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传奇,丁歌晋级至尊漫画家 (第2/2页)
因为目前这个网站的用户是其他所有网站用户加在一起的十倍左右,流量如此强大,而且现在还有自己的加入,估计将会得到更多的流量,这就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再加上就算对方想要用这个合同搞事情的话,自己还有苏媚儿呢?怕啥?
直接收购。
你哔哔啥?
“您这边有什么问题吗?”
“对了,您这个合同里面还有一个条款,那就是您的礼物将会全部属于您,我们不会参与任何分成。”
对方害怕丁歌不答应,赶紧继续说道,其实丁歌的礼物分成也是一个不小的天文数字,对方这是拿出了血本。
“其实我觉得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对了这个合同是不是终身的?”
“是的,而且只要我们网站还在,我们将会每个月给您三万块钱的生活基金。”
“这个我是知道的,行,我答应了,你们到时候把合同给我寄过来吧,我直接签字就行。”
“好的好的,大佬,我们这边有一个星耀和至尊的群,您看您要不要加入呢?如果您要是加入的话,我可以给您邀请进来。”
星耀虽然漫画家数量比至尊多,但是也就是四十多个,不过很多星耀只是因为这个网站刚刚开始的时候,加入进来,然后在网站前期的时候,画出了一些作品,让网站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候,虽然等到网站真正做大之后,这些人没有了什么价值,或者能力也被淘汰,但是网站还是给了他们星耀级别的称号,最起码可以让他们赚到一些钱,只是这部分画家比除非说成绩不错,不然的话,他们享受的推荐资源和其他的作家差不多,最多最多也就是好一点点罢了。
因此,这也就是为什么这里漫画家多的原因,因为待遇挺不错的,而且也有人情味,所以大家都愿意来,画家一多,作品也就多,然后出现爆款的作品概率就大,然后吸引的用户就多,形成一个完美的循环。
“可以啊。”
漫画家基本上都是宅在家里,最多也就是偶尔出去旅个游,因此除了自己的亲戚之外,他们打发时间的事情就是在这个群里面进行聊天,也就是所谓的吹水。
明明还没弄完工作,结果一看群,嗯,已经吹了十几个小时了,离谱。
“大佬,您稍等。”
“好。”
很快,丁歌这边就接到了邀请。
这种群只能通过邀请进入啊。
丁歌点击了同意,然后群里面刷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