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 暴走(下) (第2/2页)
“是啊,‘打击有组织犯罪组’的一位女警官来找我认尸,不是凶杀组、重案组而是‘打击有组织犯罪组’,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呢?”张龙初笑着又问道。
肯尼烹饪的动作一停,沉默了一会,低声说道:“贝克希望你好好活着,就算是上了天堂,不,他这种人一定会和我一样去下地狱,但即便这样,他也一定会希望你好好活着。”
“哈哈…猜到一个在贫民窟聪明的活了60多年的老头子,是为了替自己出头死掉之后,你觉得我还能好好活着吗?”张龙初轻笑着问道。
“猜到你又能怎么样呢?”听到这话,肯尼似乎也被撩拨起了怒吼,猛地转身吼叫着反问道。
面对着老人逼人的气势,张龙初从衣兜里摸出了所有的米钞,丢在吧台上,“你前几天不是说有很多人希望那条疯狗早早死掉吗,听语气,其中也包括你吧。
我会让你们如愿的,只要给我一把枪,最好不是枪械超市里的那些减低射程、威力的‘阉割货’,而是经过改制的威力加强版,要能再来点炸弹,就更棒了。”
“你,你疯了吗?”万没想到张龙初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肯尼吃惊的张大嘴巴道。
“我的确是疯了肯尼,因为只有疯子才不会害怕疯子不是吗,”张龙初轻声说着,从后腰将别着的钢刀摸了出来,“我现在疯了,所以今天你或者是给我枪;
或者是用枪把我打死;
或者是被我用刀割断脖子,抢走枪;
或者是我们同归于尽,只有这四种结局,而选择权在你。”
肯尼在橘子街这种混乱社区生活了几十年,经历过各种危险场面,但当他被张龙初那仿佛被抽空感情的目光注视时仍然感到不寒而栗,失声惊呼道:“龙初,你真的,真的疯了!
你,你知道自己再干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自己在干,”张龙初点点头道:“肯尼,看来虽然认识了五、六年的时间,但你对我的性格还是不了解啊,也对,在贝克死之前,我也没想到自己有着这么蛮横的一面…”
听到这番话,肯尼满脸震惊的和张龙初对视了许久,表情慢慢恢复了平静,开口说道:“好的,枪我会给你,明天,明天这个时候来见我。”
张龙初摇摇头道:“明天,可不行。
你这样的老狐狸一旦恢复了精明,随时都会改变主意,再说报仇这种事最好就是出其不意,一旦拖久了就容易生变故,所以我必须今天拿到枪。
别告诉我你在橘子街开餐馆,手头却连一件防身的武器都没有。”
肯尼摇头说道:“防身的武器我自然是有,但没你刚才要求的那种威力强大的货色。”
“那就带我去买,”张龙初早有预想的说道:“你交友那么广阔,到处贩卖消息,不可能连哪有枪械黑市都不知道吧。”
“你不是刚才还说我这样的老狐狸,随时都会改变注意吗,现在怎么能安心跟我去黑市交易了,不怕上当吗?”肯尼语气有些讥讽的说道。
“因为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张龙初叹了口气,苦笑着说道:“我还不满十八岁,在洛城没办法合法购枪,自己打听着去黑市买枪又怕引起那条疯狗的注意,所以想来想去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你。
现在只能寄希望于你至少在今晚,至少在今晚挂念着和老贝克几十年的交情,帮我完成买枪报仇的心愿。”
听到这话肯尼的脸色又是一变,仿佛陷入回忆之中沉默了一会,涩声说道:“但是如果我把枪给你的话,就等于让你去送死。”
“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会死呢,也许死的是那条疯狗啊,而且就算死掉也比每天生不如死要强的多,”张龙初低声说道:“我才被仇恨煎熬了半天时间,就已经难受的要疯了,所以求你,肯尼,求你帮我这次好吗?”
被张龙初表现出来的缅怀和痛苦,肯尼的脸色阴晴不定的沉默了许久,最后咬了咬牙,伸手在吧台台面下的某处用力一拉,翻动暗屉,拿出了一支成色中古的手枪。
那手枪的样式是左轮,圆筒形的弹仓却只能装三子弹,暗红色木头质地的手柄闪烁着幽幽油光,显然常常被人摩挲。
“这是我年轻时候离开橘子街去外面闯荡时,一个嗯,一个朋友送的武器,”目光柔情的盯着手枪,肯尼说道:“我给她起名叫‘红裙女郎’。
当初在开拓‘绿羽鸟位面’的雇佣兵里…算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她是你的了。”,走到张龙初面前,将枪放在了吧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