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和亲公主 (第2/2页)
“而刘细君不光没遭杀,还遭接到宫里头好好养起。当时汉武帝越看匈奴越不顺眼,简直就把他们当成眼中钉、肉中刺。汉武帝不是爱改年号唛,有一回从元朔改成了元狩,有的说是因为他在一次狩猎的时候打到了一只长起一根角、五个蹄子的异兽,大家都说这是祥瑞,所以就把年号改了,但也有人说他是决心灭掉匈奴,才恁个改的。不过当时的匈奴凶得很哦,强得一批。”
听到这里我暂时打断了他:“意思是汉武帝悉心教养一个谋反的诸侯之女,然后还在联合乌孙对抗匈奴的关键时刻把她嫁给了乌孙王?”
陈志点点头:“反正书上是恁个写的,而且汉朝一开始去出使乌孙的时候,乌孙是不同意的,但是后来跟到起来了一趟大汉朝,诶,来了过后,他们就主动要求和亲了。别个说是他见识了大汉朝的强盛,所以就改主意了。”
“但是这个乌孙王心眼子多得遭不住,他小的时候是被匈奴抚养长大的,后头匈奴想要他的地盘,他又跟匈奴勾心斗角。这边前脚和汉朝联姻,把这个细君公主娶回切做了右夫人,后脚又娶了匈奴的和亲公主做了左夫人。在他们那个塌塌,左夫人是比右夫人地位高的。”
郑义一脸嫌弃:“他也太狗了吧,这说得通吗?一边说大汉朝太强了,一边娶公主回去当老二。”
杨思佳也跟着附和道:“谁说不是呢,缺德啊缺德。”
陈志对乌孙王没有多做评价,而是继续说道:“但是当时的乌孙也不安逸,猎骄靡已经老得不行了,他原本立的太子早早地就死了,给他留了个长孙军须靡。但是猎骄靡还有个二儿子,这三个人手头各自都有势力。猎骄靡是想把昆莫也就是首领的位置传给军须靡的,但是他那个二儿子不乐意,有那么一丢丢像朱允炆和朱棣。”
“他们当时乱得遭不住,而且细君公主跟猎骄靡年龄差距大得很不说,语言也不通,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回面。汉武帝隔三岔五就喊人给细君公主送好东西,她差不多是以前咋个过的后来还是咋个过,跟思佳说的是对得上的。”
“后来猎骄靡没过两年就死了,死之前还要喊细君公主嫁给他孙儿军须靡。那人家女娃儿啷个可能乐意嘛?于是细君公主就写信跟汉武帝说我要回切,汉武帝说不准回,入乡随俗噻。细君公主没得办法,就又嫁给了军须靡,还生了个女儿。没几年,细君公主就去世了,才二十出头点点。”
杨思佳抱着拳头把关节捏得嘎嘎响:“牲口,简直是牲口。”
我寻思了一下陈志的意思:“你觉得杨思佳看到的女孩就是细君公主吗?”
陈志点点头:“我觉得是恁个回事,思君公主去世了过后紧接到又嫁了一个解忧公主过来。一提到细君公主,都说她能弹会唱,柔弱又悲惨。但是这个解忧公主在历史上的记载比细君公主多多了,她在政治方面的见解和手段相当厉害,就连她的手下都是训练有素的。我就觉得嘛,细君公主在那么重要的时候临危受命远嫁乌孙,咋个可能是个只会悲春伤秋的小女娃儿嘛。”
我对他的意思有点儿理解了:“你是觉得细君公主有一些特殊的地方是别人无法替代的,我知道了,就凭乌孙和匈奴对动物那个崇拜的态度,细君公主天生受动物亲近,没准儿就是什么东西传到了乌孙王的耳朵里,所以让他改了主意。”
万兽随行,生灵送嫁,这哪能是一般人?
陈志点点头:“我也恁个觉得,细君公主咋个想都不得是个娇柔懵懂的小女娃儿,乌孙当时的情况那么复杂,还有匈奴的公主在那儿杵起的,哪儿有那么好待嘛。”
我觉得陈志说得在理,在当时那个紧张的局势中远去异国他乡和亲,这种婚姻注定与情爱无关,之后的每一步都是博弈,尤其是细君公主身份这么敏感的人,如果把杨思佳看到的也套用进来,那这个公主天生就是个与天地同喜,与万物同悲的人物,这种人生活在那种复杂的局势里,身上肩负太多,注定是慧极必伤。
如果放在现在大概就是人们口中的高敏感、高共情人格,身处家族和国家的动荡变迁,我估计是越活越通透,活着活着就累得不想活了。
但这种人偏偏就见不得人间疾苦,随便给他们个机会,就容易为了一些执念和追求燃烧自己,这个和亲公主选得真是无比的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