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章 兵锋所向 (第2/2页)
有一就有二。手雷的爆炸威力并不大,可对付罗斯人的战马却已经够了。不断的爆炸直接瓦解了他们的队伍,受惊的战马乱跑乱冲,把整个追击骑兵群的势头彻底搅乱。
而先前还跑在前面的齐军先头部队就纷纷兜转回码头,先是一轮狂风暴雨的攒射,然后把弓箭一丢,李世辅一马当先,挥舞着大枪冲进敌阵,那是挡者披靡。
长枪所向,无有三合之敌!
李世辅就是这样牛逼,一个陕北之地走出的汉子,靠着一身出众的武艺,靠着自己的敢打敢杀,成功的进入了陆皇帝的眼。
相比那成闵、王胜等人,身为赵宋降官之后的李世辅,个人成就显然是更成功。
陆谦钦点的这些个将领,论真本事,倒是资历最老的九纹龙排在最末了。余下的杨再兴、李彦仙、牛皋、李世辅四将,任何一个都是当世一流的猛将勇将。不只是武艺超群,从军厮杀的经验也丰富得很。
维谢斯拉夫的双手在不断地抖。
从他的视野看去,他所带领的队伍已经跟那些粗鄙的农夫们没什么两样了,全都是一团糟糕。没有了班排,也不会再有连队——军队的编制采用十进制,十人为班,百人为排,千人为连。他们已经完全没有了组织和团队。
要知道,随着罗斯公国的四分五裂,随着罗斯公国内贵族势力的增长,同等数量下的罗斯骑兵的战斗力反而更强大了。
在早期的罗斯公国,他们的骑兵部队被称为公国卫队,其成员根据年龄和资历的不同分成两种:年长的老兵大多是贵族和军官;年幼的新兵学徒尚待积累经验,到一定年龄由领主升级。
然而时间走到了眼下,由于土地私有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贵族们根本不去部队报道,学徒兵反成了主力。这些人可没有贵族的骄傲和蛮横的资本,成为一名士兵的意义对他们至关重要,如是罗斯骑兵的战斗力反而有了一定增幅。
他们更像一支军队,作战也很勇敢。
维谢斯拉夫身为高级军官,如何不知道队列零散,全军速度大降对战斗力的影响?
敌人已凶猛如虎狼的扑来,他都可以想象得到自己那悲惨的下场。按照眼下的趋势,估计,不用半个小时这里的士兵就要全部报销。
“放弃阵型吧!”维谢斯拉夫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各自为战,拼死一战。用我们的血来捍卫罗斯的尊严!”
眼下的场面很混乱,直让维谢斯拉夫失去了胜利的信心,他此时脑子里翻腾的就只有一个念头,“拼死一战!”
在战斗已经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如此选择,很骑士!
“为了罗斯!”维谢斯拉夫撤开手中的盾牌,举起一把大剑,怒声吼叫着,就带着身边的人向着李世辅直冲过去。
“向我靠近!”维谢斯拉夫看着李世辅那华丽的甲衣,断定出这个人的身份肯定不同一般。“那边有一个中国人的贵族,抓到他,我们就能安全的离开战场!”
所有听到维谢斯拉夫喊话的人皆精神一震。没有人想是不是?
李世辅当然现了那一股罗斯骑兵,就如维谢斯拉夫的判断一样,他也对维谢斯拉夫很感兴趣,后者一身‘华丽’的甲衣,身上还披着丝绸斗篷,这可不是一般人物。
一处规模不大却十分激烈的撞击后,维谢斯拉夫胸膛多出了一杯口大的血洞在汩汩冒出鲜血,整个人仰面躺在地上,看着蔚蓝色的天空嘴角满是苦涩。
没有想到那人的力量那么大,只是一击就让他臂膀麻,第二次撞击,他手中的大剑就被挑飞了,维谢斯拉夫没有放弃,他整个人向李世辅飞扑过去,手中握着一把刚拔出的匕……,然后他就被一枪挑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