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盘红烧肉 第32节 (第2/2页)
秦可可:“嗯嗯,开会辛苦了。╭(╯3╰)╮”
“秦小姐的男朋友,一定很优秀吧?”齐玛平日话不多,头一次跟一个女生说这么多话;大概是两者气场相当,相互说话没什么压力。
秦可可点头:“很优秀,我正努力配上他。”
齐玛微微点头:“能加你的微信吗?”
“可以啊。”秦可可调出自己的微信二维码,给对方。
两人相互加了微信,菜也如期而上;秦可可忙收好手机,开始吃饭;她对着不熟的人吃饭时很随意,也不是很注重形象,倒是给对方留下一个落落大方、不拘小节的形象。
在秦可可专心致志埋头吃饭时,齐玛一直盯着她的看,嘴角微微一扬,眼镜镜片上闪过一抹锐利之光。
齐玛一直信赖人与人之间的磁场,要么是相互排斥,要么是相互吸引。秦可可给他的感觉很是微妙,他笃定,彼此间是相互吸引。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菌今天在乡里吃喜酒,车上码字不容易,所以大家都出来冒泡泡啊!!!!!( ????? )
☆、第50章 迎娶高富帅(3)
齐玛见她吃得开心,心中欣喜十分,一个劲儿往她餐盘中挑竹筒肉;秦可可有些受宠若惊,忙将自己的餐盘挪至一旁:“不用了不用了,我够了。”
“哦……”齐玛放下筷子,也不吃饭,就端端正正坐在那里,眼神呆滞地望着秦可可。
吃饭被人这样看着,秦可可表示有些发毛,一抬头对上齐玛那双呆滞无神的眸子,也就是俗称的死鱼眼;这样的眼睛无论喜怒哀乐都是一样的眼神,让人辨不出情绪。
吃过饭,两人聊了一会儿工作面试的问题;一聊才知道,原来相互之间相同的兴趣爱好那么多。同样是写过小说的,秦可可写的是言情,而齐玛写得则是正儿八经的历史小说。
齐玛说他喜欢动漫,恰好他正追得几部动漫,都也是秦可可在追的。两人越聊越投机,话逐渐多了起来,一直聊到下午六点面试。
她在齐玛前面进入面试会议厅,第二轮的面试官是个中年女人,□□的鼻梁骨上架了一副黑框眼镜,眼角印着浅浅的鱼尾纹,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唇红齿白,看人时十分严厉;总体看过去,算不得漂亮,但却极有气势。
等她坐下,面试官打开文件夹,问她:“如果公司安排你出去走访客户,你愿意吗?”
“走访客户?”可她面试的是微信公众平台的编辑啊?
面试官解释说:“公司微信有个合作新闻版块,每周每次会推送一条同合作方相关的新闻介绍。介绍很简短,同时又得精炼;有许多合作的boss,不肯接受我们的访问,这时候就需要你们自己想方设法去采访。”
“那不是……和娱乐记者差不多?”秦可可脑子有些糊,让她写东西还成,让她像娱乐记者一样追着人采访?
哦漏!她脸皮薄……
秦可可踌躇了一会儿,脑中浮现出唐思淼那张脸,心下一定,咬牙点头:“能接受。”
这人哪,就是得逼一下自己;行不行,到时候再说吧,没试过怎么知道?老是这样畏手畏脚的,也怪不得自己混了几年没什么成就。
面试官点头,阖上资料对她道:“面试结束,十分钟后我们会以短信方式告知您结果;如若通过,请明天一早,带上你的身份证着正装去HR报道。”
秦可可起身对对方鞠了个躬,出来时满手是汗,说不紧张,都是假的;她看了看办公楼外,天地间一片雪白,外边还在卷着雪沫子;看着时间也不早了,同会议厅外等候第二轮面试的齐玛打了个招呼,裹紧围巾进了电梯。
走出一楼大厅,空中如海浪翻涌的大雪朝着她席卷而来,湍急地袭进了她的眼睛;她被大雪逼得忙朝里退了一步,抬手抹了一把脸,再用围巾裹住自己的嘴,将羽绒服的帽子扣在脑袋上,只露出一条细缝给眼睛,整个人看上去臃肿狼狈地像个大妈。
为了面试能给对方一个好印象,她特意穿了一双单皮矮跟鞋,这种鞋子在南方的冬天穿着刚好合适;可在零下十几度的M市,冬天穿这种鞋子出门的,基本是不想要脚的……
秦可可的脚已经冻得麻木了,十分艰难地打车回家;
回到家,室内温度同外温度形成一个极大的反差;方才在外麻木的手脚、耳朵,被屋里的温热气息一浸,变得极疼。
她脱了鞋坐在地上,揉着自己的僵硬的脚,每揉一下,便极疼。为了让自己的脚和手快一点恢复温度,她光脚去了洗手间,放了热水在洗脚的木盆了,整个脚踩了进去。
哪儿知道两只脚一进热水,不仅没见好转,反倒更为刺痛;秦可可疼得一声嗷叫,身子一个不稳朝后倒去,一个踉跄坐在了地上;木盆里的热水流淌而出,使得她十分狼狈。
坐下时大概是扭伤了腰骨,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坐在热水里好半晌没缓过神。大概就这样做了五分钟,唐思淼回来了,他推开洗手间的门时,公文包和手下的外套还没放下,可见他是一进门就过来了。
见秦可可狼狈得坐在地上,脸色苍白,他也顾不得去放东西了,随意将外套和公文包丢在地上,忙进洗手间将她抱去了客厅。
唐思淼看了一眼她红肿的脚,大概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他低叹了一口气,将她的腿放在自己的膝上,将手搓热,捂了捂她那几根冻得发肿的脚趾。
捂了一会儿,唐思淼才对她道:“怪我,昨天没有想到给你买鞋,下午气温骤降,实在难为你了;屋内屋外温度反差极大,你这样贸贸然用热水泡脚,反倒容易出事,严重会导致肌肉层与骨骼层剥离。”
他开始揉捏她的脚趾,举止轻柔,力度却不轻,那般轻逸的动作看起来像太极;顿了一会儿,唐思淼又接着说:“可能有点疼,你忍着点儿。”
秦可可咬牙点头,淡淡嗯了一声。
真是疼死她了,北方的天气可真是魔鬼;这雪下得跟冰刀子似得,砸在人的肌肤上疼得直让人跺脚。北方天气干冷,这两天她皮肤也不大好,严重脱皮。
“刚才路过鞋店,给你买了一双鞋。”替她揉了大概二十分钟,唐思淼才放下她的腿,去拿了双黑色的矮跟皮鞋过来,款式很漂亮,最难得是里边有层绒毛。
唐思淼将她的脚抬起来,十分轻柔地给她穿上了鞋;让秦可可吃惊的是,这鞋不但舒服暖和,且十分合脚。她低头看着他,咦了一声:“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尺码我从没给你说过啊”
唐思淼嗤笑:“拿着你的鞋看一下尺寸不就成了?”
“也对,不过,你送鞋子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寓意吗?”秦可可斜睨着他。
“送鞋子的寓意呢有好有坏的,我的寓意是:想和你一直走下去。”唐思淼起身,坐在沙发上伸手替她理了理两鬓间垂下的碎发。
为了送这双鞋,那晚他和秦可可同睡时,特意观察过她的脚。秦可可的脚一只偏宽,一只稍窄,也就是说买鞋不能卖标准尺寸。那晚他趁着秦可可熟睡,特意精细量过她的脚;
这双矮跟鞋的设计师是唐思淼自己,他力求站在秦可可的立场上寻找鞋子的舒适度;这双鞋,是他专门为秦可可定制的水晶鞋,只属于秦可可,独一无二。
秦可可还不知道这双鞋背后的心血,穿着它来回在房间走了好几圈,只顾着享受鞋的舒适了,却忘了感谢送鞋的人。
糖水的欣赏水平可真是不一般哪,连选得鞋都这么舒服。为了报答他送鞋的情,秦可可决定今晚亲自下厨做大餐!
她将唐思淼的公文包和衣服捡了起来,忙推着唐思淼进了房间:“你先去洗澡,我去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