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第一界江湖好汉表演大赛 (第2/2页)
主持人都说了,图个乐呵,要个鸡毛的好听。
那就来吧,鬼哭狼嚎、群魔乱舞的,啥调调的都有,唱歌的没几个会的,唱戏的倒是都能来两句。说白了,在那个旧时代,底层民众最流行的,还是地方戏曲。
经过三天晚餐时间的‘紧张激烈’的争夺,一个吹笛子的混混,吹的真好,实至名归的拿到了一等奖;‘高昂古怪’的小曲,获得食客起哄的时刻最多的某混混,拿到了二等奖;大秧歌扭的‘别开生面’的混混,拿到了三等奖。
一等奖,被吴子墨奖励了一只几乎是全新的‘勃朗宁’,一片哗然。对于黑道的混混来说,哪怕是黑道大哥,手里要是能有一把这么精致的‘勃朗宁’,都牛逼坏了。
这里是兴安县,不是大上海。
二等奖,被吴子墨奖励一把精致的猎枪。
三等奖一出,全场哄笑,一只硕大的猪头。本身这次‘江湖好汉表演大赛’,就是搞怪、搞气氛为主的吗。
奖励不白给的,这三个人,每个星期,要到这娄记酒馆表演一次的。当然,也不白表演,娄记酒馆好吃好喝的晚餐奉上,算是薪水报酬了。
颁奖典礼的最后,吴子墨亲自演唱,许大茂伴奏,一首‘笑傲江湖’,食客们的热情是此起彼伏,一起是围观的江湖混混。
吴子墨这首‘笑傲江湖’唱的这帮混混是热血膨胀,这不就是专门为他们江湖分子唱的吗。
吴子墨在兴安县的黑道可是名气不小,讲道义,讲信誉,这就是兴安县混混对吴子墨的最好的评价。
否则,金老三也不会把最后的希望,赌在吴子墨身上。
吴子墨的这一首‘笑傲江湖’,随着许大茂的好为人师,很快传遍了兴安县的江湖。小混混们唱的是朗朗上口,很觉得带劲儿不是?
什么是流行歌曲,适合某个阶层全体的歌曲,就是流行歌曲,尤其是年轻人的群体。在年轻人的眼里,能打的混混很威风,很帅气,很羡慕。
这不奇怪,哪怕是在二十一世纪的学生,也是这样的思想动态。否则,那个‘古惑仔’系列电影,也不会在年轻人一代风靡一时了。
娄记酒馆的酒客越来越多了,吴子墨不得不又把娄记酒馆的隔壁院子买下来,拆了围墙,打通了娄记酒馆,娄记酒馆又扩张了。
娄记酒馆走的是中端消费路线,尽管娄记酒馆没有‘福林楼’那么高档,可是,消费群体要大的很多。论起真正的名气和人气,娄记酒馆是真的超过‘福林楼’了。
何况,娄记酒馆的大厨的水平,真心不比‘福林楼’的大厨水平差。当然了,中端消费者里,大部分不需要那么精致,好吃就行呗。
随着耗子的一份情报到了吴子墨手里,吴子墨决定动手了。
吴子墨自己没啥人手,复兴社有啊。
一个看似平静的夜晚,卢大林和他一个院子里的好几个兄弟,一觉之后,再也没醒过来。
下毒?应该是吧,警务科的验尸报告现实,卢大林和他的几个同党,大致是中毒了,无色无味,饭前的银针都测不出来。
这是一种极其诡异的江湖刺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