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就应该看雄竟竞 (第2/2页)
“没有了吗,真的没有想要挑战的人了吗?”裴异喊得投入,伴着台下突然爆发的尖叫声,他茫然地转头。
穿着黑色羽绒服的男生从下面走上来,他慢条斯理地把电吉他往身上挂,神态恣肆,这么看着,帅得有点不真实。
随着他的动作台下又是一通叫唤。
“这是明星吗!我靠!”
“不知道,这不是我们学校的。”
“帅哥加个微信啊!”
“唉唉唉,观众们矜持一点。”裴异艰难控场,但控不住,他连忙把话筒递给江衿风。
“帅哥,你是上来挑战程戈的吗?”
江衿风反问:“他配吗?”
好强的硝烟味。
裴异噎了一下说:“那你这是?”
江衿风挂好电吉他,试了一下音,抬眸,目光锁定台下的沈眠,“弹首曲子给我女朋友玩玩,顺便警告某些蛤蟆,有点自知之明,不要肖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气势剑拔弩张,针锋相对,说的是谁,明耳人一下就听出来了。
观众沸腾了,这是有大瓜啊。
裴异反应再迟钝也知道男生说得是谁,他尴尬笑笑,把话筒架好,讪讪离场。
“卧槽,卧槽,雄竞啊!”田丝丝扒着沈眠格外激动。
“当代美少女就该看雄竞!”
舞台上,江衿风垂着头,修长葱荑的手指抓着电吉他,发丝在他脸上打下一片剪影,随着他手指的波动,清脆激扬的三声响,是试探,是定音,震得全场静默。
休止结束,振奋人心的和弦倏然炸开,动感摇滚的节奏似是无形的白浪,由近递远,欲要撕碎黑夜。
台下呼呼喝喝,乱如丰巢。
激奋的音乐是冬夜里熊熊燃烧的烈火,能把周遭封尘的雪融化,震醒沉睡的春。
现场气氛高涨,人群越聚越多。
“沃日,他弹的是《Killing in the name》燃死了。”
“老娘现在恨不得脱了羽绒服蹦一个!”
“我靠,我好爱,好炸!好炸!尸体复活了!”
这是与上一个表演截然不同的风格,如果说程戈是小型演唱会,那么他这个就是成熟的,绝对的男明星巡演。
一个简陋的舞台,观众嗨的不行,台上的电吉他手,意气风发,肆意张扬。
全场为之哗然。
沈眠愣愣地望着昏暗灯光下的人,那个18岁站在演播厅上表演的少年,和眼前的人重合,时隔两年,他们还是一样的惊艳,一样的风采飞扬。
少年风华,鲜衣怒放,无畏无惧,青春就是这么肆意妄为。
电吉他最后一个音节弹奏完毕,现场躁动久久不能平息,众人还沉溺在刚刚的热浪之中。
江衿风归还电吉他,踩着众人的目光,奔向他的女孩。
像无数个曾经,无数次过往,无论她在哪里,无关距离远近,他一眼就能找到她。
在人声鼎沸中,他拉着沈眠远离喧嚣。
走到人少的地方,江衿风扬着眉毛,眼里是还未退下的兴奋,他问:“帅不帅?”
“帅死了!”
沈眠表扬,“我的宝贝最帅了!”
江衿风一滞,春心荡漾,得偿所愿地听到了心心念念的称呼,内心比刚刚还要亢奋。
“江衿风。”沈眠叫他。
“弯腰。”
他听话的弯腰,沈眠表扬似地拍拍他的头,“宝贝最棒了。”
他笑得意气飞扬,将她拦腰拥入怀抱。
-
江衿风弹电吉他的视频在美院流传了好多天,前段时间久居不降的【沈眠和程戈】被众人遗忘。
在江衿风电吉他的视频下面,是无数条这样的评论。
【我男朋友要长这样,我踏马直接把他照片打印出来,贴在脑门上逢人就炫耀。】
【恕我直言,我要是沈眠我绝对看不上程戈这样的,程戈和这位帅哥没有可比性。】
【臣附议,我羡慕死了,沈眠吃这么好呢!】
【人女孩也不差啊!】
程戈坐在寝室翻看着这些评论,气得砸手机,手机被桌面弹飞到地上,哐嘡一声响。
裴异傻不愣登的跑过去把手机捡回来给他。
手机屏幕四分五裂,看的程戈更加心毛,气不过又把手机往地上甩,裴异又呼哧哧跑过去给它捡回来。
程戈气结,“你属狗的吗?”
“我不是寻思让你发泄一下吗。”裴异挠头望着他,两只眼睛写着四个大字。
——清澈愚蠢。
程戈气得一口气差没提上来,他拿出另一部手机,等待手机开机时,脑子里又是前几日站在舞台上,弹电吉他的那个男生。
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喜欢和自己抬杠,还有那个沈眠,水性杨花的贱女人,有男朋友还招惹他,竟然还让她男朋友这么羞辱他。
等着吧,他不可能白白忍受这份气。
——……——……——……——…
【无意间听到的,暴反《Killing in the name》前奏一出来把我燃的不行,江衿风,给沈眠弹!!!!!
看情况更新吧,想快点写完这本,可能会回到一天两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