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里的傻白甜 第11节 (第2/2页)
那么,她不是……躺赢?
嘤!她怎么这么幸运呀!
她的对象是校草脸聪明机智大帅哥!还附带男主女主兄嫂金手指!
嘤嘤嘤,她是欧皇!
穿越界的欧皇!
第12章 重生
老陈家是丰收大队数得上的人家,可就算这样,也绝不可能隔三差五吃肉!要说个把月吃一次,都很艰难很艰难的,所以陈大娘一开始做饭,家里几个小孩子都围在门口,不想走了。
陈大娘扫了一眼他们几个小崽子,很凶:“今天家里有客人,等会儿上桌谁要是敢不长眼色抢肉。呵呵!”
她冷笑一声,如同狼外婆,几个孩子都瑟缩了一下。
“以后别说吃肉,就是吃屎,都别想在陈家吃!!!”
几个干巴瘦的小豆丁一下子就蒙圈了,她奶竟然连屎都不给他们吃了!这么一想,几个小家伙担心极了,赶紧保证:“奶,我们肯定不抢肉。”
虽然眼睛还是死死的黏在肉上,流着口水。
可是,他们不敢抢肉肉吃!
嘤嘤!
他们不想吃屎,更不想连屎都没得吃!
老陈家儿子多,虽说老五还没孩子,老六还没结婚,可是现在家里已经有九个孩子了!一串小萝卜头被陈大娘吓唬着了,也不敢说话,都老实的缩在院子里。
陈清风和姜甜甜进门就看到这么一幅场景。
只看这些孩子,可真是一点也不觉得陈家是村里的富裕户,一个个都瘦的干巴巴的,像是小萝卜头。不过姜甜甜又知道,别人家还不如他们家呢。
再好的日子,也是苦。
不过姜甜甜也知道,陈家很快就会变好了。
谁让,苏小麦是个重生的呢!她吃肉,别人怎么着也能跟着吃点肉渣的。要说起来,苏小麦还真不是传统套路的重生。虽然好多重生文都是女主嫌贫爱富抛夫弃子悔恨终生,重来一次抱紧前夫金大腿。
但是苏小麦这个女主,并不是这样,她真是个好人,真惨绝人寰。
也正是因为没有走寻常路线,姜甜甜才记得比较清楚。
女主第一世嫁人的时候跟婆家有些龌蹉,婆婆和几个妯娌都不太喜欢她,而她结婚快三年也没个孩子,在陈家过的很艰难。就在这个时候,男主陈清北回来过年,于是给她办理了随军。
按理说,这日子该是好了,可是谁曾想,这才是噩梦的开始。苏小麦随军的第三个月救了一个当地戈薇会的男人,那个男人对她一见钟情,纠缠不清。不仅害苏小麦小产从此不孕,又搅合了陈清北的工作,使陈清北背了处分,之后还强迫了苏小麦。他不仅做出这样下作的事儿,还设计故意让许多人“撞破”。
苏小麦受不住指点自杀之后被陈清北救了,夫妻决定忘记伤害,共渡难关。
谁知道,这个时候苏小麦的娘家又开始拖后腿,苏家两个老混蛋更是为了逼迫女儿离婚见天儿去陈家闹。因为他们的疯狂,导致了陈会计丢了工作,陈大娘断了腿,陈家一下子陷入了十分困难的境地。
苏小麦为了不拖累人,决绝的和陈清北离了婚,远走他乡。她这一走就是十八年,等她再次回到丰收大队,已经是九十年代了。可是,陈家已经没人了。
她当年逃了,但是那家人却没少找陈家的麻烦。陈家根本没有挨过那几年,几乎是家破人亡。陈清北的坟头的草,都要有半个人高了。
苏小麦发疯的去找当年的仇人,放火玉石俱焚。
然后,她重生了。
苏小麦的悲惨往事足足写了三章,不过苏小麦倒是重生在了随军之前。而这一次,她放弃了随军。大概是上一辈子太苦,所以这一辈子苏小麦简直是开了挂。也摆脱了温柔与和气,打拼出一片天地,成立了庞然大物青麦集团,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她上一辈子的仇人,亲爹妈,都在她手里吃了不少亏,没有落得好下场。
这一次,她真是一点也没有手下留情。因为她的狠辣,还曾与男主产生了不小的隔阂,不过最后陈清北终于了然了苏小麦为什么会变得那么狠。两个人大团圆结局。
至于陈清风,她仔细回想了一下有关陈小六的剧情,只是依稀记得,故事的上半部,他们陈家是有一个小叔子。虽说这个小叔子奸懒馋滑,但是除了陈家二老,苏小麦最能容忍的反而是这个人。
因为苏小麦的第一世,陈清北被戈薇会男盯着没法儿送她走,是拜托了这个小叔子,可是她当时根本不知道,她逃了之后,陈小六往回走正好遇到了前来追赶的人,为了给她争取走的时间,他往相反的方向走,结果摔下了悬崖,死无全尸。苏小麦是十八年后回乡才知道她拖累的陈小六丢了命,所以不管陈小六是个什么样,她都记得他的好。更是记得陈家的好。与苏家比起来,陈家对她真是仁至义尽了。
至于说陈小六的媳妇儿,书里倒是没怎么提过,只简单勾勒有这么一个人,也是跟陈小六差不多的性子,十分善于拍女主马屁,凭借这个有吃有喝。当然,虽然有这么一个人,但是却没有着墨太多。她的戏份,还没有陈家的几个小辈儿更多。
十分十分隐形。
姜甜甜可不是一个为难自己的人,虽说知道书里陈小六也结婚了,可是她却并不觉得自己要多么的难受和吃醋。因为,书里的,都是字符,不是真真正正出现的事情。
可是她现在来了,这就是她过的人生。
也许,那些是书里冷冰冰的一个个虚构的人物,可是现在,这些都是她能感受的活生生的生活。所以,她不必钻牛角尖!再说哦,谁又知道,书里的,就不是她呢!
做人,不能太过执着哒!
她和陈清风好好哒,在女主的光环下喝点肉汤混日子,也很好的呀。至于说陈家会不会落败,姜甜甜倒是放心的。
苏小麦的重生,足以做出巨大的改变了。
事情因她起,因她终。
至于说像是女主那样干出一番事业,姜甜甜是本能的“NoNoNo”的。
如果可以拍拍马屁就有吃有喝,她干嘛还要那么努力呀!如果能做富二代,谁想做富一代哦!再说,她又不是没有富过。钱再多,都是数字,能做到吃吃喝喝不愁,就很好了!混几年日子,改革开放跟开挂女主蹭点小钱钱,她和陈清风就买个房子做包租婆,多好的日子!
打拼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