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环形玫瑰(2)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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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爆的尖叫声,从莱斯特广场那些系保险带坐转椅的人嘴里出。维维安看着悬在半空东倒西歪的倒挂的人,说她最近搬了家,在哈姆斯苔德,离地铁很近,正缺一个室友。她问她愿不愿意和她同住?一个人一个房间,共用客厅卫生间厨房。
恐怕我付不起这样的房租。她知道这种房子一个月起码得要四百镑左右,加上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会更贵。她只能婉言谢绝。
维维安笑了,耸了耸肩,她能理解。为什么不去看看?维维安劝她。
她笑了,苦笑。她在唐人街任何一家店铺餐馆打半工,一个月下来工资不到五百镑,仅够乘车吃饭住最差的房子,幸好教授答应她,明年全免或免一部分学费——作为奖学金。
维维安将电话号码写给她,让她给她打电话,说不定你会改变主意,房租其实一点不贵。
但愿我有这钱!她放好维维安写下电话号码的那页纸说,笑着告别,这个叫丹尼的男人住在哪里呢?他的眼睛一直在维维安身上,很爱维维安的样子。
广场上,高大的铁狮子四周逗留着各式各样的人,而他们的四周是各式各样的鸽子。黄昏,仿佛一只巨大的鸟张开宽大的翅膀,遮住晚霞,露在翅膀外浅黄色的晚霞,正一点点被这只鸟吞食,变为淡黄,随着翅膀的抖动,时而显出一大块橘黄色霞光。
她站在国家画廊希腊式柱子间,俯视广场边上的车道,一批又一批的汽车,围着广场打转,各自寻找环形路上自己的出口。
下了国家画廊门前的石阶,她从右侧人行道跨过斑马线,走向喷水池,水花从塑像嘴里吐出,轮回往返。池子边沿湿湿的爪印,像鸽爪又像人的手指,重重叠叠难以分清。沈远托人带给她一封信,说朋友看见她在“匡记”,才找到了她,想与她谈谈,要她到纳尔逊纪念碑下等他。
揉成一团的信纸,在她手里越变越小,有什么好谈的呢?她从他那儿搬了出来,独自闯荡费了一番周折,找到一间房子,也是阁楼,屋顶,最低处得弯腰,和餐馆里两个广东女佣人住一起,房租一人一周二十镑,一月八十镑,水电煤气费另算。好在离唐人街不太远,半夜下班不必叫出租车,可以搭伴走回家,她们只讲广东话,她默默听着,听懂的,心里学几句,到英国留学还学广东话,真是难言的悲哀。挺住就会熬到头?但愿如此!学英国艺术史写论文读学位是为了生存,学广东话打工也是为了生存,后者更能生存下去。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一个背着旅行包的游客,端着摄像机,对着她身后的喷水池。她走到一边,这时沈远正好跨过人行横道,经过卖爆米花的车。她只当没看见。空气里还有鸽子屎的腥味,也有爆米花的甜香。游客慢慢增多,灰黑的云层出现在天边。
沈远气喘吁吁,说地铁中途停了下来。警察接到电话,说有人安放了炸弹。自然是虚惊一场,白白误了一个多小时。他见到她,很高兴。可他的眼睛告诉她,不是这么一回事。他有意穿了一件她送给他的紫色灯芯绒衬衣,人既没瘦也没胖,潦倒落魄的神态始终依旧。走了这么多天,为什么一个电话都不打给我?他的关心,使她有些心动。我特别想回国去!她淡淡地说。那个南方城市,那条江,那石块铺就的小巷,走在上面,声音清脆悦耳,相比现在,那时真像广场上的鸽子,飞则飞,停则停,自由自在。她出来留学其实不过是自讨其辱自求沦为二等公民。
圣马丁教堂传来阵阵钟声。沈远停住脚步,说:真是的,谁不想回去?但回去得有条件。他承认自己是个懦夫、打肿脸充胖子也要说国外如何好。他取下眼镜,掏出手绢擦了擦眼镜,戴上眼镜之后,他望着对面比广场高许多的英国国家画廊,那是全世界唯一免费出入的大型美术馆。他说他有一天在高更的画前站了三个钟头,绝望耗尽了他以前对高更所有的敬意。他似乎觉得她没听,你在听我说?他恳切地请她听他说。
好的,我听着。她也喜欢高更,大学毕业她留校讲艺术史,高更、凡·高,凡·高、高更随他们在校园散步,一个孤独被几人瓜分,孤独就不那么可恨了。他们在房间里长谈,关于艺术以及如何把生活当作艺术来过。在中国的一切,仿佛都变得遥远起来。伦敦,这座多次出现在一个阿根廷作家笔下被损毁的迷宫,当她和他此时此刻置身其中,才真正看清了迷宫的颜色、厚度和像诗一样的音质、韵律,它仍然神秘。只能不知所措,只能晕头晕脑、毫无出路,除此之外,还能怎么样?还谈艺术地生活,或生活艺术化,真太奢侈了!灰黑沉寂的天空逐渐升高,夹着一些暗青色。他是那种肯吃苦又能吃下孤独和寂寞的男人吗?他就读英国国王大学英国文学,研究D·H劳伦斯,并不了解女人,起码不了解她这样的女人,像一些D·H劳伦斯的研究者一样,或者像劳伦斯一样,生活总被他们自己弄成一团乱麻。
她对沈远说,他应该回国去,别空谈条件条件的。
何必呢?我们在中国躲躲藏藏在一起,费尽力气到英国才住在一起。他说得的确是事实。沈远搂着她的腰:别离开我,好不好?
她想抽掉他的手,却被他握住了。她摇了摇头,心想你来就和我说这些。油黑亮的铁狮子变得模模糊糊。
他们远远看去像一对热恋中的恋人。
她的脸色柔和,说时候不早了,她得走了。
就顺着这马路往前走一会儿。他提议。他指的是西敏寺大本钟一带,泰晤士河畔那些脚步优雅的绅士淑女喁喁私语,旅游车的马蹄声响在光滑的路面上,让人心醉,也心碎。
真的,在伦敦的夜色里,坐在某个都铎式建筑的酒吧,手握一杯加冰块插着一片薄柠檬的科涅克酒,晶莹嫩黄,诱你全身心投入。如果走到因雨淋日晒变色的长木桌长木凳前,或坐或站,怡然自得。假如乘游艇,看泰晤士河水如何翻卷,辉映两岸灯光,一直到上游,到里奇蒙,那儿天鹅最多,夜色之中那里的天鹅像一小片一小片白光,泛着柔情的伤感。
不知不觉中她随他来到泰晤士河岸。他们在一个长椅上坐了下来。
啊,上帝,我可以关在一个核桃壳里,自以为是无垠土地之上的王。沈远一字一句背诵,手比画着,故意夸张,但她的兴致仍不见高涨。
她手抚椅子,转过身去,不看他。叹道,吾王,可是我们没钱,喝一杯啤酒的钱也得掂量一番。
你别说得这么糟,瞧着,我马上就买两杯来。他起身。得了,她拉住他,与他并行站在石栏杆前,她说,还是止住这个美好的念头吧!别人不知,我还不了解?爵士乐布鲁斯轮换飘浮在空气里,桥下一个酒吧亮着灯光。两岸漂亮的花园小楼泻出丝丝缕缕温馨。
瞧瞧,你老婆就住在那种房子里,而你呢?她说他像一件物品,被老婆随便塞在伦敦的一个肮脏角落,越塞越糟,住在火车道旁。
他毫不在乎,但声音听起来颤,说那英国男人特小气。
不管怎么说,他们不是就要结婚了吗?她笑了一下,说我没猜错的话,打你从飞机降落伦敦那一刻,你老婆就没有和你待在一起。
沈远的手激动地颤着石栏杆。她住了嘴。
我不是想和你在一起吗?他抓住她的手,你比她好,比她漂亮,比她更合我的意。只要能和你在一起,他看着她的眼睛,继续说,我愿意住破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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