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这下身份可是有(不)趣(是)了 (第2/2页)
叶绯用刀把少年切下的身体一部分往上扒拉了扒拉,表情确实有几分慈悲。
“我让你死后和你的小兄弟相聚。”
叶绯不会留情,这种时候还手下留什么情,如果不是她先动手,现在她就已经被这两个男人杀了剁成饺子馅了。
肉馅会和他们讲感情么?
那他们也别和她讲感情嘛。
杀完人之后,叶绯换上了中年女人干净的衣服,穿上了她的斗笠,人皮糊在脸上也不能装成别人,所以算了,只吹灭了屋子里的蜡烛。
她又不是怪物,对这几个家伙的身体没有解剖的兴趣。
叶绯在内心和景耘沟通了一会,知道了景耘动作的进度后,略一思索打开门走出房间。
景耘的进度不算太快,叶绯本人也没有易容的工具,可是绝对不能排除这个世界有玩家会易容,会有人比她和景耘更早更快进入这个村寨。
而且,这个世界里的本土人到底有多强,叶绯现在还无法确定,她的时间要和景耘同步。
所以叶绯的计划还是一如既往——
先杀队友,再杀对手。
关于她没有队友定位的事情,叶绯也在里世界里调查过了。
所有击杀过队友杀人夺宝的通缉犯,都没有看到队友定位位置的能力,同时,这种通缉犯和任何其他玩具组队,整个团队内的人都会失去看到队友位置的能力。
叶绯第一次进入世界没有阵营,之后弄死了归云辞和燕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失去了这个能力,对于叶绯来说,她把锅都丢给讨厌的系统总是没错的。
不过,这导致能够看到同阵营位置的家伙可以给失去这个能力的通缉犯报信。
任何一个群体,不缺乏勇士,也永远不缺乏叛徒。
准备好了一切之后,叶绯觉得可以去找寨主,不过也不是特别着急,按照美少年所说的,这个寨主很可能正在和美丽的妻子做快乐的事情。
村子里的事情,寨主不是很过问,这个时候在村子里闹一闹更加合适。
叶绯再次走在街上,这次,不久前想把她拖进屋子里的壮汉冒着大雨打开了房门,喊着。
“那个女人养了两个小白脸,是不是那两个小白脸把你排挤出来了,哈哈哈!男人女人都爱争风吃醋啊!来来来,来和哥哥玩儿~哥哥们喝酒呢,绝对不伤害你~”
他明显等了许久,就算叶绯裹在蓑衣里还在大雨内的男女都分辨不出来,他还是知道也是他要找的小娘子。
门内,烛光明亮,除了他之外还有五个男人喝的鼻尖发红,桌子上摆着一几个骰子和酒壶,他们目光直勾勾都直勾勾地看着叶绯。
叶绯勾唇笑笑,向着他们走过去。
叶绯心情很愉悦,这几个人她也想杀,不过刚开始有点怕浪费时间,现在对方如此热情好客,她就过去蹭壶酒好了。
这个村子里的人,可真是热情啊,让她的心都暖洋洋的。
叶绯走到门口,浑身都在滴水,古代农村人大多数用不起油纸伞,蓑衣防水的能力并不是很强,叶绯现在就像是一个落魄的水鬼。
她苍白纤细的手指抓住房门,跟着壮汉走进了屋内。
这个画面,在壮汉的眼里,是小白兔进入了狼窝。
而在濮子卓、濮子凡和明泉的眼里,这就是壮汉几个人亲自把阎王爷带回家,或者按照濮子卓的话就是——
“我感觉这个画面在鬼片里见过……下雨的夜,一个家主把女鬼带回家,然后女鬼把他们全家都虐杀,那个血溅三尺血腥到要打马赛克。”
屋子里比外面暖和许多,坐在酒桌前的男人举着一壶酒摇晃着对叶绯走过来,抬起手要摘下叶绯的蓑衣,他脸上露出了猥琐的笑容。
“小娘子,鸾鸣派的小娘子,活儿可是好的很呢。不过哥哥我们也不是什么没有情趣之人,这样吧,刚才我们就商量好了,哥哥们和你玩一个游戏。”
开门的壮汉将门死死关住,脸上露出淫邪的笑容,拿起桌子上的骰子在手掌心晃了晃。
“来猜一猜哪一面,如果你猜对了,我们兄弟几个罚一杯酒。如果你错了,那你脱一件衣服,如何?”
说完,屋内传来了一阵猥琐的笑声,他们像是猫抓老鼠一样玩弄着眼前浑身湿透可怜柔弱只能任他们宰割的少女——
叶绯从蓑衣里伸出一只细白的小手。
她的声音甜美可人,带着笑意,却让屋子里的所有人心里一阵发凉。
“脱衣服多无聊,谁输了——谁就剁一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