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股东会 (第2/2页)
林峰说:“卓远,你还不知道,当初为了救灯座厂,我把王心怡从温城请来,承诺灯座厂一半的股份给他。我再卖给你们一半的股份,我手里就没股份了。”
徐强笑着说:“我听说你跟那丫头好上了,她的股份跟你有什么分别,还分什么你的,我的。你们都是一家人。”
林峰心想,如果不答应他们参股灯座厂,股东之间就会产生间隙,不利灯饰厂长远的发展。
林峰说:“好吧,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我想收购你们百分之十二的灯饰厂的股份。现在我们灯饰厂固定资产5000万,百分之十二的股份值600万,我出1200万买你们这部分的股权,溢价一倍。”
徐强心想,林峰一旦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一,就没办法制约他了。不情愿的说:“买灯座厂和买我们手头的股份是两码事,不要混为一谈。我不卖我的股份。”
吴卓远拍着徐强的肩膀说:“,老朱,你不卖,就从我那里拿百分之十二的股份给林峰。溢价一倍啊!不能光让林峰割爱,我们不能没有表示。”
徐强一脸不悦看着吴卓远。
吴卓远对朱强说:“老徐,你要愿意,这样的价格,我百分之三十股份都可以卖给你。就这样吧,既然林峰都可以割爱,我们也不能太寒了人家的心。”
徐强想了一下,灯座厂这几个月就赚了300万,明年不出意外的话,赚1000万一点风险也没有。净利润未来甚至可以超过灯饰厂。
徐强咬咬牙说:“好吧,就这样吧。既然卓远同意,我留着股份也没多大意义。我们各卖百分之六给林峰吧。”
林峰笑着说:“分红的钱,你们一人拿走500万,我待会再给你们各打100万到你们卡上。”
大家开心的喝着茶,聊着家常。散会后,林峰开车带吴卓远和他的家人在古城周边游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