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租房子 (第2/2页)
如前所述,由于helen的老公在国内开公司,本人就是老板,他又做进出口贸易,外语好,而且他还提供了雅思成绩。所以他们比婉晴一家早了一年多“登陆”,登陆后,这两口子就老老实实地在Saint John生活了一年。
据helen的老公介绍,他是听别人说:如果雅思过了4分以上就比较容易通过面试,他就临时报了名,也没有好好复习,没有参加雅思辅导班,就“裸考”了“4个5”。
这真是“低调的奢华”啊!当时,婉晴很是羡慕,她知道,没有参加辅导班,能够考出这样的成绩相当不容易。
登陆以后,helen的老公在Saint John考了驾照,又在当地买了车。他们考虑到,也许Nb省的移民项目要求他们必须住在本省内,大家也不清楚,假如前往其他省份,会不会有可能被取消移民的资格?所以,他们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后,开车十几个小时到了多伦多,在这里“悄悄地”买了房子。后来一段时间,他们租住Saint John的房子还没有退掉,也就是想留下“我们一直在这里生活”的“假象”。
“我觉得,我孩子在多伦多上学,我过来照顾孩子是正当理由!”婉晴是这样理解的。
为了寻找是否必须留在移民项目省份这个问题的答案,婉晴认真研究了一番“加拿大移民法”。但由于加拿大是英美法系,很难查到相关的规定,她仅仅从加拿大联邦宪法找到了有关“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迁徙自由。因此她认为,如果离开当初的申请移民地前往其他地方,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不过,今后枫叶卡renew的时候会不会有麻烦就不得而知了。
她认为恐怕一定要给自己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照顾孩子,也许,这就是一个很充分的理由嘛!
孩子们上大学以后就不能住在homestay了,需要自己租房子,可她哪里知道怎么租房子呢?孩子们高中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婉晴也焦急地一再询问孩子们租房子的事情,她也将这桩心事告诉了helen,没想到helen直接就为她两个孩子找了一名中介,然后与中介在downtown附近找了一个多星期的房子。由于这个时候已经距离开学很近了,那些国内过来上学的孩子,早就委托中介找到了自己需要的房子,而婉晴的两个孩子还没有着落,但这两个孩子一点都不着急,还在等待着其他心仪学校的offer呢!
后来,helen告诉她,中介建议恐怕只能在远一点的地方找房子,因为downtown那里租房子非常贵,而且这个时候出租的房源也少得可怜,于是,在helen和中介的建议下就选择了North York,这里交通便利,房子又在地铁沿线,方便孩子们上学。
婉晴委婉地说:如果有直接出租房子的,比如,那些在留学生微信群之类的媒体发布租房信息的,是不是可以直接与房东联系?
其实,她是想省下租房子的中介费。
“这个不可以的,加拿大这里租房子是一定要通过房地产中介的。” helen耐心地解释道。
好吧,婉晴心想,也就是多了几千块钱的中介费而已,结果,租好了房子以后,helen告诉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孩子们只需要支付“头一尾二”的房租,还有500元的押金就是了,这是婉晴没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