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盘红烧肉 第34节 (第2/2页)
疼痛感虽有,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疼;秦可可不自主地分开腿,手上紧紧拽着男人紧实的胳膊;男人一点点温柔的进出,很照顾她的身体,下面儿的毯子已经湿润一片,空气中夹杂着淡淡血腥,这让她觉得十分不舒服。
有一点秦可可得承认,同她同床共枕的糖水,已经从一个吻她会脸红容易害羞的男人,成功进化成了闷骚男。前半场还能感觉到他的生疏,后半场的某些动作却又像极了个种高手。
作者有话要说:要个小猴子啦啦啦~~_(:з」∠)_快结婚了~~
☆、第53章 迎娶高富帅(6)
第五十三章:迎娶高富帅(6)
秦可可都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脑子里依稀记得一些片段,他在她耳边呢喃,教她放松和调整姿势;后半场的熟稔让她几度怀疑,他不是个“新手”。
浑身像是被抽了骨头,有些发软;秦可可艰难得坐起来,盖在身上的被子滑了下去,忽然觉得凉飕飕地,低头一看自己竟是□□,有些羞人。
刚好唐思淼拿着毛巾进来,她忙扯起被子遮住,只露出两条光洁的胳膊在外边儿。唐思淼看她有些害羞,主动拽过她的胳膊,说:“汗液黏在身上容易感冒,我给你擦擦再睡,等天亮了你再起来洗澡。”
秦可可看了眼书架上的闹钟,凌晨三点,怪不得她这么困。
她随意伸出手去,让唐思淼给擦拭,温热的毛巾覆盖在她的胳膊上,舒服极了;想起方才两人做的事,她的脸颊不由又红了起来。唐思淼将毛巾放在一旁,用被子将她裹住,将她从床上抱起来便往自己房间走。
秦可可以为他又要……忙扯着他的衣服说:“别了,我想休息。”
唐思淼脸上是一本正经,哦了一声:“你的床上染了血,先在我床上睡,干净舒适。”
知道自己想歪了,秦可可的脸又是一红;天啦,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
被唐思淼放在床上后,她忙用被子裹住自己的头,翻过身去不敢再对着他。唐思淼从她衣柜里拿了睡衣,放在她身旁便转身去收拾刚才的战场了。
秦可可穿上睡衣继续躺下,可没有半点睡意,听见洗手间传来哗啦啦地水声,那些细微的声合奏成一曲欢快美妙的曲子,婉转轻快的就像是林间欢腾的鸟儿。
大概过了十分钟,唐思淼洗好床单回房,有些疲累地进了被窝。
秦可可感觉到身后凹下去一块儿,唐思淼钻进被窝紧贴着她的背,感觉十分温暖。经过这一次,秦可可对唐思淼的依赖可想而知了,两人的感情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她嘴里抿着笑, 翻身搂住他的臂膀,将脑袋紧紧贴在了他紧实的脊背上。很有安全感,如小时候抱着布偶那样,依赖感十分强烈。
就这样静谧地抱着这个她爱的男人,她觉得从未有过的满足;爱情的念头鬼使神差在她心里发芽,生长,像是一场蚀骨顽疾缠绕在她的心头,难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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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市连下了一个星期的大雪,第二天一早难得天晴,虽只是凌晨睡了两个小时,秦可可却觉休息得不错。
吃过饭,她拎着包,带上帽子,用围巾将自己裹了个严实,正准备出门上班,却被唐思淼叫住。唐思淼套了一件灰色大衣,浅灰色心领羊毛衬配红色领带,手里拎着公文包,杵在那里优雅得像是T台上的男模特。
一般情况下,他都是等秦可可走了十五分钟后再出门,今天收拾的这样快,莫不是想和她一起出门?不等秦可可开口问,他自己便交代说:“今天我跟你一起坐地铁。”
“……”堂堂总经理做地铁,像什么样啊?秦可可看着他:“你有车不开,干嘛跟我挤地铁?”
“我们是情侣,为什么要这样遮遮掩掩?”唐思淼将公文包放在玄关鞋柜上,从鞋柜里取了一双崭新的棕色皮鞋换上;又对着镜子理了理领带,低头拨弄了一下袖口,才又说:“你既不想坐我的车,我陪你坐地铁的自由,总是有的吧?”
“不是遮遮掩掩,你想啊,如果公司的其它人都知道了我们的关系,铁定会认为我是靠关系才进的亚瑟!”秦可可耸了耸肩膀,有些无奈地说道:“至少等我靠着自己的实力转正,再一起进出公司,好不好?”
作为一个女孩子,她也想同男友一起进进出出,也希望在一起的时间多一些,也希望能和男友在公司食堂能坐一桌子吃饭,也希望自己能和男友能有更多的时间黏在一起,谈情说爱,过一把恋爱的瘾。
可是公司那些闲言碎语,就跟炮仗似得,轰炸的人耳朵受不了。
唐思淼妥协,他有些后悔让她来公司工作了;他的初因,只是不想她熬夜写稿,想让她轻松些;现下她是轻松了不少,他在公司却得装作不认识女友;像是憋了一口气,使得他十分不畅快。
地铁上不比公交车好到哪儿去,人与人之间几乎不留缝隙。唐思淼拉着吊环,提着公文包,整个人站在那里动也不动;秦可可拽着他的外套稳住自己的身子,整个人贴在唐思淼伟岸的胸膛上,感觉十分踏实。
待地铁到了终点,两人被挤下了地铁。唐思淼用手紧紧拽着她,生怕她被人流挤走;深刻体会到女友挤地铁是多么的不容易,他眉目蹙成了一条线,看上去虽然严肃,秦可可却认为他这副摸样可爱极了。
眼看实习期就要满了,编辑部的气氛越发紧张起来;大伙儿都想着超额完成任务,可似乎怎么做都没有秦可可、齐玛那样得心应手。
为了配合野外集训的默契,齐玛在工作上可以同秦可可有了些交集;编辑部里便传出了“郎才女貌”的称号,秦可可不甚接受,却被人当成害羞。
编辑部的“郎才女貌”很快从安助理嘴里传入唐思淼耳中,空穴不来风,那小子一定是对他家可可有所动作;有人在老虎的地界抢猛虎的口食,结果必然是鲜血淋漓。
趁着手上暂时没事,他下编辑部去“巡视”;透过实习办公室的一面透明玻璃朝里瞟了眼,恰好看见齐玛在秦可可跟前献殷勤;短短不过五分钟,就替她倒了三杯水。
这频繁的倒水率,瞎子才会觉得他没其它意思。唐思淼沉着一张脸,长腿一伸迈了进去,西装革履外形姣好的他惹来不少女同事瞩目;有眼尖的女同事很快认出他,忙站起来鞠躬:“总经理好。”
若总经理是个过半百的老头,大家伙儿一定会觉得此次突然袭击巡视讨厌至极;可对方是个年轻帅气的男青年,那就不能一概而论了,有女同事已经开始低头拨弄头发,整理妆容。
“大家不必拘束,继续工作吧。”唐思淼很随意地拨弄了一下袖口,不经意间整理领带的动作像是钩子似得,勾住了一些女同事的心;
他的那双手很白皙,食指又直又长,加上声音好听,长得也俊,一些年龄偏小的姑娘根本无法抵御他颜、声、手的诱惑;更有人觉得,他满足了手控、声控、颜控的所有要求。
一个油头粉面财大气粗的男人都十分抢手,且不说像总经理这样的极品男人。编辑部内属陈菁容貌、家世最为出众,可无论她怎么撩拨柔顺的长发,怎么抛去迷离妩媚的目光,对方愣是没有半点反应。
她眼睛尖锐,顺着总经理的目光瞧过去,定格在了齐玛身上;齐玛是他们编辑部为数不多的男同事之一,倒也算优秀;知道齐玛对秦可可有意思,她也就不屑对齐玛动心思了。
总经理一个大男人,一直盯着齐玛看,是几个意思?
唐思淼的目光随即又落在秦可可身上,锐利的眸子突然就柔和了几分。秦可可习惯性地冲着他笑了笑,他也习惯性地对秦可可露出一个笑容;
陈菁冷哼了声,看不出来这女人平时傻乎乎地,埋头工作起来像头牛,对付男人倒是有些招数?
看了秦可可,唐思淼也不方便再多做停留,十分客观地对大家说道:“大家辛苦了,下午茶随便叫,我埋单。”
办公室里顿时一片欢呼雀跃,一群人在兴奋之余,只有齐玛一个人扶着镜框眼镜碎碎念:“我们也够幸运,头一天来就遇到总经理;刚才他看我的眼神很奇怪,不会是弯的吧?”
秦可可一拳头落在齐玛脑门上,声音压制了几分愤怒:“弯你妹!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