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赔偿 (第2/2页)
就算信是秦富忠拆的,那也算不上大罪,一封普通的信件,又不涉及军事机密,那时那地的农村人还没有“隐私权”这个概念,包括警察,执法者未必完全懂法。
至于汇款单,秦富忠说他没收到过,也无从查证,可能是遗失了,可能是被人顺走了,也可能是许国庆压根就没寄,邮递员送信也不做登记。
但赵小禹损坏了供销社的柜台、货架和货品,却是实实在在的事实,所以赔偿是必须的。
赵天尧不干了,吼道:“许清涯说她爸给我寄了钱,秦富忠说他没拿,那我这一年的葵花款找谁要?怎么一来二去,两头都甩得干干净净?”
这时警察就表现出比普通老百姓知识渊博来,说:“赵大爷,这个你不用担心,不管那张汇款单是谁拿走的,他都取不走钱,那钱是寄给你的,只有你拿着身份证亲自去取,才能取出来。汇款单有期限,过了期限就退还到汇款人手中了,所以你还得向许国庆要。”
总而言之,秦富忠不必为那封信和汇款单负责,赵小禹却要对损坏的东西负责。
赵天尧不同意:“反正老子不赔,两千块钱,你们把老子杀了卖肉吧!他秦富忠就不是个好东西,以前就经常拆别人的信,他一定是黑了那张汇款单,所以不敢把信交给小禹。”
秦富忠私拆别人的信,已不是秘密了,很多人都知道,他坐在供销社无聊,就拆封信看看解闷,看完后再交给收信人,收信人也没觉得不妥,有不识字的还要让他念一遍。
那时人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一般很少写信,偶尔写一封也只是三言两语,没什么秘密。
即使有人对他不满,也只是心里不满,面子上不敢表现出来,骂他一顿是痛快了,可能下一封信就永远收不到了。
赵天尧的出言不逊,让两名警察非常不爽,感觉权威受到了挑战,但他们听说过赵天尧的威名,怕惹恼了这个老家伙,真的拿大刀砍他们,那就因小失大了。
他们强压着怒气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对秦富忠说:“你那柜台货架只是倒了,搬起来还能用,不过是坏了几块玻璃,装上就行了;那些货物捡起来照样卖,损失不大,你要两千块,着实有点狠了。这样吧,他家给你赔五百。”
秦富忠不依:“有的货是还能卖,像罐头、汽水、啤酒、白酒这些,都碎成一堆渣了,怎么卖?”
警察有些生气:“那也有五百够了,就这个数,要定就定,不定我们就不管了!”
秦富忠只得让步:“行吧,但现在就得给。”
但赵天尧仍是不同意,说这事是秦富忠引起的,赵小禹就是把他的供销社烧了,那也是他活该。
警察不敢针对赵天尧,就拿赵小禹开刀,一个警察从腰间摸下一副手铐:“那就把赵小禹带走,让他坐几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