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危险,惊现野猪王! (第2/2页)
冬天的狼,可以不费一枪一子就能猎到。
只需要一把利刃,一盆鸡血。
将鸡血涂抹在利刃上,冬日天气冷,寒风一吹,就会凝固。
再把利刃插在雪地里面。
冬日里的狼没有食物吃,但狼的嗅觉极其灵敏,会闻到利刃上的血腥味。
被血腥味一刺激,狼群就会奔跑到利刃面前,用舌头去舔鸡血。
一开始利刃被鸡血包裹着,并不会割破野狼的舌头,但在野狼舔舐之下,鸡血会慢慢融化。
血腥味的刺激会让野狼越来越疯狂,直到最后将鸡血舔化,舌头割破。
野狼还会以为,自己舌尖的鲜血就是那鸡血的味道,又因着天寒地冻,舌头早已被冰冻的鸡血给冻得麻木了。
压根就不会感觉到疼痛。
直到最后血流成河,力竭而死。
这样抓野狼的方法,在天寒地冻的时候屡试不爽。
但要是换做熊瞎子呢?
思及此,陶春生的眼神也不由得亮起来。
要是能用这种方法,那对付熊瞎子,就比想象中要简单的多了。
虽然熊瞎子冬日在冬眠,但在冬眠的时候,这家伙警惕性也很强,周围的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惊醒棕熊。
要是能这样做,那就再好不过了。
想到什么,陶春生就做什么。
先是准备了足足十来把利刃,全都用新鲜的野鸡血浸泡着,天寒地冻的,将鸡血全都冻在了背篓里。
这种天气,压根就不会化掉。
存放个十来天都可以。
寻了个天晴的日子,他就背着一背篓的鸡血利刃,叫上陈金山一起进了雪山之中。
虽然艳阳当空,但山上的积雪还是堆积得厚厚的一层。
两人在林子里转了一圈,雪豹也兴奋地在雪地里打滚儿,自从被陶春生带回去之后,这还是这家伙第一次进山。
刚进山里,就被激发了天性,朝着前面跑得没了影子了。
好在金雕及时把它给揪回来,不然的话,这小子还不知道要嘚瑟成什么样。
“嗷呜嗷呜!”
老大!
本豹畅快了!
畅快了!
本豹现在觉得,再去抓三四只岩羊,那都完全没有问题。
陶春生轻笑一声,和陈金山对视一眼,这才开口道:“这次我们可不是来抓岩羊的,是来找熊瞎子的?”
熊瞎子?
雪豹的眼中露出疑惑。
陶春生这才解释了一遍。
听到陶春生居然想找棕熊,雪豹的眼睛都瞪圆了。
熊瞎子个头大,力量更是蛮横,一掌下去,直接能倒拔垂杨柳!
人类在它面前,就是堪堪能果腹的食物罢了。
就算是它自觉在山中横行霸道,也不敢和熊瞎子对抗。
它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包吃包住的地方,又不用风餐露宿的,还天天有肉吃。
要是陶春生这次栽在熊瞎子手上,那它不是又成流浪狗了?
呸!
什么流浪狗!
流浪雪豹!
瞧出了雪豹眼中的担心,陈金山倒是存了要逗它的心思,开口道:“诶诶诶,猫猫,不行的话,你就跟着我吧!”
“嗷呜嗷呜!”
一听到陈金山居然还对自己有兴趣,雪豹就像是见了鬼一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往旁边挪了一步。
直到和陈金山保持了安全距离,这才作罢。
陈金山见到雪豹的模样,也是直呼稀奇,随后指了指背后的利刃:“咱们有好东西呢 ,怕什么?”
到时候只需要把利刃往雪地一插,直接等着就完事儿了!
保险起见,还可以在蹲守的雪地面前放几个捕兽夹,他就不信了,那熊瞎子再野,还能野得过科技与狠活?
人类的手段,什么想不出来?
足足在雪山中走了一个小时,这才走到了一片大乔木的位置。
这边的乔木大多都是三人抱粗细,少说也有上百年的树龄,树干又大,林子又茂密。
因着如此,积雪也落不到地上。
反而走在乔木林里,还能感觉到阵阵的温暖。
棕熊冬日怕冷,夏日又怕热,这样的乔木林,最是适合来做洞穴。
“就是这儿了!”
陶春生眼神一喜,将放着利刃的背篓丢到一旁的雪地里保温,这才冲着雪豹下了指令。
身为打猎人。
最基本的常识是具备的。
山林之中,几种动物的味道最是浓郁。
一是狐狸,二是黄鼠狼。
狐狸为了安全,会在地下打洞来生活,但这洞口就像是迷宫一样,七拐八绕的,每个洞口,狐狸都会撒尿。
为的就是混淆视听,不让天敌或者猎人察觉到哪个洞口才是真正的住处。
至于黄鼠狼,就更绝了。
遇到危险的时候,直接一个臭屁蛋攻击,那味道喷在身上,只怕回去用肥皂搓上个半天也会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