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断手断脚的丑八怪 (第2/2页)
他为了她,提前计划,打乱部署,只因……他想要她。
“谁管你怎么办,你现在不也好好的,难不成我要做你的家奴?对不起,我不能被收买。”
“晓薇……”
“你想用她威胁我?”
“晓薇她已经送到安全的地方,你想去她那儿吗?”
白兰娣气得要死,恨不得咬他一口。
“我不会受人胁迫,就算你杀了她,大不了我替她报仇。”
“我不杀她,更不会要你做我的奴。我……要你。”
“要个屁!长公主还是你的妻。”
白兰娣不吃这套,不管心不甘情不愿也好,被迫成婚也罢,总之有主的别来。
御书恒将她的脸掰回来,看着她道:“我会处理好,等我。”
白兰娣很想说等个屁,最后没出声,这男人不讲理,还是想法子溜走得了。
她现在有点被动,但白兰娣不会为了白晓薇勉强度日。她要走,再设法营救白晓薇。
问了几回他也不肯说白晓薇在哪里,白兰娣看似认命,实际上一直在找机会。
后来莫兰没看住她,她跑了。
御书恒气得想杀人,但只让莫兰和莫非去找人,将功抵过。
白兰娣一路狂奔,最后走到官道上,搭上一辆顺风车……
马车的主人是一位年轻的少妇,她看起来气色不太好。
“夫人如果不介意,我替您把一下脉?”
“姑娘懂医术?那多谢了!”
白兰娣替她诊断完毕,道:“夫人体寒且湿,需要好生调理,我给您开个方子吧。”
她拿出一支炭笔,马车上备有纸,正好一用。
那少妇身边也有医女,看过之后啧啧称奇。
白兰娣见对方谢了又谢,连忙道:“夫人不必言谢,就当抵了车资。”
成功混进皇城后白兰娣同那位金夫人道别,迅速找地方歇脚,化了个浓妆,戴上面纱方便行事。
她现在就同普通的大家闺秀差不多,走路也比从前温婉些。
打听了几日,得知已经成了通缉犯,是拐走驸马爷的敌国奸细……
尉迟苓娉要脸,御家也要,所以御书恒不能是自己跑的,哪怕他死在外面,也好过他名声有损,连累家人。
白兰娣若有所悟,但也没多同情御书恒,她自身难保。
她才是无端被卷进来的小可怜。
好在她从前在西街有些信得过的朋友,替她打听过,白晓薇的确被人带走了,秦婆子和初夏陪在她身边。
白兰娣暂时不清楚她的去向,但没落到公主手里就行。
御书恒不至于拿一个小姑娘泄愤,对他来说,白兰娣相信自己是有用的。
结果她低估了尉迟苓娉的实力,还是叫人给逮住了。
又是该死的跛脚刘!她发誓要让他唯一的腿也瘸掉!
跛脚刘得了赏,高高兴兴喝花酒去了,完全不在意白兰娣被抓时看他的那一眼。
反正她死定了,能把他怎么地?
尉迟苓娉和一般的反派不同,她直接命令下去:“划花她的脸,挑断她的手筋脚筋,丢到乱葬岗去。”
“对了,如果这样你都死不掉,本公主一定叫你为我所用,而且重重有赏,哈哈哈……”
白兰娣笑不出来,她很快就被痛到哭都哭不过来了。
浑身是血的她被丢到乱葬岗后,尉迟苓娉问一句去而复返的人:“如何?”
“公主放心,此刻估计已经凉透了。”
她们从乱葬岗回来也需要半个时辰左右。
被丢弃的白兰娣浑身是血,眼睛也伤了一只,是她挣扎时不小心被划到的。
“即便活着,也是一个断手断脚的丑八怪。”
尉迟苓娉不喜欢一下子把人玩死,如果白兰娣有命回来,她会觉得很意外!很有意思。
除了男人,此生她还没受过任何挫折,偏偏御景轩是御家最年少有为的接班人,她一点机会也没有。
尉迟苓娉不是没想过嫁进御家,可皇帝不同意,他觉得这不仅丢人,御家也未必答应。
他们需要的是对御家有加持的世家女子,而不是一个尊贵无比的公主,哪怕她嫁进去,御景轩的前途仍然会大打折扣。
御家祖父曾是先皇任命的丞相,御家出过的状元不计其数,不少御家人为国为民做出过不小的成绩。
起起落落,到如今又得到新帝的信任,一步差错也不能有。
天子也不希望御家叫他失望,希望御景轩能像他祖父那般,成为自己的肱骨之臣。
所以尉迟苓娉注定要失望,哪怕她弄死了御景轩最爱的女人,他仍然娶了她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