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仙桥古廊 (第2/2页)
据331梯队记载,东冶剑庄是古蜀一铸剑场所,兴起于古代铸剑兴盛期——唐朝,他们所铸造地唐剑一度成为皇族佩剑和外交礼品。唐朝经历安史之乱后便走向下坡路,不过东冶剑庄的盛名依旧如日中天。唐朝进入唐僖宗时期,东冶剑庄突然销声匿迹不见踪影,若不是兵家史料有所记载,后世肯定只能知晓龙泉和嵩山宝剑,而东冶剑庄曾经的辉煌便无从寻觅。
而331梯队在古籍中寻找着只言片语,终于找到东冶剑庄的蛛丝马迹,前往它的发源地青州昆山,最终找到了至今以东冶剑庄为名的东冶村,只不过东冶村经历了沧海桑田的变化,已经难以探测到关于东冶宝剑的踪迹,331梯队尽兴而去,败兴而归。
不过331梯队在东冶村长久居住了一段时间,将村民代代相传的传说记录成册写成了考古纪实,伏牛对其中一则传说印象很深,传说东冶剑庄偷用皇族上等材料偷偷铸成绝世好剑,不过由于利欲熏心的内鬼告密,因此事迹败露。却没想到东冶庄主不仅铸剑工艺巧夺天工,其为人更是正气凛然,不惧强权,庄主假意将绝世好剑供给皇族,随后便突然携带家眷逃往深山,因为真正的绝世好剑并没有在那个时候成型,庄主不愿自己的理想破灭而选择了销声匿迹,没有人知道他是不是被杀了,绝世好剑到底有没有成功?
书本中对昆山东冶村的地理位置描述得很详细,伏牛心中有强烈的预感,这地方极有可能有自己的缘法,而且如今面对正觉道不知什么时候到来的袭击,他也无处可去,有家不能回,有学不能上,干脆就当做游历走一遭。
想到这里,他便打定了主意,将书本拿到店主跟前,“这本书怎么卖?”
店主将眼睛从书本上移开,挪到伏牛桌子上,见到上这本书,他顿时起身端坐着,看了看书,又望了望伏牛,透出浑厚的嗓音,“唔……这本书嘛,已经是绝版了,你拿来干什么?”
“我要去书中记载的昆山。”
“昆山呐,苦寒之地,有什么可去的。”
“哎,罢了罢了,反正是你的事,给三百块钱吧,当我做赔本生意了。”
三百,若是普通二手书,谁愿意拿钱?不过伏牛却知道绝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东冶剑庄的信息从此以后都可能不再在历史中流传了。
待伏牛出了门,店主并了并手指旋转着,一股气流缓缓形成了剑气,他喃喃道,“东冶之剑,去过很多次了,什么都没找到啊,那传说中的灵剑,估计也就是个传说了。”
他摇了摇头,他见伏牛是修行中人,不过道行尚浅,自己组织过很多次宗门里面的人去找,终究没有找到传说中东冶剑庄留下的灵剑。
出了仙桥古廊,伏牛掏出手机查阅了一下昆山东冶村所在地,昆山处于蓉城的西部,需要跨省到青州地界,那里属于高山高原地带,地广人稀,经济落后,大概有五百多公里的路程,伏牛并不打算坐车前往,搭乘公共交通容易暴露,混迹于人海才是相对安全的方式,因此他选择一路徒步过去。
徒步对伏牛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小时候祖父母偶尔出远门,一个来回就是五六天,那时候都是靠走路度过的,因此他知道该准备些什么。
走到一条食品街中,伏牛找到路边卖烙饼的摊子,一下子把他烤的二十来张饼全部买了下来,这种烙饼水分很少,里面加了红糖可以补充身体需要的糖分。买下干粮后,他又去超市买了一个行军水囊,这东西是长途跋涉所必备的。
将干粮和水装进布袋后,布袋瞬间有些鼓囊了,不过也还不算太重。伏牛担心路途下雨,于是找了个地摊买了个棕色皮袋将布袋套上防止进水。
做完一切准备工作后伏牛便根据导航显示向着青州地界出发。
伏牛一路向西而行,累了就地休息,渴了喝一点水,饿了吃一点烙饼,若是没水了,他便找一户人家讨要点水喝。
行了三五日,走过宽敞的国道后,又走乡道,一路上伏牛倒没感觉到自己是在逃亡,倒像是在徒步旅行,不过到了夜晚,他从不掉以轻心,若是在原野,他便会找颗大树攀上去睡觉,凌晨了就起身站桩,天亮了继续赶路。若是遇到了村庄,场镇,他便去付了钱把手机充满电,不过他却不会投宿,依旧找一处无人察觉的地方睡觉,他害怕信息暴露,引来追踪的人。
终于在第七日的时候,伏牛到达了青州地界第一个场镇,布达镇。
伏牛远远望见布达镇沿着河道蜿蜒盘旋,这条国道相对来说窄了些,不过却是青州的生命线。他走在国道上,右边是深深的河谷,河谷两旁是高大的山川,此刻的季节已经进入冬季,山上全是枯枝败叶,光秃秃的山石裸露出来,显得此地异常贫瘠。
走了大概二十来分钟,伏牛终于踏入布达镇,之前就已经稀稀疏疏地看见青州少数民族人士,到了布达镇,就到处可见少数民族服饰的汉子和姑娘了。
这时候还是早上七点多钟,场镇就已经人声鼎沸了,伏牛估摸着这里应该是兴盛早市,等下估计不到十点多钟的样子集市便要散去。
他找了一家包子店,要了两个白面馍馍,一碗菜稀饭,和着一碟酸菜,吃了顿热乎乎地饭,感受到体内升起的温暖,他感受到远足饱腹带来的满足感。
“嘻,这位哥哥好邋遢呀!”
“小乖!不许乱说,这是客人!”
店内出来一位小女孩,她脸蛋红扑扑的,指着伏牛笑道,不过马上被她妈妈也就是老板娘制止了,伏牛笑笑,摸摸自己的胡子和头发,胡茬确实有些长了,头发也长了不少,遮盖住了耳朵,身上的藏青色棉衣和棉裤让他看起来像个小老头,伏牛笑了笑,不被人识,对自己来说越有好处。
伏牛付过账出了店门,没走多久便感觉到自己裤腿上有东西,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一条白色幼狗咬着自己裤管。
“嘿,小家伙,快去找你妈去。”
伏牛钳住它的脖子,将它拉了开来,随后继续往前走,没走几步他又听到幼狗昂昂叫着朝着自己跑来,他回头一看,小狗嘴巴中还叼着一根骨头,见他看过来,它便放下骨头摇起尾巴,等到他又开始走了,小狗着急地去叼骨头,却越是着急越叼不上来,不得已放弃了骨头朝着伏牛追去。
“我现在怎么来照顾你呀,罪过……”伏牛双手合十,快步向前走着,对小狗在后面昂昂着急地叫声不管不顾。
伏牛穿过布达镇,上了原野,没有再听见小狗的叫声,他回头一望,小狗竟然就在不远处坐着,见他回过头来,又晃着脑袋摇起尾巴。
“呵,算了,让我们一起流浪吧。”
伏牛朝它招了招手,小狗竟能懂伏牛心意,快乐地朝他奔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