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月13日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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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日志,
本篇日志是在医院里写的。等等,什么?对,我进了医院。阴天就在我身边,而乔瑟夫在楼下的大厅里维持发电机正常运转。我告诉他们我一个人在这睡觉没问题,但阴云遮天认为我不应该独处。我不清楚她到底在担心什么:我又没摔断骨头,烧伤实际上也没那么严重。它只不过烧掉了我的睫毛和一点皮毛,对我又没什么影响。
你……我告诉过你……好好好,阴天,我明白。我早应该听你的话的,他也警告过我。是是是,我都明白。让我在笔记本电量耗尽之前把这篇写完,好吗?我写完就去睡觉!……但我得把它留在这。
我说的“进了医院”只是字面上的意思,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保证待在医院里”。不,我并不是因为人类回归之后为了变回原形才住院,这种事我只能在梦里想想。没事阴天,我还不困,吗啡不会让我犯困,我开车送我们回家都没问题,只要你能让我上车。好好好,什么都听你的好吧,写完这段故事我就睡觉。
平常录音时我周围都没有听众,看来这又是个练习嘴写或者制造小马版键盘的理由。我真希望我能上网询问那些只有几根手指的人是怎么打字的,我确信他们肯定清楚知道我现在需要怎么做。
不管怎么说,只要你看了昨天的日志,那你一定就知道我到底在计划些什么。乔瑟夫告诉我他是怎样学会他的“魔法”的,我和阴天也一样想获得魔法。不过鉴于我现在还是在用语音打字法写这篇日志(以及我在医院里的事实),你可能已经猜到我们的想法落空了。好了,你没必要一直守在这儿。汉在门口守着呢,不会有谁来抓我,我感觉很好!
哎。好吧,看来她想要旁听,想要确保我把事件细节都写得正确无误。不知道阴天到底为什么要在乎我写的对不对。你知道如果我想在日记里撒谎,我完全可以日后再修改啊!
这匹母马简直无可理喻。对,我根本不在乎你能不能听见我说的话!别说了,你这个混球!
好吧,她其实不是混球。如果昨天阴天不在那儿或者我们当时像今天一样争执的话,我可能早就被野狗吃了。现在身体都疼得要命,当时我也许根本没办法逃离现场。即使我知道汉肯定不会抛弃我离开,他也无法独自一狗保护好我。狗都是如此忠诚,显然小马也一样。你敢信阴天打算今晚在这睡觉吗?为了确保今晚不会发生不测,她打算就睡在我旁边的那张床上,还真搬来了一堆毯子和其他床上用品。
切,弄得好像真会出什么事似的。就算真的有野狗能闯进紧闭的大门,也有汉在门口盯着呢。
我想我们的一个重大疏忽就是我们的计划书上面完全没有与医疗相关的计划。我们当时确实应该好好考虑,要不然这次我们可能就不用睡在阴暗的医院里了。我身上缠了点绷带,鬃毛也变短了很多,长度恰到好处(到最后我居然是靠烧的方式去除长发的)
不,我不管你是不是觉得长发看起来更好!我喜欢短发!
我以后绝不会在身边有人搅和的情况下写日记,一篇都不会。时不时有人打扰弄得我很难集中注意力,你也看见我跑题都跑到哪里去了是吧?我甚至都没能说到我是怎么到达现场,更别提之后发生的事件了,所以现在我得开始记录了。阴天总算答应不会在我讲故事的时候插嘴。
自我上次看见它到现在,那个符文没有一点变化。阴天又说她觉得这东西有些熟悉,但她还是说不清到底在哪见过。我们其实不知道到底该干啥,因为乔瑟夫只说他当时只是站在图案的正中心。这样就行吗?就只走到中间,指望会有什么“魔法”作用在我们身上就行了吗?
大概是这样。我得说这事直冒傻气,所以很自然就得由阴天第一个上去试试,看看这到底有多傻。幸亏她第一个过去:她用这个法术的时候没出现什么不该有的反应。实话实说,我担心那些脆弱的天马骨头可能根本无法承受法术结束时的冲击。
没什么东西可看,真的。阴天屁股上已经有标志,所以即使她还在假装自己是个裸体主义者——说错了,她真的是裸体主义者——我也看不出她身上多出了什么。我没看见她无端消失或长出根角,也没从身上什么地方发出光芒。她只能耸耸肩,转身走出圆圈。
我真的特别担心她。对,我就得在屋里当着你的面说。别这么看着我,我只是想表现得真诚些。我又不是非得关心你,但你一点也不关心自己。
当然,既然来都来了,我们不可能不都试一下。但阴天……似乎不想让我进去,我真希望当时我听了她的话。总之我还是尝试了,毕竟如果我只需要走进去就行了,那不试一下才是真的蠢呢。所以我就直接冲了过去,勇敢面对这个法术将对我产生的一切影响。我站在圆环中央,直接暴露在乔瑟夫说过的“魔法”的冲击之下。看到这些东西之后,我觉得我可能相信他说的那些怪话了
我发誓它就和乔瑟夫描述的一样。我没感觉我当时是在看其他地方,更像是用另一种方式观察世界。这么说好像说不明白。那不是某种神秘的视觉,它只是暂时赋予了我更敏锐的感官。我看见草原,比我见过的都鲜绿欲滴,因此我……该死,我知道阴天肯定不会让我活的这么low,但我当时真觉得它们看着非常美味,觉得也许我可以吃它们。溪流也清澈见底,没有细菌和重金属污染,你完全可以直接从溪流中取水饮用。城市、小镇和村庄都星星点点地在草原上蔓延开来,各自相距很远。
我看到我周围依然还是城市,只不过它发生了改变。这座城里的建筑都不高,地面铺满了鹅卵石而不是沥青,道路上行走的不是人类而是小马,屁股上都有和阴天类似的标记。它们有许多和我一样,但其他马有些有角,有些甚至直接从我头顶飞过,就像体型过大的鸟或小型飞机。我不太清楚,但似乎这些小马与人类的行为也有些不同,好像更……友善。景色美妙得我都不愿落脚,虽然我也没有脚就是了。
我在不远处看见了郊区,城市在此迅速变为农场。那里的小马都没有角和翅膀,但这并没影响到他们的工作。他们组成集体,制定计划,依靠实干和简单的知识在田间种植食物,并完成他们的简单社会中的其他日常工作。植物在他们的触碰下迅速开花结果,果实成熟速度快到我目不暇接。我想要生活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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