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第2/2页)
没想到这几人还挺实在,并没有故意在自己面前炫耀江南才子有多厉害。
怪不得陛下说这几人自己可以信任,最起码这两天接触下来,他们性格人品都还算是不错,跟自己算是同路人。
诗词评选开始后。
每隔一小会儿就会有人惊呼一声,然后引起其他人的好奇,才看了十几首诗词,他们就已经看到两三首不错的作品。
突然。
有人惊呼道:“你们快来看,我找到今日诗会的第一了,不出意外的话,这首词肯定是叶天所写!”
旁边的林晟几人听到这句话也都第一时间走了过来,好奇的看向对方手中的诗词。
“嘶!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此乃千古名句也,仅凭此句,我就觉得它是今日诗会的第一名!甚至在所有惜时诗词中,它也能排在第一的位置!”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叶天如今不过十七八岁,便已能写出如此多的传世佳作,如果这首词也是他所写,那么诗仙之名给他就是了。”
“没错,要是春宵是叶天所写,老夫也认他这个诗仙了。”
“你们还真是老了,现在才认诗仙,本官早在当初那四句圣人之言传入江南的时候,就已经相信他非池中之物了!”
“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都老了,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了。”
“你这句话说起来是没错,但有没有一种可能,就算我们年轻时候也不是叶天的对手呢?”
“……”
一时间。
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这首词为今日第一,甚至他们也都有一个共同的认知,那就是这首诗肯定是叶天所写。
原因也很简单。
那就是相比起别的诗词来说,这首《春宵》简直就是绝对碾压,不论题目和内容,全都是超出一大截的存在。
林晟看到这一幕也是很开心。
虽然这首诗不是他所写,但叶天是自己的女婿,他这个做老丈人的自然也与有荣焉。
看到没?
这就是自己的识人之能!
当初许多人知道他把女儿许配给叶天的时候,就算叶天当时已经初露锋芒,但还是有许多人觉得叶天不适合,或者说他并未中举,如今就让他做女婿,风险有些大。
可现在呢?
随着“圣人之言”的传播。
那些人现在只剩下了眼红,整天给自己写信,想让自己跟叶天说一下,让叶天纳他们的女儿或者孙女为妾!
可就在这时。
突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了起来。
“大家稍安勿躁,我知道你们口中的春宵很不错,但要是我说的话,春宵就算再好也是一首惜时诗词。要是真比起排名的话,一定是我手中的这首浣溪沙才是第一!”许昌语气坚定的说道。
他刚才虽然并未过去看《春宵》的内容,但现在所有人都在念叨,他自然也听到了里面的千古名句。
如果自己不是提前收到了周家的消息,也会觉得《春宵》当为今日第一,可现在的话...第一就只能是《浣溪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