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年代 第47节 (第2/2页)
杨鑫小声说:“我晓得啦。”
到了镇上,刚好快五点,天已经蒙蒙亮了。去往市里的汽车正停在车位上,车头灯放出刺眼的黄色光芒,司机在拼命地鸣喇叭。
“叭——”
“叭——”
“快上车了,快上车了!”
车上已经挤满了人。
大半夜的,哪这么多人啊?罗红英都愣了。男的女的,一车人,全都带着大包小包。问:“干啥的?”答:“都是出去打工的。”“去哪?”去哪的都有。
“北京。”
“江苏。”
“广州。”
“深圳。”
汽车已经挤满了,没有座位,春狗赶紧将行李扔上车,将罗红英一把塞进去。
“天啦,咋这么多人啊。”
“都出去打工啊。”
彼此一交流,发现所有人的想法都一样。车上全是年轻的父母,抛弃年幼的儿女,远离家乡,要去往大城市谋金钱。
杨鑫站在车门口,看到妈妈在车子里。妈妈要离开了,她不安叫道:“妈妈。”
叫了一声,两行眼泪珠子又落下来了。
罗红英拍了拍车窗,叫她过去。她踮起脚,走到车窗子前,哭着叫:“妈妈。”
罗红英眼含泪花,强笑说:“妈妈过年就回来了。过年回来看你,给你买新衣服。”
杨鑫点了点头:“好。”
罗红英走的第二天,春狗就把杨鑫手给烫伤了。他把刚出锅的面条,盛了满满一碗,放在灶台上,让杨鑫自己去端。杨鑫踮着脚去端,碗太烫,她手一哆嗦,面碗就打翻了,滚烫的热汤浇了一手。杨鑫疼的哇哇大哭,春狗连忙把她手放到水桶里浸泡。小孩子肉嫩,手腕上烫掉了一层皮,溃烂发炎。
过了几天,伤口结了疤,总算不疼了,就是老流脓水。她老是忍不住去揭那疮痂,伤口刚长好一点,又被她撕流血。
春狗给她扎头发。
爸爸手艺不精,头发扎的一点都不好。编个辫子,半天就散掉了。他煮饭除了面条就是炒丝瓜,洗衣服总是洗不干净。晾干的衣服袖子上还残留着洗衣粉。
“你爸就是猪八戒成精了。”
罗红英经常说这句话,因为春狗奇懒无比。煮饭洗碗洗衣服,干了没半个月,春狗就开始偷懒,让女儿做。金盼才九岁,大部分家务都会了,每天回家就拿着扫帚扫地、擦桌子、抱柴禾、烧水煮饭。杨鑫还小,不敢让她碰锅铲热油,春狗就让她洗碗。她个子还没有灶台高,春狗给她搭了个小凳子,放在灶台边上。杨鑫挽起袖子,伸出小手,开始刷锅洗碗。
她很爱干净,碗总要洗两遍,洗的能搓出声,锅也要刷的没有一点油腻污垢。完了还要学妈妈,把灶台上的水细细抹干净,橱柜里摆放整齐,然后把灶前的柴禾放整齐,用扫帚把厨房打扫一遍。
夏天的衣服,她也能自己洗。春狗渐渐懒得衣服也不洗了,就丢给两个女儿。一放假,杨鑫就跟金盼去水沟边洗衣服。湿衣服太重了,满满一大盆,姐妹俩就一起抬。除此之外,打猪草、捡柴、喂猪、放牛,这是每天放学都要做的。煮饭扫地也是每天都要做的。失去了妈妈的孩子,被迫早早成熟起来,承担繁重的家务。
这是每一个农村孩子、尤其是女孩的宿命。
女孩就要做家务。
所有人都会说:“不做家务,以后怎么嫁的出去?”女孩就要吃得苦,以后婆家才会喜欢。家中四个女孩,大姐金顾是最勤快,最懂事,最肯吃苦的。人家都会说:“这姑娘好,以后嫁人,婆家一定喜欢。”看到杨鑫则说:“这孩子聪明是聪明,学习好,就是不肯吃苦,整天看书看电视,以后八成要离婚。”
春狗笑嘻嘻逗她:“听到没有?多干活,少偷懒。不然以后长大了嫁不出去。”
杨鑫撅着嘴,不服气:“爸爸就可以懒,凭啥我就要勤快呀。”
春狗说:“不勤快嫁不出去。”
杨鑫说:“哼,我不稀罕,我才不要嫁给爸爸这样的人呢。”
她满不在乎地说:“大不了就是离婚嘛,离婚了我再找个更好的。我这么聪明,以后肯定会嫁个好人。反正不会嫁给爸爸这样的,也不会嫁给咱们村里的。”
春狗被怼了一嘴,嘿嘿直乐:“不嫁村里的,你要嫁哪里的?”
“嫁乡里的?”
杨鑫说:“也不要。”
春狗说:“那要不嫁县里的?”
杨鑫说:“不要。”
春狗笑说:“那你厉害,县里的你都不要。那你要嫁个市里的,嫁个成都的。”
“你干脆嫁个北京的吧?”
春狗嘿嘿直乐:“人家县里的都看不上你。”
杨鑫心想:哼,我才不嫁给北京的呢。我又没去过北京,干嘛要嫁给北京的。
她得意地想:唐老师是哪里的,我就嫁给哪里的。唐老师是咱村的,我就嫁咱村人。唐老师是四川的,我就嫁四川人。唐老师是北京的,那我就嫁北京人。
她以为人就跟兔子一样,唐老师家乡的人都跟唐老师一样呢!
罗红英一走,春狗很快就耐不住寂寞了。某天夜里,杨鑫突然醒来,发现床上空荡荡的,被子掀开来,爸爸不晓得去哪了。
爸爸撒尿难道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