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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仇恨之种其七 (第2/2页)

“你是在说狮鹫?”达尔文试着帮队长确定当时的情况。

“他们和我说,他们是在烤火鸡,我当时没想太多,只当他们饲料喂的好,”队长从钉锤口中接到一大本利尼维亚奇异动物文选,“我看看,金毛狮鹫,利尼维亚三级保护动—保护动物—?”

“那帮家伙不是厨子,他们在践踏法律!”

好消息是,队长知道他们的飞行器有着落了。

但首先,他们得出城一趟。

……

……

宁静被三位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打破。

他们穿着粗犷的皮甲,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显然是冲着她的悬赏而来。

她是阿斯拉,正在马戏团后的空地劈柴。

领头的独眼男人将烟蒂狠按在一根刚刚劈开的木柴上,发出一阵嗤嗤的响声,仿佛这是他向阿斯拉宣战的最佳方式。

阿斯拉没有丝毫畏惧,她缓缓放下斧头,伸手从背后抽出那把熟悉的弓弩,箭矢已稳稳搭在弦上。

对面的三名猎人也纷纷亮出了他们的武器—三把弯曲而锋利的钢刀,准备随时发起攻击。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双方都在等待着对方的下一步动作。

猎人们心中暗自盘算,他们知道阿斯拉的名声,但是否真如传言中那般难以对付,他们一试便知。

阿斯拉往后退了几步,她明白,这帮人不会轻易放弃。

但她也知道,心灵上的威慑远比肉体的伤害来得更为有效。

她手中只有四支箭,面对着呈三角包围的敌人,想要利用远程优势逃脱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她做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举动—放下弓弩,双手抱头,示意投降。

“你们运气不错,带我去见邪魁吧。”

“不过,真的不需要给我留点记号么?这样我可就再也没有逃跑的机会了。”

独眼龙似乎被她的挑衅激怒了,他第一个冲上前,挥刀直取阿斯拉。

就在这一刻,阿斯拉身形一闪,俯身抽走了独眼龙腰间的匕首,瞬间抵住他桃核般坚挺的喉结。

“后退。否则,在你们两人砍死我之前,我会先让这位先生陪葬。”阿斯拉的声音冰冷而坚定。

这场突如其来的冲突,在三人于惊恐中丢下武器后戛然而止。他们意识到,眼前的女子远比他们想象中的更加危险。

“这钱不赚了,快,快走!”

当达尔文带着雷琳赶到时,只见地上散落的弯刀和盔甲,以及那几道深深刻在树干上的刀痕,无声讲述起这场不足十分钟的激烈交锋。

阿斯拉坐在地上,收起自己新拿到的佩刀。

这把匕首的做工还算精致,那三个家伙至少发迹过两到三年。

过去的罪券,它们对阿斯拉的找寻从未停止。

可阿斯拉已经疲于对抗了。

……

……

伦布里站在一号岗哨的阴影下,紧握着手中的长柄斧,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守护这片土地是他的职责,尤其是保护营地不受外敌侵扰。

没有情况,一切都显得格外宁静。

对一座他们赖以为生的走私营地来说,安然无恙就是最好的模样。

然而,他的思绪却被一只传说中的生物所占据—金毛狮鹫,那是他活了近三十年来首次亲眼见到的奇迹。他忍不住再次向身旁的格罗发起谈话:“听到了吗?早上有个家伙,竟然只用一根绳索就抓住了一只狮鹫,野生的,金色的毛发,就像精灵的坐骑一样!”

格罗嚼着辛辣的鸡肉玉米卷,似乎对这个话题已经厌倦:“一个早上,你念叨了一个早上。你的嗓子可能还没累,但我的耳朵快长蜘蛛网了。”

格罗的回应让伦布里苦笑,他明白自己的话可能有些过多,但那份激动难以平息。两人将长柄斧交叉,挡住了走私营地的入口。

“等等,你们两个!这里不是公共路口!”

此时,两个压低帽沿的孩子手捧木箱缓缓走近,这情景让格罗眉头紧锁。

他知道这种老套的潜入把戏—箱子往往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可能是炸弹,也可能是暗杀者。他不希望事情闹大,更不想让这两个孩子的死伤引来更多调查。

“最好带着你们的箱子离开这里,”格罗警告道,“谁都不想血溅当场。”

然而,正当格罗与伦布里准备应对面前的“潜在威胁”时,四根藤条从他们身后的橡树上如青蛇般落下,随之而来的是队长与铅笔的身影。

他们手握木锤,精准击中两名偷猎者的后脑勺。

与此同时,钉锤与麦片迅速行动,使用注射器为他们注入了安眠药剂。

随着藤条的摆动,四人轻盈落地,队长摘下了他的阔边帽与围巾,向甘比诺与卡莉普索这两个孩子点头致意。

“你们的演技不错,”队长说道,“不过真正的偷袭,怎能让目标看到刺客的脸呢?让他们关注眼前,我们才能偷袭身后。”

队长随即转向队友,从木箱中取出一沓传单,开始分配任务:“现在,让我们放飞狮鹫,铅笔,你准备好狮鹫爱吃的零食了吗?”

铅笔拍了拍自己的口袋,如实汇报:“最近是休渔期,队长。但我带了甲虫肉干和小苔藓块。”队长微微一笑,对铅笔的即兴应变表示认可。

麦片拿出他的训鹰入门手册:拜读完毕。现在,小到巢里的幼鸟,大到翼龙,他都能为他们拴上绳子溜几圈玩玩。

“小麦片,你是怎么做到的?”俯身询问后,卡莉普索眼中闪过两抹好奇。

“抚摸它们后脑勺的皮毛,给它个爪挠棒就好。”

“狮鹫是狮子与风鸟的后裔,狮子和猫是一脉同源,而狮子和猫…喜欢别人这样帮它们抓跳蚤。唔,不建议在狮子身上尝试。”

麦片说完,便从身后拿出一大块海绵软棒:狼牙棒尺寸,对一只成年狮鹫来说刚好合适,能有效安抚一只半狮半鸟的高贵生灵的情绪。

好吧,队长要上去了。

真是只漂亮的鸟,金色的羽毛,锋利的足爪,从习性和叫声判断,是个女性。你好啊高贵的公主,可不可以载四个哥布林和两个人类飞—

“哇—!哦—!哦—!啊—!”

“呃,麦片,交给你了,去吧,专业人士先生。”

—被狮鹫展翅后的余风震到树丛里后,队长挂出白旗。让他再去揍一百个武士或走私客都可以,但和狮鹫小姐的沟通方面,他不是个外交大师。

“好了,高贵的小姐,可以屈尊带我们飞过一段茫途吗?”

“谢谢,女士。铅笔,给她点甲虫肉干和苔藓。”

“哦,很好。哈哈,不要用嘴戳我,我知道你喜欢我啦!”

看着麦片与狮鹫的自来熟与合拢亲昵,队长也不免有些嫉妒,他对那只狮鹫冷哼一声:果然,高贵的狮鹫小姐,也喜欢报喜不报忧、爱说漂亮话的人。

列队上狮鹫后,在队长准备作为队尾的最后一人申请上船时,麦片说出一句有些难堪的话:爱德华小姐,她不希望载队长上车。

“爱德华小姐?麦片,你还给她起了名字?”

队长认为,这只狮鹫有些得理不饶哥布林了。

狮鹫却在这时露出微笑,用她的鸟喙蹭了蹭队长的脸。

队长可不喜欢这个玩笑。

走吧,他们还有一个城的传单要发,太阳要落山了。

他们还得赶回去吃宵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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