不值钱的部分,以后可都是美味佳肴。
莫三江小时候看过历史书,那个美味篇上,吃鸭照片上c位只有:鸭爪,鸭头,鸭舌,鸭颈。
据说历史上鸭肉是没有多少人吃的,大部分用来做成火腿肠,午餐肉来卖。
不过现在不同于历史,大家都主吃肉,其次才吃那些鸭头鸭爪这类没有多少肉的部位,算边角料了。
估计以后市场慢慢转变,人们都喜欢啃骨头不吃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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