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2/2页)
一个头染成金黄色鸡窝状的摊主青年闯进她的视线,她怔了下,见摊主青年正忙在将一台九英寸的小电视搬出来,旁边蓝色的丝绒布上挂满了琳琅满目的小饰品。在灯光的映射下,那些小饰品显得比白日更加耀眼闪烁。
“咦,小姑娘,是你呀!”
摊主青年一抬头看见她,惊诧地上下打量她,又围着她转了一圈,出一连串响亮的赞叹声:
“啧啧啧!半天不见,小姑娘变时尚了啊!看这型,不是大师做不出来,这才是艺术,跟你的型比起来,我这头就一个字——俗!话说回来,咱们也真是有缘分啊,我把摊子搬到这儿,居然也能碰到你!”
不由分说,摊主青年取下那只草莓夹,又把镜子塞给她:“来来,你再试试这个夹,要是还喜欢,我就便宜卖给你了!”
夹在她的掌心晶晶亮。
甚至比白天的时候看起来更漂亮些。
可是她的心情却跟那时截然不同了,就如被什么压着一样,沉闷闷的,透不过气来。镜子里,她看到了自己的头,这是剪完头以后,她第一次认真地去看自己。
是的。
婷宜说的没错。
真的很丑。
就像是被狗啃过的一样,有的短,有的长,有的地方还看起来秃秃的,就算她从来不在意自己的模样,可是这么丑的样子还是让她握着镜子的手僵硬住。
是她错了。
她不该对婷宜说那些话,婷宜说的只不过是事实,她的头确实很古怪很难看。
现她没有跟上,前方的若白停下脚步,回身看她。见她愣愣地站在饰品摊子前呆,他皱了皱眉,走回去,看到她手中的那只草莓夹,说:“如果要买,就快一点。”
“小姑娘,既然你这么喜欢,都看了两次了,我就算你便宜点,八块钱,快拿钱吧!”摊主青年打算做开摊的第一笔生意。
“……对不起,我不想买了。”
草莓在她的手指下温润滑腻,可是她一点也没有想要它的心情了,正要将夹放回摊子上,一个温婉的声音笑着从她身旁传来:
“啊,百草,你在和若白前辈约会啊。”
夜风沁凉。
百草不用回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