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应诉前的讨论 (第2/2页)
“那我们现在继续看看原告是怎样的事实理由。”慕材拿着原告的起诉状,迅速看了一下对方的观点,然后摘抄几个关键词,在白板上写到——微信截图、图片编辑、伪造
“关于七少与老板之间的微信截图,华谊餐馆认为其法人代表的微信并不是七少提供的那个,还提供了法人代表的微信主页截图,我们怎么去反驳呢。”慕材讲完原告的观点后,看向三人。
“现在是原告要证明其跟七少没有劳动关系,也就是要证明没有的事情,这个难度很大,正如一个不存在的事情,要证明它不存在,这个难度很大。”小胖晟凑着眉头,慢慢说道。
“原告提供法人代表的微信主页截图来证明七少所说的老板截图不存在,这个证明的思路,本身就很大问题。”丽影说道,“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因工作业务需要,往往是有多个微信账号的,所以,我觉得原告这样的说法不成立。”
“另外,我觉得七少提供的微信截图都有显示华谊字样,而且都有微信工作群来印证,这个起码证明七少与华谊是有关系的,直接否认这个关系,这样就牵强了,给人感觉,他们这样起诉,是为了拖延时间。”张小霞双眸微微凝住,慢条斯理得说道。
“三位同事的分析都很到位,看来大家的战斗力又提升不少了,各个分析起来,都像是实战经验丰富的大咖,呵呵。”慕材满心欢喜得说道,他内心感到一种自豪感,经过这几个月的培训学习,员工成长很多,实在是可喜。
“我这里补充一点,还是要理清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法律之所以规定举证责任,就是为了划分原被告之间的举证分配问题,一般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进行分配举证责任的。本案提出其他微信截图来证明七少提供截图不真实,这种举证方式是不正确的,
如果真如原告的举证责任,那我们又得举证原告所说的不正确,这样循环下去,何时了?对不对。所以特别要提醒大家这个举证原则分配的问题。”慕材说道。
三人点点头,一致认同。
“接下来,我们看看原告的第二点理由,认为七少提供的照片是可能编辑出来的,也就是在网上通过技术整理出来的,而且原告认为就算图片是真实的,也可能是七少自己买了一件类似于厨师服,自己偷偷进去拍下来的,大家看看如何回应原告的说法。”慕材说完,端起桌面上的茶杯,往嘴里喝了一口茶。
“我先说。”小胖晟举起手,仿佛是在抢答题目一样,“既然原告认为那些图片都是假的,那就要鉴定一下咯,看看是拍出来的,还是制作出来的。”
“噢噢,还有司法鉴定,那这个程序会不会很久,还是当庭进行鉴定呢?”丽影提了一个问题。
“嗯,阿晟提出司法鉴定的想法,挺好,但是要注意一个时间成本问题,我也回答一下丽影的问题。”慕材擦了擦白板上的字,随后写下——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对证据因涉及到专业问题,需要由第三方的专业鉴定机构对证据进行鉴定,从而得出专业的意见。司法鉴定不是必须的,要结合案件的情况,由法官酌定考虑,一来时间成本高,要两三个月时间,这会影响到审理期限,二来也涉及到费用问题,这费用是不低的。”
“噢,原来这样。”丽影得到答案,点头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