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学霸我要上清北(二十七) (第2/2页)
四年同窗,毕业后各奔东西,但大家基本都在一个系统里。
是同窗,也是人脉!
三个月之后,律所正式迈上正轨,但是由于没经验,来委托的都是些熟人和周围小案子。
“羲娆,今天网络上的那个少年杀人事件你看到了吗?”顾盈走进来办公室问羲娆。
“嗯,先到了,怎么,你想接?”羲娆抬头问。
“嗯,我想替他辩护。”顾盈点了点头。
“这件案子发生在海市,而且就按目前的情况来看,依照法律,他属于故意杀人。你想替他辩护什么?”
“案件复杂,我想试一试,能不能将于欢故意杀人判定为防卫过当。”
“嗯,我明白了,那你去吧,把你目前手中的其他案子交给苏书,你和张泽过去,这段时间的花费公司报销,放手去做吧,如果遇到什么问题,给我打电话!”
给羲娆汇报完,顾盈和张泽就去了海市。
羲娆让顾盈和张泽一起过去,这个案件理性上很清晰,但是从情感上,这个案子如果判定故意杀人,有些不通人情,希望她们能成功。
案件在网络上引起很大的轰动,现在全网都在关注。
民众认为法不外乎情,这种情况,少年奋起反抗是为了不再被羞辱,在情理之中,不应当被判为故意杀人。
羲娆在京都一直关注着案情的变化,三个月后,顾盈和张泽得胜归来。
给羲娆详细讲述了整个案件过程。顾盈褪去了任性的大小姐模样,一副专业律师形象。
“盈盈,你和张泽回去,把案件从头到尾梳理一下,下午我们开个会复盘一下!”
会议上,众人对于网络上吵翻天的热案终于有了更完整的了解。
当自己的生母被当面受辱时,作为一个正常人,都是难以接受且忍受的,最终于欢做出了伤人的举动,其中被捅伤的王志浩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这桩案子是复杂的,影响也很大。首先讲讲“辱母案”当事人苏某某,她是于欢的母亲,创办了一家公司。
做生意都不可能一直赚钱,经营公司同样如此,苏某某向地产公司老板王学占借高利贷,因为拖欠了欠款一百万,从而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没有银行再愿意借钱给苏某某,苏某某便背上了高利贷。
高利贷便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并且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高利贷会让贷款人陷入无形的沼泽中,欠的钱只会越来越多,怎么也还不上;
不过放高利贷,其行为很可能会构成犯罪,在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苏某某自从借了高利贷,便踏上了漫漫还款之路,即使支付了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依然无法还清欠款。
王学占并不是什么善茬,就是以地产公司做外衣,内里干着高息揽储、高息放贷的勾当,其实是涉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